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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為建設美麗西藏提供法治保障

發布時間:2022-05-30 09:57:00來源: 西藏日報

  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西藏各族人民牢記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建設美麗(li) 幸福西藏、共圓偉(wei) 大複興(xing) 夢想”的囑托,強化法治自覺、落實法治行動、深化法治擔當、提升法治理念,著力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打造國家生態文明高地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強化法治自覺,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提供立法保障。近年來,西藏自治區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秉承生命共同體(ti) 理念,堅決(jue) 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主動落實領導幹部在西藏生態法治文明建設領域的主體(ti) 責任,勇於(yu) 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責任,積極構建黨(dang) 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社會(hui) 協同參與(yu) 的立法工作格局。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製定修改《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西藏自治區地質環境管理條例》《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適用稅額的決(jue) 定》《西藏自治區氣候資源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為(wei) 西藏生態法治文明建設夯實了立法根基,完善了法律體(ti) 係。在此基礎上,還先後出台《關(guan) 於(yu) 著力構築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各級黨(dang) 委、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關(guan) 於(yu) 全麵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jue) 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辦法》《黨(dang) 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涉及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黨(dang) 內(nei) 法規政策,全麵保障支持法律法規的實施,助力推進“有效保護、成功治理、穩定向好、生態安全”的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目標的實現,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提供堅強立法保障。

  落實法治行動,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提供執法保障。嚴(yan) 格執法是基本要求。嚴(yan) 格執法,要求依法依規履行法律職責,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以事實為(wei) 依據、以法律為(wei) 準繩,堅決(jue) 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西藏自治區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的治理思路,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態主體(ti) 功能區的係統規劃與(yu) 實施,累計完成74個(ge) 縣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生態保護紅線麵積達53.88萬(wan) 平方公裏,約占全區麵積的45%。建立起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ge) ,占全區麵積的34.35%,居全國首位;建設各類生態功能保護區22個(ge) ;增加生態性崗位66.7萬(wan) 個(ge) ,達標提升補償(chang) 標準,各族群眾(zhong) 可享受更多的“綠色紅利”;依法有序推動林芝、昌都等生態示範區的創建工作;推進區域性空間生態環境綜合評價(jia) 暨“三線一單”編製,嚴(yan) 格把控全區空間用途管製和資源承載力管控,穩步將自然生態係統擾動控製在全區麵積的0.5%以內(nei) ;完成珠峰等4個(ge)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優(you) 化調整;持續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和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chang) 製度,實施領導幹部關(guan) 於(yu) 自然資源資產(chan) 的離任審計;全麵施行環境治理的公益訴訟製度等。

  深化法治擔當,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提供司法保障。公正司法是防線。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各級司法機關(guan) 在自治區黨(dang) 委的正確領導下,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法治思想,自覺擔起黨(dang) 和人民賦予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積極融入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依法忠實履行法律職責,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級公安機關(guan) 積極摸排生態環境安全隱患,緊盯非法開采、非法狩獵、非法捕撈等重點領域,從(cong) 源頭上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wei) 。各級檢察機關(guan) 把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職責與(yu) “用最嚴(yan) 格製度最嚴(yan) 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統一起來,緊盯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領域突出問題,依托生態環境保護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機製,綜合運用打擊、監督、保護、預防、服務等措施,探索建立“專(zhuan) 業(ye) 化法律監督+恢複性司法實踐+社會(hui) 化綜合治理”為(wei) 一體(ti) 的生態檢察新模式,切實擔負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監督責任。各級人民法院立足審判職責,加大對亂(luan) 采濫挖、亂(luan) 砍濫伐、亂(luan) 排亂(luan) 放、盜捕盜獵等違法行為(wei) 懲治力度,監督行政機關(guan) 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健全刑事製裁、民事賠償(chang) 、生態補償(chang) 有機銜接的環境修複責任製度,在涉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案件中,積極適用公益補償(chang) 、補種複綠、公開道歉等責任承擔方式,拓展案件審判社會(hui) 效果;立足司法職能,保障各族群眾(zhong) 在健康、舒適、優(you) 美生態環境中生存發展的權利,切實保障群眾(zhong) 的環境權益,讓雪山草原、藍天白雲(yun) 、碧水陽光成為(wei) 各族人民的“聚寶盆”。

  提升法治理念,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提供守法保障。全民守法是根基。全民守法,要求全員守法、平等守法、嚴(yan) 格守法,黨(dang) 員領導幹部帶頭守法。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圍繞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以提升法治理念、構建全民守法的“法治西藏”“平安西藏”為(wei) 目標,嚴(yan) 格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帶頭學法、守法、知法、普法的“領頭雁”作用,有效利用駐村工作隊、駐寺工作組、便民警務站等平台和載體(ti) ,將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ye) 經營管理人員、農(nong) 牧民、流動人口和寺廟僧尼作為(wei) 重點對象,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將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自治區十項維穩措施和平安建設各項工作作為(wei) 重點宣傳(chuan) 內(nei) 容,“橫到底、豎到邊”,深入開展普法宣傳(chuan) 教育,引導全區各族人民牢固樹立法治觀念,提升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傳(chuan) 播法律知識,培養(yang) 法律意識,積極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jue) 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為(wei) 建設美麗(li) 西藏提供堅強有力的守法保障。

  (作者分別為(wei) 蘭(lan) 州大學法學院在讀博士、青海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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