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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市生態環境局推行“柔性執法”新機製

發布時間:2023-08-04 09:29:00來源: 西藏日報

  今年以來,拉薩市生態環境局在生態環境監管與(yu) 執法工作中積極實施優(you) 化營商環境新舉(ju) 措,在監管工作中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的“柔性執法”和無事不擾的精準執法,建立文明規範、簡約高效的監管體(ti) 係,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近日,拉薩市生態環境局通過排汙許可管理平台係統發現,拉薩市某企業(ye) 逾期未提交2022年度排汙許可執行報告,違反了《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相關(guan) 規定。拉薩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經核實確定該公司停產(chan) 屬實。拉薩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了針對性普法教育,給予企業(ye) 改正的機會(hui) 和適度的容錯空間。

  拉薩市生態環境局黨(dang) 組書(shu) 記格桑巴珠說:“近年來,我們(men) 在生態環境執法領域嚴(yan) 格落實國家、自治區執法大練兵要求,進一步優(you) 化執法方式,強化工作作風,提升執法效能,積極推行‘柔性執法’新機製,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格桑巴珠介紹,拉薩市生態環境局通過加大普法力度,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業(ye) 務與(yu) 普法工作統籌規劃安排,把普法責任貫穿到生態環境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業(ye) 務實踐的全過程。執法人員對違法問題嚴(yan) 肅查處,絕不手軟,對嚴(yan) 重違法惡意違法行為(wei) 保持高壓態勢,絕不容忍違法行為(wei) 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對一些違法情節輕微、非主觀違法行為(wei) ,且積極配合整改的企業(ye) ,執法人員嚴(yan) 格按照罰教結合的原則,通過減輕或免除處罰,鼓勵和引導企業(ye) 主動及時改正輕微違法行為(wei) ,讓企業(ye) 通過整改能夠繼續輕裝上陣,促進企業(ye) 綠色高質量發展。通過“柔性執法”和無事不擾的精準執法,真正做到為(wei) 群眾(zhong) 辦實事、為(wei) 企業(ye) 排憂解難,在生態環境領域為(wei) 經營者打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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