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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本專科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發布時間:2023-07-25 09:35:00來源: 西藏日報

  資助項目資助標準(年生均)資助對象及主要申請條件資助人數或比例國家政策⒈ 國家獎學金

  一次性獎勵8000元 一、基本申請條件

  ①二年級及以上全日製普通本專(zhuan) 科在校生;

  ②熱愛社會(hui) 主義(yi) 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

  ③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④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ou) 良;

  ⑤在校期間學習(xi) 成績優(you) 異,社會(hui) 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麵特別突出。

  二、評審和發放程序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於(yu) 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於(yu) 每年12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獎勵證書(shu) ,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注:具體(ti) 事宜谘詢高校學生資助部門,詳見《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

  財政部 教育部

  ⒉

  國家勵誌獎學金

  一次性獎勵5000元 一、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hui) 主義(yi) 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ou) 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xi) 成績優(you) 秀;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jian) 樸。

  二、申請、評審和發放程序

  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guan) 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西藏自治區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表》。高校在開展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工作中,要對就讀師範及農(nong) 牧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和自治區急需的特殊學科專(zhuan) 業(ye) 學生予以適當傾(qing) 斜,並於(yu) 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誌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榮譽證書(shu) ,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注:具體(ti) 事宜谘詢高校學生資助部門,詳見《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

  財政部 教育部

  ⒊

  國家助學金

  3300元 一、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hui) 主義(yi) 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ou) 良;

  ④勤奮學習(xi) ,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jian) 樸。

  二、申請、評審和發放程序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guan) 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西藏自治區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注:具體(ti) 事宜谘詢高校學生資助部門,詳見《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

  本科約占在校生的30%;

  專(zhuan) 科約占在校生的33%

  4.國家助學貸款根據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ti) 事宜谘詢高校學生資助部門,詳見《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無限製5.基層就業(ye) 國家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中央高校應屆畢業(ye) 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ye) 、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具體(ti) 事宜谘詢高校學生資助部門,詳見《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中央部屬高校畢業(ye) 生6.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應征入伍服義(yi) 務兵役、招收為(wei) 士官、退役後複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具體(ti) 事宜谘詢高校學生資助部門,詳見《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7.國家師範生公費教育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北京師範大學、華東(dong) 師範大學、東(dong) 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的公費師範生。詳見《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國辦發〔2018〕75號)根據招生計劃確定8.綠色通道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暫緩交納學費。入學後,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ti) 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

  注:具體(ti) 事宜谘詢高校學生資助部門,詳見《教育部關(guan) 於(yu) 切實做好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工作的緊急通知》(教電〔2003〕298號)

  無限製9.滋蕙計劃 區內(nei) 院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

  區外院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一、基本申請條件

  滋蕙計劃資助對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ye) 學校應屆畢業(ye) 通過高考、高職單招考入全日製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二、政策申報流程。區內(nei) 高中畢業(ye) 生向畢業(ye) 前高中學校谘詢、申請;內(nei) 地西藏班畢業(ye) 生向戶籍所在地市教育局谘詢、申請。

  注:詳見《中央專(zhuan) 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相關(guan) 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育〔2021〕156號)

  中國教育發展基會(hui)

  每年分配資金

  自治區政策1.西藏自治區師範及農(nong) 牧林水地礦類專(zhuan) 業(ye) 免費教育補助政策6600元 一、政策實施對象。該政策實施對象為(wei) 西藏生源在區內(nei) 外全日製普通本專(zhuan) 科院校就讀師範及農(nong) 牧林水地礦類專(zhuan) 業(ye) 的學生。

  二、政策申報流程。區內(nei) 高校新生無需學生本人申請,高校直接免除學費、住宿費,並分學期補助生活費;西藏生源在區外高校就讀師範及農(nong) 牧林水地礦類專(zhuan) 業(ye) 的新生,將新生入學報到後一個(ge) 月內(nei) 將《西藏免補專(zhuan) 業(ye) 學生入學報到回執單》(可以在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官網下載)經學校審核蓋章後,郵寄至西藏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址:拉薩市藏大東(dong) 路15號,聯係電話:0891-6599613、6599611),區教育廳審核後,將符合條件學生的政策資金劃轉給區外高校,再由高校兌(dui) 付給受助學生。

  三、其他相關(guan) 事宜。一是教育部直屬師範院校的國家公費師範生,不再享受西藏免補政策。二是符合免補政策的脫貧家庭大學生(原建檔立卡和農(nong) 村低保學生),優(you) 先享受西藏自治區建檔立卡大學生“三免一補”政策,不再重複享受西藏免補政策。三是享受西藏自治區師範及農(nong) 牧林水地礦類專(zhuan) 業(ye) 免補政策的大學生,高校畢業(ye) 後就業(ye) 去向無任何要求(區內(nei) 、區外均可擇業(ye) )。詳見《西藏自治區師範及農(nong) 牧林水地礦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本專(zhuan) 科生免費教育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藏財行字〔2010〕164號)

  根據招生計劃確定2.西藏自治區脫貧家庭大學生(原建檔立卡和農(nong) 村低保學生)免費教育政策相關(guan) 經費由自治區、地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其中自治區承擔資金平均每生每學年7000元(其中學費2800元、住宿費800元、書(shu) 本費400元、生活補助3000元) 一、政策實施對象。西藏戶籍在區內(nei) 外普通高校就讀的脫貧家庭在校大學生(原建檔立卡和農(nong) 村低保學生)。通過成人高考、自學考試、函授等招錄的不屬於(yu) 政策實施對象。

  二、政策申報流程。各鄉(xiang) 鎮每年9月30日前統計轄區內(nei) 脫貧家庭大學生(原建檔立卡和農(nong) 村低保學生)基本信息後報縣教育局;縣教育局每年10月15日前會(hui) 同縣扶貧辦、民政局對人員信息進行審核後報地市教育局;地市教育局每年10月30日前會(hui) 同地市扶貧辦、民政局複審後報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教育廳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終審後確定受助學生名單,並及時下達自治區政策資金,再由縣教育局待自治區、地市、縣區資金全部到位後一次性兌(dui) 付給受助學生或家長。

  三、其他相關(guan) 事宜。一是考入教育部直屬師範院校的國家公費師範生,不再享受本政策。二是享受西藏脫貧家庭大學生(原建檔立卡和農(nong) 村低保學生)免費教育政策的學生,不再重複享受西藏自治區師範及農(nong) 牧林水地礦類專(zhuan) 業(ye) 免費教育補助政策等同類政策。

  注:詳見《西藏自治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實施免費教育補助政策管理辦法》(藏教廳〔2021〕57號)

  無限製3.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ye) 生學費補償(chang) 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chang) 政策補償(chang) 學費或代償(chang) 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高於(yu) 8000元 一、政策實施對象。政策實施對象為(wei) 西藏生源從(cong) 區內(nei) 外非中央部屬高校畢業(ye) 生或非西藏生源但從(cong) 西藏高校畢業(ye) 的學生或“西部計劃誌願者”、“三支一扶”人員中的高校應屆畢業(ye) 生,畢業(ye) 當年到西藏基層單位就業(ye) 、特定醫療機構就業(ye) 、區內(nei) 外企業(ye) 就業(ye) 或自主創業(ye) 的,達到規定服務期限,其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由自治區補償(chang) 或代償(chang) 。

  二、政策申報流程。高校畢業(ye) 生服務期滿後2年內(nei) 申請,並於(yu) 申請當年4月30日前相關(guan) 申請資料遞交工作地縣(區)教育局,後續工作由教育部門按程序辦理。

  注:具體(ti) 事宜谘詢工作地縣教育部門,詳見《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ye) 生學費補償(chang) 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chang) 管理辦法》及《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ye) 生學費補償(chang) 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chang) 實施細則》(藏教廳〔2018〕163號)

  西藏大學1.西藏大學校級優(you) 秀學生獎學金2000—3000元 基本條件:

  ①西藏大學普通全日製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zhuan) 科生;

  ②在校期間學習(xi) 成績優(you) 異,品學兼優(you) 的學生;

  ③參加各級各類社會(hui) 實踐活動、科技活動、學術活動、體(ti) 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比賽活動中取得優(you) 異成績,為(wei) 學校爭(zheng) 得了榮譽的個(ge) 人或集體(ti) 的獎勵;

  ④校級獎學金分為(wei) 校級優(you) 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和三等獎學金)、特殊嘉獎和單項獎學金。

  二年級及以上

  在校生的6.8%

  2.西藏大學勵誌獎學金2000元 基本條件:

  ①西藏大學普通全日製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zhuan) 科生;

  ②專(zhuan) 業(ye) 課和公共必修課成績均達到校級三等獎標準;

  ③同等條件下優(you) 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④同一學年內(nei) ,獎助學金不得超過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 )。

  二年級及以上

  在校生的2.6%

  3.西藏大學普通本專(zhuan) 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 住宿費減免2800—4160元 基本條件

  ①減免對象:學校認定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特別困難學生(A類)和困難學生(B類);

  ②減免項目:A類貧困生減免學費和住宿費;B類貧困生減免學費;

  ③減免條件:(1)上學年度每學期綜合量化成績排名在本班學生前20%,且考試科目成績合格以上(考查科目成績在中以上);(2) 本學年度享受助學金8000元(含8000元)以下。

  二年級及以上

  在校生的2.3%

  4.勤工助學5120元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每月不超過40個(ge) 小時勤工助學時間,每小時不低於(yu) 16元,崗位數和勤工助學酬金根據西藏大學預算經費進行安排。在校生的2.2%5.特殊幫扶、臨(lin) 時困難補助500—60000元臨(lin) 時困難補助主要用於(yu) 幫助我校學生解決(jue) 學習(xi) 、生活中遇到的突發性、臨(lin) 時性、特殊性經濟困難的一次性補助,以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ye) 。在校生的1.5%西藏民族大學1.貧困生大病醫療救助和困難補助金視具體(ti) 情況而定 ①遭遇意外身體(ti) 傷(shang) 害事故,突發急重病症;

  ②直係親(qin) 屬亡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③自然災害影響到基本生活。

  無限製2.優(you) 秀畢業(ye) 生500—1000元/人綜測成績為(wei) 前10%的畢業(ye) 生。當年畢業(ye) 生人數的10%3.優(you) 秀學生獎學金200—3000元/人 ①熱愛社會(hui) 主義(yi) 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道德品質優(you) 良,模範執行大學生守則和學校的有關(guan) 規章製度;

  ②熱愛所學專(zhuan) 業(ye) ,勤奮學習(xi)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在班人數前30%者;

  ③積極參加社會(hui) 實踐,體(ti) 育鍛煉和學校的各項活動。

  一等獎學金獲得者為(wei) 學生人數的1%,二等獎學金獲得者為(wei) 學生人數的2%,三等獎學金獲得者為(wei) 學生人數的4%4.寶翔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 ①來自西藏自治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②品學兼優(you) 的少數民族學生。

  40人/年5.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每月最高480元;臨(lin) 時崗位:每小時12元 ①學生本人生活儉(jian) 樸;

  ②努力學習(xi) 、奮發向上;

  ③身體(ti) 健康狀況良好,無重大疾病史;

  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約500個(ge) 崗位6.學費減免減免3360元/人 ①孤兒(er) 、特困供養(yang) 人員、烈士子女或優(you) 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②學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體(ti) 傷(shang) 害事故;

  ③父母患大病、意外身體(ti) 傷(shang) 害事故、單親(qin) 、離異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於(yu) 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④低保戶或殘疾人家庭且家庭經濟困難。

  減免總金額

  不超過當年提取的5%

  7.寶翔助學金2000元/人 ①來自西藏自治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②當年入學的少數民族學生。

  100人/年8.校長特別獎10000元/人 ①因特別貢獻而受到自治區(省)級以上政府表彰的;

  ②在國際級或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ye) 、學科競賽、科技競賽及文體(ti) 競賽等競賽中獲得重要獎項,贏得良好聲譽或產(chan) 生較大社會(hui) 影響;

  無限製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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