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態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
新利平台訊 6月2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對《2021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進行發布。
圖為(wei) 新聞發布會(hui) 現場 攝影:王佳豪
在《2021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中顯示,據監測表明,西藏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ti) 保持穩定,仍然是世界上生態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
2021年,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質整體(ti) 保持良好,達到國家規定相應水域的環境質量標準,瀾滄江、金沙江、雅魯藏布江、怒江幹流水質達到Ⅱ類標準;拉薩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經重要城鎮的河流水質達Ⅱ類及以上標準;發源於(yu) 珠穆朗瑪峰的絨布河水質達到Ⅰ類標準;色林錯、班公錯、普莫雍錯、羊卓雍錯、納木錯和佩枯錯湖泊水質均達到Ⅱ類標準。西藏七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21個(ge)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達到Ⅲ類標準要求。
2021年,西藏環境空氣質量整體(ti) 保持優(you) 良,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標準,平均優(you) 良天數比例為(wei) 99.8%。拉薩市環境空氣優(you) 良天數比例為(wei) 100%,在全國168個(ge) 重點城市中排名第2位;日喀則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裏地區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二級標準,在全國339個(ge) 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分別為(wei) 第6名、第14名、第1名、第3名、第53名、第9名。青藏鐵路沿線PM2.5、PM10、SO2、NO2、CO年均濃度達到一級標準,O3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珠穆朗瑪峰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優(you) 良狀態,達到一級標準。
2021年,西藏國家網土壤環境監測重點風險監控點位各汙染物濃度均低於(yu) 《土壤環境質量 農(nong) 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15618—2018)風險管製值。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處於(yu) 安全水平。
2021年,拉薩、日喀則、林芝、昌都、那曲開展了聲環境質量監測,聲環境質量總體(ti) 穩定。拉薩市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wei) 96%、夜間達標率為(wei) 74.8%,區域聲環境質量等級為(wei) 四級,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wei) 二級;日喀則市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wei) 100%、夜間達標率為(wei) 92.9%,區域聲環境質量等級為(wei) 二級,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wei) 一級;林芝市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wei) 100%、夜間達標率為(wei) 100%,區域聲環境質量等級為(wei) 三級,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wei) 一級;昌都市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wei) 95.2%、夜間達標率為(wei) 95.2%,區域聲環境質量等級為(wei) 二級,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wei) 一級;那曲市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wei) 100%、夜間達標率為(wei) 100%,區域聲環境質量等級為(wei) 二級,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wei) 一級。
2021年,西藏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9個(ge) 自動監測站的連續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結果均處於(yu) 當地天然本底漲落範圍之內(nei) ;氣溶膠、氣碘、土壤、沉降物等輻射監測值均處於(yu) 當地天然本底漲落範圍之內(nei) 。西藏七地(市)7個(ge) 地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總α活度濃度、總β活度濃度均低於(yu)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的指導值。全區電磁輻射點位監測結果均低於(yu) 《電磁環境控製限值》規定的公眾(zhong) 曝露控製限值。
記者從(cong) 新聞發布會(hui) 上還了解到,去年,西藏自治區頒布首部生態文明建設綜合性地方法規《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為(wei) 西藏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打下了法治基礎。並組建了“高地工作專(zhuan) 班”,製定出台了有關(guan) 實施意見和重大舉(ju) 措,明確了西藏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的任務書(shu) 、路線圖,為(wei) 具體(ti) 工作提供了行動保障。
去年年底,西藏自治區出台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藏政發〔2022〕7號),在總結拓展“十三五”汙染防治攻堅戰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根據“十四五”新任務新要求,重點提出以更高標準打好具有西藏特點的汙染防治“七大標誌性戰役”,切實守護好雪域高原藍天、碧水、淨土。
新的一輪“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啟動以來,西藏自治區積極申報,在通過生態環境部等18個(ge) 部門的嚴(yan) 格評審後,拉薩市、日喀則市、山南市3個(ge) 城市納入了全國“十四五”時期113個(ge) 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城市。
2021年,西藏全區執法隊伍不斷加強環境執法工作,消除生態環境安全隱患,對涉汙企業(ye) 和重點項目違法行為(wei) 保持重拳出擊態勢,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57件,處罰金額3183.63萬(wan) 多元,較2020年增長103%,移送公安機關(guan) 3起、查封扣押12起、限產(chan) 停產(chan) 5起、組織聽證1起、行政複議3起,林芝市、昌都市和阿裏地區生態環境局實現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案件零突破。(新利平台 記者/王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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