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來了 2020年底前實現
四川新聞網成都11月25日訊(記者 李丹)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guan) 於(yu) 規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省級統籌製度的通知》,明確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在統收統支市(州)級統籌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到養(yang) 老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製、信息係統、經辦管理、激勵約束機製等方麵的全省規範和統一。
《通知》指出,工作目標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以及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會(hui) 精神,圍繞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yang) 老保險製度目標,在統收統支市(州)級統籌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到養(yang) 老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製、信息係統、經辦管理、激勵約束機製等方麵的全省規範和統一。到2020年底前,實現以政策統一為(wei) 基礎、以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為(wei) 核心、以基金預算管理為(wei) 約束、以信息係統和經辦管理為(wei) 依托、以基金監督為(wei) 保障的規範的省級統籌,均衡省內(nei) 各地養(yang) 老保險基金負擔,確保企業(ye)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具體(ti) 來看,工作任務有七大方麵。
一是統一養(yang) 老保險政策。全省執行統一的養(yang) 老保險政策。規範全省各類單位及其職工、無雇工的個(ge) 體(ti) 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ye) 人員的參保政策適用範圍和條件;統一執行國家核準的參保單位和個(ge) 人繳費比例;統一按統計部門發布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為(wei) 依據核定參保個(ge) 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統一按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規範全省養(yang) 老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統一基本養(yang) 老金計發辦法和調整辦法,逐步將基本養(yang) 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調整為(wei) 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具體(ti) 過渡辦法按國家統一要求另行規定。
二是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從(cong) 2020年12月1日起,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實行省級統一集中管理,“收支兩(liang) 條線”全額繳撥,統收統支,並健全部門之間對賬機製。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牽頭負責省級統籌工作的組織推動和督查指導,切實加強對各市(州)基金運行情況的監督和分析評估,確保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基金省級統收。從(cong) 2020年12月1日起,各級稅務部門當期征收的養(yang) 老保險費按規定歸集至省級國庫,財政廳按規定將資金及時劃轉至省級社會(hui) 保險基金財政專(zhuan) 戶(以下簡稱省級財政專(zhuan) 戶)。各地社保經辦機構基金收入戶的轉移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項目收入按月全額歸集至省級社會(hui) 保險基金收入戶,由省社保局集中劃轉至省級財政專(zhuan) 戶。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財政廳對各地截至2020年11月30日的基金累計結餘(yu) 進行核定,核定後的基金累計結餘(yu) 全部納入省級統籌基金,限期全部歸集至省級財政專(zhuan) 戶;對暫時留存各地的累計結餘(yu) 資金,未經省上允許不得隨意動用。各地截至2020年11月30日的基金累計結餘(yu) (不含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hui) 投資運營部分和投資收益)的20%於(yu) 2020年底前歸集至省級財政專(zhuan) 戶,2025年底前各地尚未動用的基金累計結餘(yu) 全部歸集到省。
基金省級統支。2020年12月1日起,省社保局按月核定各市(州)申請的基金支出額,財政廳根據省社保局提出的用款計劃,將資金撥付至省級社會(hui) 保險基金支出戶,經省社保局下撥至各市(州)社保經辦機構基金支出戶,由各市(州)組織發放。各地違反國家和省統一政策規定的支出,不得納入基金支付範圍。
統一使用中央補助資金。我省按規定應上解的中央調劑金,通過省級財政專(zhuan) 戶統一上解;中央下撥的中央調劑金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統一劃入省級財政專(zhuan) 戶,納入省級統籌基金,由省級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統一調度。
三是統一基金預算管理。全省實行統一的養(yang) 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製度。省社保局會(hui) 同四川省稅務局統一編製全省基金預算草案,經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審核並按規定報批後組織執行。各部門(單位)要嚴(yan) 格按照預算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基金預算編製和審核工作,強化基金預算執行的嚴(yan) 肅性和剛性約束,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性和可執行性,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全程監督和跟蹤分析,不斷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四是統一責任分擔機製。按照“統一收支、分級負責,權責對應、合理分擔”的原則,建立權利與(yu) 義(yi) 務相對應、事權與(yu) 支出責任相匹配、激勵與(yu) 約束相結合,全省統一的養(yang) 老保險工作責任分擔機製,共同確保全省企業(ye)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省政府承擔全省企業(ye)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主體(ti) 責任,統一領導省級統籌工作,促進養(yang) 老保險製度可持續發展。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本地區養(yang) 老保險工作屬地責任,做好政策執行、參保擴麵、基金征繳、預算管理、財政投入、待遇核發、經辦服務、基金監督等工作。省政府合理確定省、市(州)基金缺口分擔責任,各市(州)自行確定市(州)本級及本行政區域內(nei) 縣(市、區)基金缺口分擔責任。
基金缺口分為(wei) 一般性缺口和管理性缺口。一般性缺口是指完成年度養(yang) 老保險費收入預算,基金支出符合政策規定的地區,基金收支品迭後形成的缺口,由省和市(州)共同分擔缺口責任;管理性缺口是指預算年度內(nei) 因地方未完成年度養(yang) 老保險費收入預算、違規支出等造成基金減收增支形成的缺口,由各地政府自行承擔缺口責任。
五是統一集中信息係統。建立全省統一的養(yang) 老保險信息係統,實現數據資源省級集中管理、全省實時聯網經辦、動態監督基金財務及經辦業(ye) 務。進一步建立多渠道公共服務體(ti) 係,實現社會(hui) 保障卡發行應用全覆蓋,加快推進電子社會(hui) 保障卡,開展養(yang) 老保險業(ye) 務網上申辦和查詢。推進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財政、公安、司法、稅務、市場監管、法院、銀行等部門信息係統對接,實現係統互聯、業(ye) 務互通、數據共享,推進數據資源跨層級、跨部門對比運用,為(wei) 養(yang) 老保險決(jue) 策管理科學化提供支撐。
六是統一經辦管理服務。持續推進完善全省養(yang) 老保險經辦服務體(ti) 係建設,確保與(yu) 統收統支省級統籌製度相適應。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實行事前告知承諾、事中積極開展信用評價(jia) 和分類監管、事後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加快構建以信用為(wei) 基礎的新型經辦管理服務模式。建立全省統一的省級統籌運行情況監控體(ti) 係,開展主要業(ye) 務環節實時監測,加大數據稽核力度,對運行異常和違規行為(wei) 精準識別定位,保障基金安全平穩運行。
七是統一激勵約束機製。建立全省統一的養(yang) 老保險工作激勵約束機製。圍繞省級統籌的主要目標任務,對各地政策執行、參保擴麵、基金征繳、預算管理、責任分擔、財政投入、待遇核發、經辦服務、基金監管等方麵工作進行監督。省上建立相應的考核獎懲機製,每年對各地落實省級統籌情況開展評估,對工作成績好的市(州)給予激勵,對出現問題的地方政府和相關(guan) 責任人進行問責。考核獎懲具體(ti) 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會(hui) 同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等部門研究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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