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新聞 > 涉藏動態

丹巴縣檢察院大數據賦能守護醫保基金“錢袋子”

發布時間:2023-12-18 15:34:00來源: 甘孜日報

  醫療保障基金事關(guan) 廣大群眾(zhong) 的切身利益,為(wei) 守護群眾(zhong) 醫保基金“錢袋子”,今年以來,丹巴縣檢察院通過匯總篩選案件信息建立數字模型,開展數據比對碰撞,讓共性關(guan) 聯的數據“說話”,提升法律監督水平和辦案質效。

  該院墨爾多刑事檢察辦案團隊檢察官,堅持完善行刑銜接機製,積極推動與(yu) 醫保部門、人社部門、公安機關(guan) 等相關(guan) 部門探索建立信息交互機製,分別從(cong) 縣醫保局、縣公安局、縣人民法院、縣域內(nei) 醫院等單位調取醫保外傷(shang) 報銷數據、故意傷(shang) 害案件數據、尋釁滋事案件數據、交通事故案件數據、傷(shang) 害案件民事調解判決(jue) 數據、縣醫院120外傷(shang) 急救等數據。並依托大數據,構建數據模型,通過對以上數據分析比對以及開展人工核查,最終發現涉嫌隱瞞第三方責任人報銷醫保的詐騙犯罪線索,並移送相關(guan) 部門處理。

  該線索經縣醫保局核查屬實後,移送公安機關(guan) 處理。公安機關(guan) 偵(zhen) 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確係存在第三方責任人的工傷(shang) ,且第三方責任人已進行賠付,而犯罪嫌疑人將相關(guan) 醫療票據提供給醫保局時明確承諾無第三方責任人並進行醫保報銷。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後,該院以詐騙罪將該嫌疑人起訴至人民法院。

  12月4日,丹巴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該案,庭審中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對檢察機關(guan) 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出具的認罪認罰具結書(shu) 和量刑建議均無異議,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ge) 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下一步工作中,丹巴縣檢察院將緊緊抓住數字化改革的有利時機,將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作為(wei) 重要突破口深入推進,不斷以數字檢察、政法智能化助力檢察工作現代化,通過數字檢察賦能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丹巴經濟社會(hui) 發展。

(責編: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