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商務廳等9部門印發《西藏自治區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聚焦首店首發、新業(ye) 態培育、消費場景升級等領域,提出8條具體(ti) 政策,旨在通過政策支持和環境優(you) 化,加快融入新發展格局,培育消費新動能,將西藏打造成為(wei) 具有國際吸引力的首發經濟新高地。
《措施》明確,西藏將大力支持國內(nei) 外知名品牌在藏設立首店、旗艦店。對國內(nei) 外知名品牌企業(ye) 在西藏與(yu) 引進方簽訂2年及以上入駐協議或自持物業(ye) 開設獨立法人性質的品牌首店,符合中國(內(nei) 地)首店、西南首店、西藏首店、旗艦店要求的,分別給予150萬(wan) 元、100萬(wan) 元、70萬(wan) 元、40萬(wan) 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並在支持舉(ju) 辦首發活動方麵,給予最高100萬(wan) 元補貼。
除對品牌首店給予落戶獎勵外,西藏對與(yu) 中國(內(nei) 地)首店、西南首店、西藏首店、旗艦店簽訂2年及以上入駐協議的商業(ye) 運營商、第三方機構、協會(hui) ,按照引進品牌首店能級和數量,將給予最高100萬(wan) 元獎勵。
《措施》明確,推動首發經濟與(yu) 特色產(chan) 業(ye) 協同發展,對中華老字號、西藏老字號在西藏商圈、特色街區、旅遊景區、產(chan) 業(ye) 園區、交通樞紐等區域開設直營門店,本土品牌企業(ye) 赴區外開設連鎖直營門店,分別給予最高80萬(wan) 元、50萬(wan) 元獎勵。此外,對區外連鎖經營商貿企業(ye) 在西藏開設直營門店,也將給予最高50萬(wan) 元獎勵。
在服務保障方麵,《措施》提出建立首發經濟“綠色通道”,對品牌首店入駐、開設新店及新品發布中所涉及的規劃、建設、消防、登記注冊(ce) 、食品經營、城市管理等事項,靠前協調服務,優(you) 化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間,解決(jue) 品牌首店落地經營、舉(ju) 辦活動等方麵的難點問題,並對服裝、水泥、原油等符合條件的商品,實施進口商品檢驗采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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