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訊 12月1日,記者在拉薩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獲悉,11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六次會(hui) 議批準了新製定的《拉薩市中心城區水係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圖為(wei) 新聞發布會(hui) 現場
新聞發言人介紹,《條例》是拉薩市首部關(guan) 於(yu) 中心城區水係保護方麵的地方性法規,共設二十七條,不分章節,主要包括中心城區水係的保護原則和主要保護製度、保護責任分工、具體(ti) 保護措施、經費保障和法律責任等內(nei) 容。明確了市政府、水係流經的區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水係流經的街道辦事處等組織機構和河湖長在中心城區水係保護中的責任和義(yi) 務,為(wei) 保護拉薩市中心城區五個(ge) 水係提供了法律遵循和製度保障。
新聞發言人介紹,長期以來,拉薩市中心城區水係為(wei) 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羅布林卡、布達拉宮廣場、龍王潭公園等水資源供給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為(wei) 切實加強中心城區水係的保護,拉薩市政府投入大量資金對中心城區水係進行了維護,有效改善了拉薩城區的生態環境。為(wei) 切實解決(jue) 水係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強化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優(you) 化水係生態環境,建設高原生態宜居城市,製定了《條例》。《條例》的頒布實施,填補了拉薩市在中心城區水係保護方麵地方性法規的空白,為(wei) 科學有效管理和保護我市中心城區水係提供了法律依據。
新聞發言人表示,拉薩市司法局將立足本職,全麵推進《條例》貫徹執行。深入開展《條例》學習(xi) 宣傳(chuan) 。將把《條例》作為(wei) 近期普法宣傳(chuan) 的重點,督促各相關(guan) 部門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製要求,開展《條例》的宣傳(chuan) 培訓。同時,廣泛開展《條例》進機關(guan) 、進村居、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ye) 、進寺廟、進軍(jun) 營的宣傳(chuan) 教育活動,不斷擴大宣傳(chuan) 覆蓋麵,提高公眾(zhong) 知曉率,擴大社會(hui) 影響力,增強水係管理者依法執法的能力和市民群眾(zhong) 知法、守法的自覺性。(新利平台 記者/王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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