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原產澳大利亞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中新網8月31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31日發布公告,決(jue) 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澳大利亞(ya) 的進口相關(guan) 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商務部於(yu) 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國酒業(ye) 協會(hui) (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nei) 葡萄酒產(chan) 業(ye) 正式提交的反補貼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chan) 於(yu) 澳大利亞(ya) 的進口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以下簡稱相關(guan) 葡萄酒)進行反補貼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六條規定,2020年8月14日,商務部就有關(guan) 反補貼調查事項向澳大利亞(ya) 政府發出磋商邀請,並於(yu) 8月27日與(yu) 澳大利亞(ya) 政府進行了磋商。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有關(guan) 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chan) 品的有關(guan) 情況、中國同類產(chan) 品的有關(guan) 情況、申請調查產(chan) 品對國內(nei) 產(chan) 業(ye) 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的有關(guan) 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相關(guan) 葡萄酒的合計產(chan) 量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國同類產(chan) 品總產(chan) 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guan) 國內(nei) 產(chan) 業(ye) 提出反補貼調查申請的規定。
申請書(shu) 主張,申請調查產(chan) 品接受了澳大利亞(ya) 政府的補貼,澳大利亞(ya) 相關(guan) 葡萄酒產(chan) 業(ye) (企業(ye) )可能受益的補貼項目共計40項。經初步審查,商務部認為(wei) 申請書(shu) 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補貼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nei) 容及有關(guan) 證據。
公告稱,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jue) 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澳大利亞(ya) 的進口相關(guan) 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本次調查自2020年8月31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21年8月31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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