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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何俊堯被調職 曾判多宗“修例風波”案不成立

朱惠悅 發布時間:2020-09-07 15:45:00來源: 海外網

  香港法官何俊堯被調職 曾判處多宗“修例風波”案件不成立

  海外網9月7日電 香港東(dong) 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此前因判處多宗“修例風波”相關(guan) 案件被告罪名不成立,引起大量市民投訴。目前,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zhuan) 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wei) “刑事案件排期法官”,這意味何俊堯將暫時不再審理刑事案件。

  據香港文匯網、香港“東(dong) 網”報道,何俊堯多次對香港社會(hui) 安寧造成嚴(yan) 重破壞的暴力分子判以無罪或予以輕判,更不時發表偏頗並帶有政治傾(qing) 向的言論,屢遭市民投訴。其中,包括“港獨”組織“香港眾(zhong) 誌”三名成員2019年在國歌法公聽會(hui) 內(nei) 抗議,何俊堯裁判官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僅(jin) 罰款1000元港幣,更聲稱其未來必定是“社會(hui) 棟梁”,叫囂他們(men) 應留“有用之軀”;2019年11月高中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扔汽油彈,於(yu) 2020年5月承認罔顧生命,何俊堯裁判官卻揚言“唯一受傷(shang) 可能是被告被製服的時候”等。

  香港立法會(hui) 議員葛佩帆辦事處多次收到大量市民對何俊堯處理過往一年“修例”案件立場偏頗、裁決(jue) 不公的投訴。葛佩帆表示,何俊堯對所有被告均判罪名不成立或輕判,反之,對出庭作供的警員,卻被抨擊為(wei) 不可靠或不誠實的證人,令人質疑他態度偏頗,質疑其是否仍然適合處理涉及被告為(wei) 某些政治目的或信條而違法犯罪的案件。而何俊堯在判決(jue) 及審判的過程中,所發表的言論,向大眾(zhong) 釋出極之負麵的信息,令滋事分子可能誤以為(wei) 可以透過違法甚至暴力的行為(wei) 表達意見。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網頁,“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主要負責原訟法庭審理較嚴(yan) 重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責包括處理案件控辯雙方的申請文件,並在收到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nei) ,為(wei) 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刑事案件排期法官”的職責隻涉及行政工作,無須親(qin) 自審案。

  針對市民投訴何俊堯等法官多次判決(jue) 不公的問題,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也強調過,當法官在法律觀點上犯錯、錯誤地運用酌情權,或由於(yu) 嚴(yan) 重的程序或其他失當而導致裁決(jue) 不公,律政司便要決(jue) 定是否對案件提出上訴,或者在刑事案件中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或申請覆核刑期等。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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