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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沾毒荒唐事:28歲女孩慫恿母親用毒品治病

張蕾 發布時間:2020-07-03 17:13:00來源: 北京晚報

  三個(ge) 年輕人沾毒的荒唐事

  一個(ge) 個(ge) 鮮活的案例最能體(ti) 現毒品對人性和人生的摧殘,北京法院的法官們(men) 近日講述了自己審理的與(yu) 毒品有關(guan) 的案件故事,毒品摧毀的不僅(jin) 僅(jin) 是自己的一生,還有最親(qin) 的家人。

  28歲的她竟然

  慫恿母親(qin) 用毒品“治病”

  6月初的一天,通州法院法官趙程宇見到了瘦小的劉某,她穿著寬大的衣服,嘟囔著:“媽,我錯了。”

  女被告人劉某今年28歲,19歲開始吸毒,已有長達9年的吸毒史。劉某的父親(qin) 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媽媽王某是她唯一的親(qin) 人,此時正躺在醫院的病房裏插著氧氣管,生命垂危。

  劉某22歲時,媽媽王某被查出癌症,治療花了很多錢,可是病情還是沒有好轉。著急的劉某在一次和朋友的聊天中得知,吸毒可以緩解病痛。

  劉某回家後便和母親(qin) 說了這件事,王某自覺投醫無路,立即要求女兒(er) 給自己買(mai) 毒品,開始“自救”。此時王某並不知道女兒(er) 已有多年吸毒史。

  劉某在一次吸食毒品中被媽媽發現,但此時王某也已吸毒數月有餘(yu) ,母女倆(lia) 都已在吸毒的路上越走越遠。母女倆(lia) 無法控製毒癮,花光積蓄後開始變賣家產(chan) ,電視機、洗衣機……最後,父親(qin) 臨(lin) 終前留給母親(qin) 的戒指都被變賣了。

  吸毒使28歲的劉某看起來像40多歲,母親(qin) 也沒有因吸毒緩解病痛,相反,由於(yu) 癌症沒有得到有效治療,病症越發嚴(yan) 重。

  母女倆(lia) 被民警抓獲時,劉某攜帶著130餘(yu) 克冰毒及吸毒工具。由於(yu) 持有毒品數量大,最終等待她的是有期徒刑十年的刑罰。

  21歲的她竟然

  把懷孕哺乳當成販毒護身符

  石景山法院法官劉昌昌第一次見到小婷(化名)時她才21歲,瘦瘦高高的,稚嫩白皙的臉龐帶有一點緊張不安,懷裏抱著五個(ge) 多月的女兒(er) 。

  “你第一次販毒,就被民警查獲了,當時是因為(wei) 你懷孕,所以才對你采取取保候審的強製措施,為(wei) 什麽(me) 不知道珍惜機會(hui) ,在取保候審期間你還繼續販賣毒品?”

  “我一個(ge) 人在北京,也沒有收入,孕檢的錢我都拿不出。那些賣毒的人告訴我,因為(wei) 我懷孕了,所以公安是不會(hui) 處罰我的。他們(men) 一直這樣鼓動我,我就相信了他們(men) ,所以我就又……”

  因為(wei)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被告人供述一直很穩定,案子很順利就審結了。因為(wei) 多次販賣毒品,小婷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劉法官再次見到小婷是簽發監外執行手續時。按照相關(guan) 法律規定,因小婷還在哺乳期,所以法院決(jue) 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簽手續當天,孩子又跟著來了,因為(wei) 小婷在京沒有親(qin) 屬能夠幫忙照看,哪怕是一小會(hui) 兒(er) 。小婷默默簽完所有手續,然後轉身離去,我想她一定後悔自己所做的一切。

  第二年4月,小婷戶籍地司法局的電話準時打了過來。小婷因哺乳期滿被收監執行剩餘(yu) 刑期了。

  劉法官說:“有時候,我會(hui) 想起小婷,想到如果再次見到她,我會(hui) 對她說些什麽(me) 呢?或許隻有一句話吧:懷孕、哺乳不是你販毒的護身符。”

  19歲的他竟然

  以為(wei) 大麻不算毒品

  昌平法院法官王瑩辦理毒品犯罪案件已有八年多,她印象最深的是一個(ge) 可以稱為(wei) “懂事”的文弱青年小傑(化名)。

  小傑是某985高校的大一學生,出身農(nong) 村、家境貧寒,捉襟見肘的生活費讓他不敢參加同學們(men) 的聚餐,時間一長他感覺自己仿佛被孤立了。

  對於(yu) 19歲的孩子來說,同學的友誼和陪伴是最為(wei) 重要的“圈子”。但是懂事的小傑不想讓父母有太大的負擔,於(yu) 是,想融入“圈子”的小傑開始琢磨怎麽(me) 賺錢。

  小傑通過QQ群結識到一位號稱可以幫助他賺快錢的網友。通過這位網友,小傑在網上發布銷售大麻的信息,買(mai) 家轉賬付款後,再用快遞將大麻寄出。他被公安機關(guan) 抓獲時正在上課,警方從(cong) 其宿舍起獲了500餘(yu) 克毒品。

  “我以為(wei) ,大麻不算毒品”“我以為(wei) ,賺幾筆錢之後不再幹這個(ge) ,就不會(hui) 被發現……”小傑低頭說道。

  庭審快結束時,我問小傑還有什麽(me) 想說的,他回答“我就想回去把書(shu) 念完”。那一刻王法官唏噓不已,可惜一切再也回不去了。法不容情,最終小傑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麵對毒品,心存“我以為(wei) ”的僥(jiao) 幸,一旦稍有沾染,將墜入“我後悔”的深淵!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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