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流域青海段部分水域8月1日起禁捕
記者從(cong) 青海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e) 法》《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yang) 護行動綱要》等,青海省決(jue) 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黃河流域青海段部分水域嚴(yan) 禁一切天然魚類捕撈活動。
上述禁捕水域主要包括:黃河流域青海段幹流,紮陵湖、鄂陵湖,重要支流大通河、湟水河、隆務河、格曲河、東(dong) 柯曲河、西柯曲河、澤曲河、曲什安河和大河壩河。
位於(yu) 青藏高原東(dong) 北部的青海省,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的發源地,生活在這裏的水生野生動物多數為(wei) 我國特有的高原珍稀物種。
據青海省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廳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禁捕期內(nei) 紮陵湖、鄂陵湖、黃河尖紮段、黃河貴德段等7個(ge) 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chan) 種質資源保護區內(nei) 禁止一切垂釣活動。此外,每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為(wei) 龍羊峽水庫的特許捕撈期,期間隻限捕撈大水麵增殖的池沼公魚,嚴(yan) 禁捕撈其他魚類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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