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麵的國際合作取得新進展:中國和德國簽署《關(guan) 於(yu) 中德數據跨境流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與(yu) 新加坡數字政策對話機製首次會(hui) 議就數據跨境領域合作展開交流……
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成為(wei) 一種新的生產(chan) 要素。作為(wei) 數字經濟的重要一環,數據跨境流動已經成為(wei) 全球資金、信息、技術、人才、貨物等資源要素交換、共享的基礎。近年來,作為(wei) 數據創造和消費大國,中國在該領域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參與(yu) 相關(guan) 國際規則製定,為(wei) 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繁榮注入新動能。
深化合作共享機遇
據悉,中國和德國簽署《關(guan) 於(yu) 中德數據跨境流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後,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與(yu) 德國數字化和交通部在該備忘錄框架下,建立“中德數據政策法規交流”對話機製,加強在數據跨境流動議題上的交流,為(wei) 兩(liang) 國企業(ye) 營造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
在近日召開的中國與(yu) 新加坡數字政策對話機製第一次會(hui) 議中,中新雙方明確了關(guan) 於(yu) 數據跨境下階段合作方向和重點。雙方將通過中新數字政策對話機製搭建平台,便利企業(ye) 數據跨境流動,培育壯大數字經濟新業(ye) 態新模式,推動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擴大高水平開放。
中德、中新雙邊數據合作提質升級,釋放中國推動數據跨境流動國際合作的積極信號。近年來,中國倡導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攜手各方構建開放共贏的數據領域國際合作格局。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guan) 於(yu) 構建數據基礎製度更好發展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要積極參與(yu) 數據跨境流動國際規則製定,探索加入區域性國際數據跨境流動製度安排,推動數據跨境流動雙邊多邊協商等內(nei) 容。2023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指出,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認真解決(jue) 數據跨境流動等問題。2024年3月,國家網信辦出台實施《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提出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授權,支持其在數據跨境便利化政策上先行先試。
“中國多措並舉(ju) ,推動數據跨境流動國際合作。”北京工業(ye) 大學經濟與(yu) 管理學院教授張鵬楊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國內(nei) 層麵,中國加強法律法規建設,相繼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信息保護法》,奠定數據跨境流動的法律基礎。中國不斷優(you) 化營商環境,持續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為(wei) 外資企業(ye) 提供便利,展現擴大開放的信心和決(jue) 心。國際層麵,中國參與(yu) 相關(guan) 國際規則構建,如加入《區域全麵經濟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RCEP)、主動對接《全麵與(yu) 進步跨太平洋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此外,中國還與(yu) 一些國家和地區簽署了雙多邊數據跨境流動協議。
推進完善全球數字治理
在中國和老撾邊境,支撐跨境鐵路運輸所需的專(zhuan) 業(ye) 數據通過信息網絡進行傳(chuan) 輸,使得終端用戶能夠在各自應用係統中操作,確保中老鐵路一路暢通;在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的臨(lin) 床數據研究平台上,患者治療數據經合規處理後跨越半個(ge) 地球,傳(chuan) 輸至荷蘭(lan) 阿姆斯特丹大學醫學中心,助力中荷醫療專(zhuan) 家開展聯合研究;在中國某外貿電商平台,各國采購商點擊鼠標、瀏覽並獲取中國供應商的相關(guan) 信息,享受便利的交易體(ti) 驗……隨著中外各領域交往合作的深入發展,數據跨境流動日益活躍。
據麥肯錫研究報告,預計到2025年,數據跨境流動對全球GDP的貢獻價(jia) 值將達到11萬(wan) 億(yi) 美元。當前,數據跨境流動已經成為(wei) 驅動世界經濟增長的新動能。
“數據跨境流動是數字經濟時代的關(guan) 鍵特征之一,在該領域加強國際合作有利於(yu) 建立互信,減少政策壁壘,促進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zhuan) 家洪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中國在跨境數據流動領域開展雙多邊合作,有利於(yu) 增加市場準入,促進數字貿易發展,推動技術交流創新,為(wei) 國內(nei) 外企業(ye) 提供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對增強供應鏈韌性、推動經濟全球化意義(yi) 重大。同時,中國參與(yu) 構建數據跨境流動國際規則,推動各方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跨境執法協作等方麵達成更多共識,有利於(yu) 降低跨國公司合規成本,促進國際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推動和完善全球數字治理體(ti) 係。
“數據跨境流動是支撐國際貿易活動、國際科技合作、全球數據資源貢獻的關(guan) 鍵。推動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離不開國際合作和開放共享。合作是保障數據安全與(yu) 隱私、打破數據流動壁壘、共享數據紅利的關(guan) 鍵途徑。”張鵬楊指出,中國推動跨境數據流動國際合作的一係列主張和行動,有利於(yu) 助推國際貿易由商品貿易向數字貿易轉型發展,並在科技、文化、教育等更多領域開辟國際合作空間;有利於(yu) 鼓勵企業(ye) 開展數字化轉型,推動中國數字產(chan) 業(ye) 升級和數字經濟繁榮;有利於(yu) 提高中國製度型開放水平,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有利於(yu) 提升數據價(jia) 值,充分發揮數據要素潛力、激發企業(ye) 創新活力,推動地區及全球經濟增長。
“近年來,在共建‘一帶一路’框架下,中國積極推動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協議達成、國際規則構建,涵蓋個(ge) 人信息保護、數據安全、網絡安全、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技術規範及標準等多個(ge) 維度,為(wei) ‘數字絲(si) 路’建設提供堅實保障,為(wei) 全球數據跨境流動治理探索提供新思路、新方案。”張鵬楊說。
兼顧安全與(yu) 發展
作為(wei) 數字經濟的重要一環,數據跨境流動對促進數字貿易、推動數據資源全球共享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由於(yu) 數據的極易複製性和非排他性等特征,使得數據的跨境流動也伴隨著一係列安全問題,給數據主權、隱私保護甚至國家安全帶來諸多挑戰。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製定了相應的數據跨境管理規則。據統計,截至2023年5月,已有70多個(ge) 國家和地區對數據跨境流動有所規製,超過180個(ge) 區域貿易協定中增設了包括數據跨境流動在內(nei) 的數字貿易規則專(zhuan) 門章節或專(zhuan) 門條款。
2020年9月,中國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呼籲各國致力於(yu) 維護開放、公正、非歧視性的營商環境,推動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與(yu) 此同時,各國有責任和權利保護涉及本國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hui) 穩定的重要數據及個(ge) 人信息安全。
張鵬楊指出,數據跨境流動中的安全問題已經引發國際社會(hui) 的普遍擔憂。中國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強調各國應尊重他國主權、司法管轄權及數據安全管理權,共同維護全球數據流動的安全與(yu) 秩序,不僅(jin) 關(guan) 注保障本國數據安全,也能尊重其他國家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麵的相關(guan) 規則,彰顯中國參與(yu) 全球數字治理的責任與(yu) 擔當,將為(wei) 建立公平、包容、高效的全球數字治理體(ti) 係注入新活力。
在跨境數據流動國際合作中,應如何兼顧安全與(yu) 發展兩(liang) 大訴求?
洪勇認為(wei) ,一是要加強數據保護立法,協調數據安全標準,確保數據跨境流動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nei) 進行。二是促進技術合作,研發先進的數據加密和匿名化技術,增強數據安全性。三是建立更多的多邊對話平台,增進數據治理對話,協調各國在數據跨境流動政策上的差異。四是共同打擊網絡犯罪,保護數據免受非法跨境攻擊。總之,要進一步深化在數據跨境流動領域的國際合作,推動全球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張鵬楊提出幾點建議:一是搭建合作框架,推進數據跨境相關(guan) 國際規則和標準認證體(ti) 係建設,暢通數據流動。二是增進政府間對話,建立互信機製。要充分利用現有政府間經濟對話平台,倡導並建立跨境數據流動國際合作與(yu) 互信體(ti) 係。三是尊重他國主權、司法管轄權和對數據的安全管理權,反對“長臂管轄”等不當行為(wei) ,推動數據在全球範圍內(nei) 安全有序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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