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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宣判一起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 首犯獲刑25年

甘誌慶 發布時間:2020-07-03 17:20: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6月30日,陝西省渭南市臨(lin) 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楊武學、王卓、孟濤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hui) 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公開宣判。

  陝西省渭南市臨(lin) 渭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武學曾因販賣毒品罪、偽(wei) 造公司印章罪獲刑。2004年出獄後,楊武學與(yu) 孫正新、王卓等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hui) 閑散人員糾集在一起,於(yu) 2007年成立“民楊地產(chan) ”,後改名為(wei) “民楊集團”。該組織依托民楊集團,多次使用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職務侵占等違法犯罪活動,並逐漸形成了以楊武學為(wei) 組織者、領導者,王卓、孟濤、程華勝、苟西成、張希民為(wei) 骨幹成員,孫正新為(wei) 積極參加者,高飛、雷博、高琪為(wei) 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hui) 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實施了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hui) 生活秩序,在當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hui) 影響。

  陝西省渭南市臨(lin) 渭區法院審理後,以被告人楊武學犯組織、領導黑社會(hui) 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偽(wei) 造國家機關(guan) 證件罪、偽(wei) 造公司印章罪、故意傷(shang) 害罪、非法拘禁罪、販賣毒品罪、職務侵占罪、非法占用農(nong) 用地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並罰,決(jue) 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ge) 人全部財產(chan) ;對王卓等9名參加黑社會(hui) 性質組織成員分別以參加黑社會(hui) 性質組織罪等罪,判處十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餘(yu) 19名被告人分別以故意傷(shang) 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判處四年六個(ge) 月至十一個(ge) 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判處相應財產(chan) 刑。(總台央視記者 甘誌慶)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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