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提出:“建立新汙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ti) 係”。這對深化相關(guan) 領域改革、深入推進新汙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提出了明確要求。
新汙染物是指在環境和自然生態係統中可檢測出來的,即使以低劑量進入也能夠給人體(ti) 健康和環境安全帶來較大風險和隱患的一類化學物質的統稱。國內(nei) 外廣泛關(guan) 注的新汙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汙染物、內(nei) 分泌幹擾物、抗生素、微塑料等,一般具有危害比較嚴(yan) 重、風險比較隱蔽、環境持久性、來源廣泛性、治理複雜性等特征。
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新汙染物治理工作,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開展新汙染物治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2023年7月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hui) 上強調,要持續推進新汙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近年來,我國新汙染物治理工作紮實推進,積極推動相關(guan) 法規標準體(ti) 係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製,組織開展環境風險摸底調查,強化環境風險源頭管控,多種形式開展宣傳(chuan) 教育,嚴(yan) 密防控與(yu) 人民群眾(zhong) 健康安全密切相關(guan) 的突出環境風險,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新汙染物治理和環境風險防控工作具有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現有的工作基礎仍較薄弱。主要是新汙染物治理機製亟待加強,相關(guan) 製度還不夠健全;環境風險底數尚未全麵掌握,亟須係統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科技支撐有待進一步強化,需要從(cong) 國家層麵強化研發布局;法治保障體(ti) 係需要加快構建,以便為(wei) 有效管控新汙染物環境風險提供保障。
推進新汙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必須堅持人民至上、問題導向、改革創新、共治共享,著力推動實現“五個(ge) 轉變”:從(cong) 總量和質量管理向環境風險管理轉變,從(cong) 末端治理向全生命周期管理轉變,從(cong) 粗放式決(jue) 策管理向精細化優(you) 先管理轉變,從(cong) 單一治理向協同治理轉變,從(cong) 汙染防治向構建生命共同體(ti) 轉變。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需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健全新汙染物治理管理體(ti) 係。依托現有機構力量,在國家和區域流域層麵建立“1+7”個(ge) 新汙染物治理技術中心,統籌開展新汙染物環境調查、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製定並組織實施新汙染物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政策。對新化學物質和優(you) 先控製新汙染物實施環境管理登記,做到“應管盡管”,積極承擔有關(guan) 國際公約履約工作。強化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地方管理體(ti) 係。
第二,推進新汙染物治理法治建設。出台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建立禁止、限製、限排等全生命周期新汙染物環境風險管控製度體(ti) 係,健全新汙染物環境風險評估製度、風險管控製度以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製度等,明確各法律主體(ti) 的法定職責,加強各領域各環節政策銜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推動新汙染物相關(guan) 法律法規落實落地。
第三,完善新汙染物治理支撐保障。加快實施新汙染物治理科技專(zhuan) 項,集中解決(jue) 新汙染物環境風險評估與(yu) 管控領域麵臨(lin) 的“卡脖子”科技難題。完善新汙染物環境風險評估與(yu) 管控技術體(ti) 係。實施全國新汙染物生態毒理和健康毒理數據集成專(zhuan) 項工程,開展全國新汙染物環境信息調查和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專(zhuan) 項行動,建設國家新汙染物環境風險評估與(yu) 管控信息係統,構建國家新汙染物計算毒理和暴露預測大數據平台。
第四,聚力落實新汙染物治理重點任務。持續推進新汙染物治理行動,著力破解新汙染物治理難題。對我國在產(chan) 在用的數萬(wan) 種化學物質係統開展環境調查監測、生態毒性和健康毒性識別、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精準錨定應當重點管控的新汙染物,開展管控措施的經濟社會(hui) 影響評估,科學製定全生命周期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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