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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機構與老年人發生矛盾糾紛時怎麽辦?五部門聯合下發意見

孫冰潔 發布時間:2020-07-30 18:26: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7月29日消息(記者孫冰潔)入住養(yang) 老機構已經成為(wei) 不少老年人重要的養(yang) 老方式。但近年來養(yang) 老機構與(yu) 老年人的矛盾糾紛也呈高發態勢,如何進一步保障老年人身體(ti) 健康和生命財產(chan) 安全,同時維護養(yang) 老機構合法權益和正常服務秩序?民政部與(yu) 中央政法委等五部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規範養(yang) 老機構服務行為(wei) 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cong) 養(yang) 老機構的管理製度、老年人的入住流程等方麵作出了詳細規定。

  民政部養(yang) 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在29日的民政部新聞發布會(hui) 上介紹稱,目前,全國共有各類養(yang) 老機構4.23萬(wan) 個(ge) ,床位429.1萬(wan) 張,收住老年人214.6萬(wan) 人。鑒於(yu) 養(yang) 老機構作為(wei) 養(yang) 老服務的提供者,在養(yang) 老服務糾紛的預防和減少方麵具有很強的主動性,因此,《意見》結合養(yang) 老機構服務糾紛的一些特點,從(cong) 四個(ge) 方麵提出了要求和建議。

  “老年人特殊的身心特點決(jue) 定了養(yang) 老服務是一個(ge) 高風險行業(ye) ,養(yang) 老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服務安全問題,最大限度防範風險。”李邦華表示,總體(ti) 來看,《意見》要求養(yang) 老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製度,壓實安全主體(ti) 責任,加強人員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能力,避免疏忽大意和能力不足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同時,《意見》還要求在老年人入住前,養(yang) 老機構要做好老年人的入住評估、簽訂服務協議,做好風險告知,就老年人的基本狀況、服務方案等達成一致。老年人代理人也要充分告知老年人的相關(guan) 信息,不要隱瞞,避免沒有事先約定或者約定不詳引起糾紛。

  在服務的過程中,養(yang) 老機構要從(cong) 安裝視頻、加強檔案管理、規範護理日誌等方麵入手,做好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服務記錄,避免發生服務糾紛之後口說無憑,加強內(nei) 部崗位管理和自我監督提升。

  一旦服務糾紛發生,《意見》要求養(yang) 老機構需製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快速反應、及時處理,避免事態惡化和矛盾升級。如果出現老年人受傷(shang) 等情況,養(yang) 老機構應當本著老年人權益優(you) 先的原則,先將老年人送醫治療。同時,按照告知權利、封存證據、配合調查等程序,相應作出應對和處置。

  針對養(yang) 老機構服務糾紛發生之後,少部分人員不能理性依法維權,采取了一些比較極端的做法,如在養(yang) 老機構內(nei) 外拉橫幅、擺放遺體(ti) 、聚眾(zhong) 鬧事等,《意見》也倡導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對糾紛處理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wei) ,將依法予以打擊。

  李邦華表示,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養(yang) 老機構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同樣,對養(yang) 老機構在服務糾紛處理過程中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及相關(guan) 部門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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