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優化“居轉戶”政策 這些人可放寬標準、縮短年限
中新網上海12月1日電(記者 殷立勤)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近日發布《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本市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政策的通知》,對自貿區臨(lin) 港新片區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辦理“居轉戶”放寬標準,對張江科學城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縮短“居轉戶”年限。該《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此次政策優(you) 化,針對自貿區臨(lin) 港新片區用人單位引進的各類人才,在現行的居轉戶縮短年限政策的基礎上,試行了更為(wei) 寬鬆的評價(jia) 標準。最近4年內(nei) 累計36個(ge) 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hui) 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1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ye) 資格等級的限製。
對張江科學城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wei) 5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於(yu) 3年);張江科學城重點產(chan) 業(ye) 的骨幹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wei) 3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於(yu) 2年)。符合縮短居轉戶年限要求的引進人才,應書(shu) 麵承諾落戶後繼續在張江科學城工作2年以上,並由用人單位向張江科學城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開具推薦函後,按本市居轉戶規定進行申報。
同時,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nei) 注冊(ce) 的用人單位工作並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境內(nei) 人員,最近4年內(nei) 累計36個(ge) 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hui) 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2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ye) 資格等級的限製。
此外《通知》明確,在本市被評聘為(wei) 中級職稱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職業(ye) 資格的人員申辦居轉戶的,應達到一定的市場化評價(jia)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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