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紀委通報今年以來4起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央廣網沈陽12月1日消息(記者張靜)遼寧省紀委最新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處的4起不擔當、不作為(wei) 典型案例。
1.撫順市順城區政府辦公室原黨(dang) 組書(shu) 記、主任湯華,區機關(guan) 事務管理局原局長吳麗(li) 書(shu) 在公車拍賣中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1月,湯華、吳麗(li) 書(shu) 等人在順城區兩(liang) 場公車拍賣會(hui) 上,作為(wei) 委托方臨(lin) 場監督的負責人,未盡到對國有資產(chan) 的保護和監管義(yi) 務,對劉某某等人用不正當手段以較低價(jia) 格拍得4輛公車的行為(wei) 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製止,導致國有資產(chan) 流失。2020年9月,湯華、吳麗(li) 書(shu) 分別受到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
2.丹東(dong) 市鳳城市紅旗鎮林業(ye) 站原站長周繼鐵在人員聘用中把關(guan) 不嚴(yan) 問題。2016年3月,周繼鐵在林業(ye) 站組織聘用護林員時,審核把關(guan) 不嚴(yan) ,將有穩定收入且把護林員作為(wei) 第二職業(ye) 的徐某聘用為(wei) 合同製護林員,違反了《鳳城市護林員管理辦法》中護林員不得兼職的相關(guan) 規定。2020年5月,周繼鐵受到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
3.遼陽市宏偉(wei) 區公安分局新村派出所所長牛忠民在火災隱患整改中失職失責問題。2020年4月22日,宏偉(wei) 區安委會(hui) 在聯合檢查中發現某公司存在嚴(yan) 重消防安全隱患,並於(yu) 當日向新村派出所下發《派出所消防監督業(ye) 務指導意見函》。新村派出所沒有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及時組織整改。4月26日,該公司發生火災,經認定為(wei) “一般生產(chan) 火災責任事故”。新村派出所所長牛忠民對該起事故負有直接監管責任。2020年6月,牛忠民受到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
4.鐵嶺市西豐(feng) 縣營廠鄉(xiang) 原副鄉(xiang) 長曲金鬆違規審批清淤工程問題。2016年5月,營廠鄉(xiang) 村民白某向鄉(xiang) 政府申請河道清淤工程,時任副鄉(xiang) 長曲金鬆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和職責,在未經縣水務部門審批情況下,直接安排工作人員在清淤協議上加蓋公章。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間,白某以清淤為(wei) 名非法采砂2萬(wan) 多立方米。曲金鬆對該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6月,曲金鬆受到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處分。
遼寧省紀委在通報中指出:上述4起問題,是當前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的典型表現。受到處理的黨(dang) 員幹部,有的履職不敢擔當、不願負責;有的履職不用心、工作不嚴(yan) 謹;有的思想麻痹、敷衍應付;有的程序意識淡薄、拍腦袋亂(luan) 作為(wei) 。究其原因,根本在於(yu) 理想信念、宗旨意識不牢固,幹事創業(ye) 、擔當作為(wei) 的精氣神不足,依法治理、精準施策的能力缺乏。這些問題,在不同地區、不同領域都有不同形式的表現,廣大黨(dang) 員幹部務必以案為(wei) 鑒,主動對照檢查,自覺引以為(wei) 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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