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學院轉設 破題之後還當善後
近日,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河北大學工商學院、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南京大學金陵學院、新疆農(nong) 業(ye) 大學科學技術學院這5所獨立學院將停止招生、終止辦學的消息,引發不少關(guan) 注。
關(guan) 於(yu) 獨立學院轉設,2020年5月,教育部發布相關(guan) 方案提出,到2020年末,各獨立學院全部製定轉設工作方案,同時推動一批獨立學院實現轉設。原則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舉(ju) 辦的獨立學院要率先完成轉設,其他獨立學院要盡早完成轉設。獨立學院轉設的路徑包括轉為(wei) 民辦、轉為(wei) 公辦與(yu) 終止辦學。對於(yu) 終止辦學,方案明確,已停止招生,或由於(yu) 各種原因無法完成轉設,或舉(ju) 辦者主動提出且條件具備的,終止辦學,撤銷建製。
本來,對於(yu) 獨立學院停止招生、終止辦學,有關(guan) 規定已給出明確的說明。例如,在讀學生完成學業(ye) 全部畢業(ye) 後,再終止辦學,獨立學院終止辦學並不會(hui) 影響在讀學生和已經畢業(ye) 學生的合法權益。然而,對於(yu) 獨立學院終止辦學,輿論場上仍存在一些過度解讀,如提醒考生不要報考可能要終止辦學的獨立學院。也有一些學生和家長擔心,已發布停止招生公告的獨立學院辦學質量得不到保障,現就讀學生的權利會(hui) 受到影響。再就是,已經畢業(ye) 的學生,擔心母校終止辦學後,自己的文憑不被承認。
對於(yu) 以上種種誤讀及過度解讀,確有澄清的必要。事實上,不論是轉公辦、轉民辦,還是終止辦學,原來的獨立學院都不存在了,但學生獲得的獨立學院文憑,毫無疑問都會(hui) 得到認可。終止辦學的獨立學院的畢業(ye) 生,大多會(hui) 被原來母體(ti) 校作為(wei) 校友對待,他們(men) 求學的檔案也會(hui) 由母體(ti) 校保管,母體(ti) 校會(hui) 安排專(zhuan) 門的部門負責原獨立學院的事宜。這也提醒所涉校方,對於(yu) 在讀學生及家長、畢業(ye) 校友對終止辦學的或隱或顯的擔憂,需要做好一係列銜接和後續服務工作,以實際舉(ju) 措消除這些顧慮,推進轉設工作順利進行。
值得再次指出的是,考生填報高考誌願,並不會(hui) 受獨立學院終止辦學影響。一方麵,已經做出終止辦學決(jue) 定的獨立學院,不會(hui) 再次出現在招生計劃之中;另一方麵,目前繼續招生、未來可能會(hui) 選擇以終止辦學方式轉設的獨立學院,會(hui) 完成對所有已招生學生的培養(yang) 任務,在這些學生全部畢業(ye) 後再終止辦學。
有一種聲音認為(wei) ,獨立學院轉公辦會(hui) 對原來的學生有利,因為(wei) 公辦的含金量更高一些;而如果終止辦學,獲得的獨立學院文憑得到的認可度將更低。這其實還是基於(yu) “唯學曆”的認知,獨立學院文憑的含金量,取決(jue) 於(yu) 其本身的辦學質量,而非轉設方式。在現實中,也確實並不存在水平高的獨立學院轉公辦、水平欠缺的轉民辦或終止辦學這樣的轉設標準。就此次5所決(jue) 定終止辦學的獨立學院來說,其中有2所回歸母體(ti) 校,資產(chan) 由母體(ti) 校處置;另外3所將變為(wei) 母體(ti) 校的校區,今後以校區名義(yi) 辦學,不再作為(wei) 獨立學院存在。
獨立學院是我國高等教育擴招的特殊產(chan) 物,當時為(wei) 解決(jue) 高等教育資源問題,由公辦母體(ti) 校舉(ju) 辦獨立學院,背靠母體(ti) 校招生、辦學,甚至一度存在以二本、三本分數進獨立學院,按民辦繳學費,畢業(ye) 獲得母體(ti) 校文憑這樣的情況,引發諸如“這是母體(ti) 校‘販賣文憑’,對母體(ti) 校學生不公平”以及“製造獨立學院與(yu) 民辦學校的不平等競爭(zheng) ”等社會(hui) 質疑。客觀地說,獨立學院本應是獨立辦學的主體(ti) ,但自成立起其中多數實際上並不獨立,這嚴(yan) 重影響高等學校的規範辦學和公平健康發展。這也是教育部從(cong) 2008年起推進獨立學院轉設的原因。當然,轉設也要建立在有利於(yu) 獨立學院規範辦學、提高辦學質量的基礎上。
2008年,教育部發布《獨立學院設置與(yu) 管理辦法》,要求獨立學院在5年內(nei) 完成獨立設置。然而,到2013年,隻有30所完成轉設,未轉設的獨立學院仍有292所。2019年,仍未完成轉設的獨立學院有257所。為(wei) 促進獨立學院轉設,教育部於(yu) 2020年再發實施方案。據統計,截至2020年年底,經教育部公示轉民辦或公辦的獨立學院共有137所,占總數的一半。獨立學院轉設存在諸多障礙,有的是母體(ti) 校不願意放棄獨立學院這塊“蛋糕”,要收很高的“分手費”,有的則是獨立學院還想依靠母體(ti) 校辦學。
2020年的獨立學院轉設進度表說明,隻要下定決(jue) 心,教育的老大難問題完全可以得到解決(jue) 。而在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後,每所高校辦學,都不該也不能隻回報給受教育者一紙文憑,而必須重視提高辦學質量,打造自身的辦學特色。(作者:熊丙奇,係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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