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全部納入監管範圍
遼寧省教育廳等九部門近期印發《遼寧省校外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指引(試行)》,要求將麵向中小學生(含幼兒(er) 園兒(er) 童)的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全部納入預收費資金監管範圍,嚴(yan) 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損害群眾(zhong) 利益的問題發生。
工作指引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可采取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方式,預收費資金應全額納入監管範圍。實行預收費銀行托管的,要開立唯一托管專(zhuan) 用賬戶,將預收費資金與(yu) 機構自有資金分賬管理,做到“應托管、盡托管”;實行風險保證金的,要開立風險保證金專(zhuan) 用賬戶,不得用保證金進行融資擔保。
工作指引明確,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堅決(jue) 遏製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wei) ,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管理。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要全麵使用2021年修訂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嚴(yan) 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學員合法權益。
按照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須在辦學場所、網站等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與(yu) 標準、預收費監管等信息,並在培訓服務前向學員明示。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yu) 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ge) 月或60課時的費用。麵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
工作指引還對各部門分工、退費糾紛處理、收費信息共享、行業(ye) 自律等方麵提出了具體(ti)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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