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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丨正義不會缺席——人販子餘華英被判死刑

發布時間: 2024-10-26 09:22:00 來源: 新華網

  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餘(yu) 華英拐賣兒(er) 童發回重審案一審宣判,判處餘(yu) 華英死刑。

  “新華視點”記者采訪多名受害人及家屬、律師和辦案人員,起底拐賣貴州、重慶等地12個(ge) 家庭17名兒(er) 童的人販子餘(yu) 華英。


圖為(wei) 餘(yu) 華英拐賣兒(er) 童發回重審案庭審現場。(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拐賣12個(ge) 家庭17名兒(er) 童

  61歲的餘(yu) 華英戶籍重慶大足,小學文化。她的犯罪是從(cong) 販賣親(qin) 生骨肉開始的。

  1984年,餘(yu) 華英結識重慶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兩(liang) 人結婚後育有一女。1992年,餘(yu) 華英在重慶一家麵館打工時認識龔顯良,在未與(yu) 王某文解除婚姻關(guan) 係的情況下,與(yu) 龔顯良同居並產(chan) 下一名男嬰。由於(yu) 關(guan) 係不合法,餘(yu) 華英和龔顯良便將男嬰賣掉,從(cong) 此開始了瘋狂的犯罪之途。

  1993年正月初七,千家萬(wan) 戶沉浸在闔家團圓的歡喜氛圍中。在貴州省遵義(yi) 市火車站站台上,餘(yu) 華英拐走6歲男孩蔡小平(化名),使其與(yu) 家人骨肉分離30年。

  1995年,餘(yu) 華英夥(huo) 同龔顯良在貴陽市南明區將5歲的楊妞花拐帶至河北省邯鄲市,經人介紹,以3500元賣給一戶聾啞人家庭。在“新家”裏,楊妞花被取名為(wei) 李素燕。

  1996年7月,貴州省都勻市西園村小河邊,8歲的小蘭(lan) 、6歲的小北(均為(wei) 化名)被餘(yu) 華英、龔顯良拐賣。

  這一年,兩(liang) 人先後拐賣4名兒(er) 童。原審一審、二審法院均審理查明:除拐賣小蘭(lan) 、小北,餘(yu) 華英還於(yu) 同年10月在貴陽市東(dong) 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將5歲的小龍(化名)拐走,以12500元賣至邯鄲;隨後,兩(liang) 人回到重慶大足將5歲的小友(化名)拐走,以12000元賣至邯鄲。

  2022年,尋親(qin) 成功的楊妞花在貴州報案,警方將餘(yu) 華英抓獲。

  2023年9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餘(yu) 華英拐賣兒(er) 童罪一案。法院經審理查明,餘(yu) 華英於(yu) 1993年至1996年期間共拐賣兒(er) 童11名。一審判處餘(yu) 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餘(yu) 華英不服判決(jue) ,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貴州省高院認為(wei) ,原判遺漏餘(yu) 華英其他拐賣兒(er) 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wei) 查清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2024年10月11日上午,餘(yu) 華英拐賣兒(er) 童發回重審案一審公開開庭。公訴機關(guan) 指控,餘(yu) 華英在原有查明事實基礎上,另涉新的拐賣兒(er) 童案件,其拐賣的兒(er) 童人數從(cong) 11名增至17名。

  12個(ge) 家庭、17名兒(er) 童,原本幸福的生活都中止在餘(yu) 華英的黑手伸出的那一刻。

  孩子如何被拐走?

  在實施犯罪過程中,餘(yu) 華英往往早有預謀。她物色有兒(er) 童的家庭,通過租房成為(wei) 其鄰居,關(guan) 係熟絡後再通過買(mai) 糖、買(mai) 玩具的手法拐走兒(er) 童。

  蔡小平便是被餘(yu) 華英“跟我一起走,買(mai) 糖給你吃”的說法騙走的。

  在遵義(yi) 市火車站站台上,6歲男孩蔡小平和哥哥一起撿酒瓶。這時,餘(yu) 華英帶著一個(ge) 小女孩出現。在毫無防備的蔡小平麵前,餘(yu) 華英使出慣用伎倆(lia) 。

  “(我)在火車站附近到處尋找目標,看他在撿酒瓶子,我過去騙他說帶他去買(mai) 糖,然後就帶上了火車,直接坐車到河北邯鄲。有一家要買(mai) 去做孫子,當時大概賣了4000元。”餘(yu) 華英供述。

  同年8月,遵義(yi) 市發生另一起案件,兩(liang) 名男孩被餘(yu) 華英和同夥(huo) 拐賣至邯鄲。

  “我們(men) 租房後發現有一家,兩(liang) 個(ge) 男娃娃,大的5歲多,小的3歲左右。有一天,孩子媽媽出門去掃馬路,我就和龔顯良帶孩子跑了。這一次和之前一樣,我們(men) 連衣服和行李都沒帶。”餘(yu) 華英供述。

  1996年7月,小蘭(lan) 、小北也被餘(yu) 華英以類似方法拐賣。

  小蘭(lan) 的陳述還原了當時的情況:有一個(ge) 小女孩來我們(men) 家,叫我和弟弟一起去她家玩,有一男一女兩(liang) 個(ge) 大人在家,拿零食給我們(men) 吃,吃完之後我和弟弟睡著了,醒來之後發現在車上……

  姐弟倆(lia) 失蹤後,他們(men) 的母親(qin) 一直在“丟(diu) 孩子”的地方苦守,希望孩子能回到身邊。27年後,她已頭發花白。孩子被拐後,一家人四處尋找,廣東(dong) 、福建、湖南、雲(yun) 南、四川……但令人失落的是,兩(liang) 個(ge) 孩子始終杳無音訊。直到2023年6月,偵(zhen) 查機關(guan) 利用圖像比對技術偵(zhen) 破案件,小蘭(lan) 、小北這才有了下落。

  出生於(yu) 貴州省畢節農(nong) 村的楊妞花,也有類似遭遇。

  楊妞花5歲來到貴陽,和進城務工的父母一起在租住的房中生活。這一年,早有預謀、租住在隔壁的鄰居餘(yu) 華英,以“帶著去買(mai) 織毛衣的簽子(即棒針)”為(wei) “誘餌”,將楊妞花帶上火車,之後輾轉被賣到邯鄲一個(ge) 農(nong) 村家庭。

  2021年,楊妞花憑兒(er) 時記憶通過網絡尋親(qin) 找到姐姐,卻得知親(qin) 生父母已離世多年。“無論她如何懺悔和道歉,都不可能得到原諒!”麵對餘(yu) 華英,34歲的楊妞花有著難以言說的憤恨。

  慰藉受傷(shang) 心靈 彰顯法治力量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5日上午,法庭宣判被告人餘(yu) 華英死刑時,楊妞花的淚水奪眶而出,庭審現場的受害人及家屬泣不成聲。楊妞花在庭審後說:“正義(yi) 不會(hui) 缺席,這是餘(yu) 華英應該受到的處罰。”

  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文廣表示,隨著幾次庭審的進行,餘(yu) 華英的犯罪事實越來越清晰。“維持死刑判決(jue) 意義(yi) 非常重大,既給受害人和家屬心靈以撫慰,也對人販子起到巨大震懾作用。”

  莊嚴(yan) 判決(jue) 懲治犯罪。同時,修複被害人的心理創傷(shang) 、幫助他們(men) 回歸正常的家庭生活,需要更完善的製度安排。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彭新林分析,被拐賣的兒(er) 童在重新回到原生家庭後,通常會(hui) 有心理創傷(shang) 。他們(men) 在被拐賣期間可能遭受身體(ti) 和心理上的虐待,也失去了與(yu) 家人相處的寶貴時光。這些家庭需要穩定、可靠的支持係統,幫助其重建生活秩序。

  專(zhuan) 家也呼籲依法從(cong) 嚴(yan) 、從(cong) 重打擊販賣兒(er) 童行為(wei) ,鏟除犯罪土壤,從(cong) 根本上預防販賣兒(er) 童犯罪。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表示,保護孩子是全社會(hui) 共同的責任,社會(hui) 、學校、家庭應聯防聯動,防止此類悲劇發生。

(責編: 李雨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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