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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執法監管方式 提升校外培訓治理效能

發布時間:2023-01-13 10:23:00來源: 中國教育報

  校外培訓治理是推動落實“雙減”政策的重要內(nei) 容。經過一年多的集中式治理,學科類培訓機構總量大幅壓減,培訓機構逐步規範化。但同時,校外培訓治理依然麵臨(lin) 許多新問題和新挑戰,如何建立常態化、高效能的校外培訓治理機製是目前麵臨(lin) 的重要問題。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等十部門發布了《關(guan) 於(yu) 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不僅(jin) 明確了不同行政部門的執法權責和執法重點,更強調要創新多種執法方式,並鼓勵各地大膽創新、先行先試。麵對校外培訓行業(ye) 的新形勢,打破傳(chuan) 統單一的治理模式,探索創新執法方式,可以說是當前校外培訓治理的及時雨,為(wei) 各地完善校外培訓治理體(ti) 係提供了重要借鑒。

  與(yu) “雙減”政策實施前的校外培訓相比,當前的校外培訓行業(ye) 又有了新特點。部分家長基於(yu) 升學考試壓力持續將校外培訓當作剛需,再加上資本的逐利性導致學科類校外培訓“隱形變異”日益增多,還有一些培訓機構為(wei) 了逃避線下監管,私自采用線上培訓的方式,這些都增加了培訓的隱秘性和流動性,給校外培訓治理提出新的挑戰。校外培訓治理對象的新變化使得傳(chuan) 統的監管方式和手段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為(wei) 此,必須逐步探索和創新更能適應新形勢的監管手段和方式。

  首先,可以探索信用監管的方式,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製、提高監管效能方麵的基礎性作用。此次浙江省提出的探索信用監管方式,推動校外培訓執法結果與(yu) 公共信用平台有效銜接,將重大違法失信行為(wei) 納入失信懲戒範圍,這同時又是對我國加快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要求的積極回應。校外培訓信用監管是實現自律與(yu) 他律協調一致的需要,也是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誠信、經營自主和教育價(jia) 值協調融合與(yu) 良性互動的實際需要。通過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的誠信檔案和信用體(ti) 係,形成公開信用等級和評價(jia) 機製,一方麵可以給消費者提供提示,避免消費陷阱的出現;另一方麵也規範和促進了培訓機構的良性發展,強化了行業(ye) 自律。

  其次,“互聯網+”時代要求不斷適應信息化和大數據時代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新要求,改變傳(chuan) 統的監管模式,建立治理和服務的新模式。正如浙江省提出的完善“互聯網+監管”場景應用,提高校外培訓的治理效能。從(cong) 目前我國地方“雙減”工作典型案例來看,探索建立“部門聯動、社會(hui) 參與(yu) 、數字賦能”的常態化監管機製,已成為(wei) 各地開展校外培訓治理的重要方式。通過互聯網接口動態采集各培訓機構的行為(wei) 日誌,通過數據分析技術對培訓行為(wei) 進行智能研判,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監管人員工作量,提升監管工作質量。利用互聯網技術平台進行管理,可以實現網上申請、網上審查,行政部門可以實時動態掌握培訓機構情況。同時,通過信息平台,公開培訓機構信息,有利於(yu) 家長和學生了解培訓機構的課程及師資情況,創造一個(ge) 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

  再其次,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對社會(hui) 事務的管理正在從(cong) “無限管理”向“有限治理”轉變,政府可以從(cong) 對市場的全麵幹預中逐漸抽離,交由行業(ye) 本身或者第三方進行自我管理和評價(jia) 。通過行業(ye) 協會(hui) 製定培訓行業(ye) 的行為(wei) 規範,對行業(ye) 內(nei) 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服務質量、招生宣傳(chuan) 、培訓協議等加以規範製約,打擊同行之間的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維護行業(ye) 形象,促使培訓機構良性發展,實現社會(hui) 的自治與(yu) 共治。政府也可以通過委托管理的方式,把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管理事務委托給相關(guan) 中介組織,通過培育和健全社會(hui) 中介組織,使其成為(wei) 承擔政府管理社會(hui) 服務的具體(ti) 組織者和運行者,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zheng) 秩序。

  最後,重視學校及家長等外圍因素的治理和引導,形成家校社協同共治。校外培訓的出現和發展是受學校教育、家庭、社會(hui) 等多方因素的綜合影響,所以,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不能局限於(yu) 培訓機構本身的治理。未來政策規範和引導的兩(liang) 個(ge) 重要外圍因素是學校教育和家長引導。學校要切實提高校內(nei) 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優(you) 化學生作業(ye) 設計,提升課後服務的多樣化和實效性,在保證學生學習(xi) 質量的同時進行減負,才能讓家長放心回歸學校教育的主陣地。社會(hui) 媒體(ti) 應當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育兒(er) 觀,緩解家長的焦慮情緒,理性看待校外培訓。對於(yu) 對校外培訓有真正需求的家長和學生,要提醒其注意選擇有正規辦學資質、信用等級良好的機構。對於(yu) 那些契合素質教育的發展方向,能夠滿足學生選擇性學習(xi) 需求、培育發展興(xing) 趣特長、拓展提升綜合素質的培訓機構,應該鼓勵支持其規範發展,更好地滿足孩子的個(ge) 性化、多樣化的成長需求。

  總之,未來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需要從(cong) 更加廣闊的視角,創新治理方式,在政府主導治理的基礎上,逐漸形成培訓機構自律發展、學生及家長理性對待、學校教育提升質量、社會(hui) 輿論正確引導的常態化治理格局。

  (作者係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法治與(yu) 評估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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