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增加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中新網8月14日電 據海關(guan) 總署網站消息,海關(guan) 總署13日發布《關(guan) 於(yu) 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對企業(ye) 出口監管試點範圍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稱,在現有試點海關(guan) 基礎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ge) 直屬海關(guan) 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公告稱,為(wei) 進一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電子商務新業(ye) 態發展,海關(guan) 總署決(jue) 定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ye) 對企業(ye) 出口(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範圍。
在現有試點海關(guan) 基礎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ge) 直屬海關(guan) 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試點工作有關(guan) 事項按照海關(guan) 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執行。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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