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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主席與西藏革命和建設事業(三)指導西藏民主改革

發布時間: 2024-05-23 17:14:00 來源: 新利平台

  編者按: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紀念毛澤東(dong) 同誌誕辰130周年座談會(hui) 上講道:“毛澤東(dong) 同誌是偉(wei) 大的馬克思主義(yi) 者,偉(wei) 大的無產(chan) 階級革命家、戰略家、理論家,是馬克思主義(yi) 中國化的偉(wei) 大開拓者、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事業(ye) 的偉(wei) 大奠基者,是近代以來中國偉(wei) 大的愛國者和民族英雄,是黨(dang) 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ti) 的核心,是領導中國人民徹底改變自己命運和國家麵貌的一代偉(wei) 人,是為(wei) 世界被壓迫民族的解放和人類進步事業(ye) 作出重大貢獻的偉(wei) 大國際主義(yi) 者。”對於(yu) 西藏人民而言,毛澤東(dong) 主席又是解放西藏、建設西藏的主要決(jue) 策者。

  1949年,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領導同誌在西柏坡與(yu) 斯大林特使米高揚會(hui) 談時,第一次談到西藏的解放問題,到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guan) 於(yu) 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簽訂,毛主席一係列高瞻遠矚的“進軍(jun) 西藏、經營西藏”決(jue) 策部署,為(wei) 西藏實現和平解放和後期實行民主改革、民族區域自治指明了方向。重溫毛主席對西藏工作的一係列指示精神,解讀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解放西藏、經營西藏、建設西藏的厚重曆史,感受毛主席作為(wei) 第一代領導核心浸潤於(yu) 西藏大地長留人民心中的深恩厚澤。

  悉心指導西藏民主改革,為(wei) 人民當家作主提供製度保障

  變革西藏舊的社會(hui) 製度,實現百萬(wan) 農(nong) 奴的徹底解放,既是十七條協議的應有之義(yi) ,也是人民群眾(zhong) 的願望所在。為(wei) 了早日實現和平改革,救百萬(wan) 農(nong) 奴於(yu) 水火之中,中央及西藏工委反複向西藏地方政府上層做解釋工作,耐心等待。

  然而,西藏上層反動勢力視黨(dang) 的政策為(wei) 軟弱,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中的上層反動分子,違背曆史潮流和西藏廣大人民的意願,公然撕毀《十七條協議》,發動全麵武裝叛亂(luan)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果斷決(jue) 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和徹底平息叛亂(luan) ,同時堅決(jue) 放手發動群眾(zhong) ,實行民主改革。

  3月2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jun) 總政治部發出《關(guan) 於(yu) 堅決(jue) 平定西藏叛亂(luan) 的政治工作指示》,指出:“為(wei) 了較快地、徹底地平定西藏叛亂(luan) ,必須把軍(jun) 事打擊和政治爭(zheng) 取、發動群眾(zhong) 三者緊密結合起來。”強調平叛部隊要“隨時隨地注意遵守群眾(zhong) 紀律,尊重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及風俗習(xi) 慣,以模範的行動去影響和爭(zheng) 取西藏人民。”“對於(yu) 愛國的西藏上層人士,應積極進行統戰工作,爭(zheng) 取他們(men) 進一步靠近我們(men) ”“要把參加叛亂(luan) 的分子和一般的藏族人民嚴(yan) 格區別開來;在叛亂(luan) 的反動集團中,又必須把堅決(jue) 反動的骨幹分子和脅從(cong) 分子區別開來,以利於(yu) 爭(zheng) 取群眾(zhong) ,分化和孤立敵人。”

  西藏工委、軍(jun) 區堅決(jue) 貫徹中央、總政的指示,把平叛鬥爭(zheng) 和領導人民實行民主改革作為(wei) 中心任務。平叛是改革的必經步驟和必要手段,隻有消滅叛亂(luan) 武裝,推翻反動統治機構,才能打開發動群眾(zhong) 的局麵,為(wei) 實現改革掃清障礙,鋪平道路。改革是平叛的必然要求和根本目的,隻有徹底摧毀封建農(nong) 奴製度,解放西藏勞動人民,才能摧毀滋生叛亂(luan) 的社會(hui) 基礎,鞏固平叛的成果。

  黨(dang) 中央、毛主席十分關(guan) 心西藏的形勢,根據毛主席的指示,中央政府宣布因西藏上層反動分裂分子的叛亂(luan) ,“中央原來決(jue) 定的六年不改的政策,自然不能再繼續執行下去。”

  毛主席指出:“我看,西藏的農(nong) 奴製度,就像我們(men) 春秋戰國時代那個(ge) 莊園製度,說奴隸不是奴隸,說自由農(nong) 民不是自由農(nong) 民,是介乎這兩(liang) 者之間的一種農(nong) 奴製度。”這個(ge) “舊製度不好,對西藏人民不利,一不人興(xing) ,二不財旺”“有些人對於(yu) 西藏寄予同情,但他們(men) 隻同情少數人,不同情多數人……西藏大概是一百二十萬(wan) 人,用減法去掉幾萬(wan) 人(指參加叛亂(luan) 的人數),還有一百一十幾萬(wan) 人,世界上有些人對他們(men) 不同情。我們(men) 則相反,我們(men) 同情這一百一十幾萬(wan) 人,而不同情那少數人。”

  經毛主席批示同意,中央於(yu) 1959年3月22日發出《關(guan) 於(yu) 在西藏平息叛亂(luan) 中實現民主改革的若幹政策問題》的指示(草案),明確指出:民主改革要“依靠勞動人民,團結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有步驟、有區別地消滅封建農(nong) 奴製度。”“西藏地方政府擁有的耕地必須分給農(nong) 民所有,其債(zhai) 務、烏(wu) 拉和差役應予廢除。對於(yu) 貴族的封建占有製也要一律廢除。但在作法上應根據他們(men) 的政治情況,加以區別對待……對於(yu) 在平息叛亂(luan) 和民主改革中表現進步並且政治上還有較大影響的進步分子,可采取贖買(mai) 的辦法”。中央對牧區、寺廟的民主改革以及對待工商業(ye) 等方麵的問題,也都做出了具體(ti) 規定。這些規定,為(wei) 西藏的民主改革指明了方向。

  全麵平叛初期,正值西藏高原春耕播種季節,那時民主改革尚未展開。農(nong) 奴群眾(zhong) 既高興(xing) 又焦急。高興(xing) 的是將要實行改革了;焦急的是正值春耕大忙季節,一些領主因參加叛亂(luan) 不再經營土地了,農(nong) 奴缺少種子、耕畜、農(nong) 具等,難以播種,如果地種不上,秋後沒飯吃。對此特殊情況,西藏工委立即報請黨(dang) 中央和毛主席批準,宣布沒收原西藏地方政府和參加叛亂(luan) 的貴族、寺廟的土地,實行誰種誰收;對未叛的貴族、寺廟的土地實行“減租減息”政策。保證了當年農(nong) 區適時春耕播種。

  毛主席極其關(guan) 心西藏及涉藏地區的情況和民主改革政策的確定問題,於(yu) 1959年4月7日致信國家民委副主任汪鋒,索要有關(guan) 西藏及涉藏地區情況的十三個(ge) 方麵的材料,以便於(yu) 對西藏的民主改革及時指導。

  根據毛主席的指示精神,西藏工委討論擬定了《關(guan) 於(yu) 在當前平叛工作中幾個(ge) 政策問題的決(jue) 定》,就接管舊政權、調整行政區劃、對舊官員和對叛亂(luan) 分子的處理、交通運輸、財經工作、涉外事宜、收繳槍支、建立地方武裝、農(nong) 牧區工作、寺廟改革、組織機構和幹部的調配等13個(ge) 方麵,製訂了一係列政策。中央於(yu) 5月31日批準了這個(ge) 草案,認為(wei) 所定的各項政策都是正確的。中央指出,改革將在充分照顧西藏地區特點的條件下進行,把自下而上的充分發動群眾(zhong) 同自上而下的協商結合起來。中央指出,西藏民主改革分兩(liang) 步走。第一步以“三反雙減”為(wei) 內(nei) 容,第二步以分配土地為(wei) 內(nei) 容。明令宣布廢除烏(wu) 拉差役製度,廢除高利貸,廢除農(nong) 牧民的人身依附;沒收參加叛亂(luan) 的貴族、寺廟及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土地,由原耕農(nong) 民耕種。按照毛主席的多次提議,中共中央創造性地決(jue) 定了對沒有參加叛亂(luan) 的貴族的土地和多餘(yu) 的農(nong) 具、耕畜、房屋實行贖買(mai) 政策。

  這些改革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根據中國革命不平衡性的特點,正確處理民族地區共性與(yu) 個(ge) 性,特殊與(yu) 一般的結果,是黨(dang) 的民族政策在特定時間、地點靈活應用的充分體(ti) 現。特別是在全國已經進入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時期,對西藏統治階級采取的特別溫和寬鬆的一係列政策,體(ti) 現了黨(dang) 中央對西藏民主改革的慎重態度,對西藏社會(hui) 的曆史進程有著深遠的影響。

  毛主席密切關(guan) 注西藏社會(hui) 變革,1959年5月7日,他在同自治區籌委會(hui) 班禪、阿沛等負責人談話時指出:“你們(men) 對西藏改革的問題,有什麽(me) 意見?西藏是不是需要改革?(班禪:我認為(wei) 西藏改革是肯定的,不實行改革,西藏無法發展……)改革的政策需要商談,而且需要確定下來。建議你們(men) 在北京同民委和張經武同誌先商量一下,回到拉薩後,再更具體(ti) 地商量。”“你們(men) 和他們(men) 不同,站在我們(men) 方麵。還有中間派,是動動搖搖的。還有右派,沒有同我們(men) 打。隻要不同我們(men) 打,就還留有餘(yu) 地,你們(men) 就要對他們(men) 做工作。你們(men) 對中間派、右派做工作,比我們(men) 講話好。”

  為(wei) 了深入細致地搞好民主改革,1959年9月5日,西藏工委和到西藏進行調研的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汪鋒,向黨(dang) 中央、毛主席報告了關(guan) 於(yu) 西藏民主改革中的若幹問題。這兩(liang) 個(ge) 報告得到中共中央的原則批準。隨後,西藏自治區籌委會(hui) 第三次會(hui) 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廢除封建農(nong) 奴主所有製,實行農(nong) 民土地所有製的決(jue) 議》和《關(guan) 於(yu) 西藏地區土地製度改革的實施辦法》等重要文件。西藏工委通過了《關(guan) 於(yu) 牧區工作的指示》《關(guan) 於(yu) 三大寺若幹問題的處理意見》《關(guan) 於(yu) 劃分西藏農(nong) 村階級的方案》《關(guan) 於(yu) 西藏地區土地製度改革方案》《關(guan) 於(yu) 執行贖買(mai) 政策的具體(ti) 辦法》等一係列的具體(ti) 政策規定,並獲得中央批準。

  西藏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毛主席的指示,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並嚴(yan) 格地進行了複查,從(cong) 而保證了民主改革任務的健康發展,順利完成。

  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nong) 奴主所有製,廣大農(nong) 奴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土地和生產(chan) 資料,勞動者可以在屬於(yu) 自己的耕地和牧場中勞動收獲,並取得對生產(chan) 資料和生活資料自由支配的權利。西藏民主改革的勝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nong) 奴製度,掀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的一頁。(新利平台 文/車明懷)

(責編: 陳衛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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