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fundingllc.com
home

新修訂的《西藏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正式施行

發布時間: 2021-06-02 09:22:00 來源: www.easyfundingllc.com新聞網

  6月1日,記者從(cong)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獲悉,新修訂的《西藏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簡稱《條例》)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西藏自治區經信廳副廳長楊紅在發布會(hui) 上介紹,《條例》的修訂施行是推動社會(hui) 經濟發展、服務國防建設的現實需要,是推進無線電事業(ye) 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對西藏無線電管理工作有著重大意義(yi) ,標誌著西藏無線電管理工作規範化、法治化邁入新的階段。

  楊紅表示,該《條例》精簡了審批事項、條件和流程,明確了破壞無線電台(站)、違規銷售發射設備、銷售備案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wei) 的法律責任,突出了“放管服”改革和違法行為(wei) 處罰力度的要求。在處罰力度上,根據違法行為(wei) 的危害程度加以區分,形成梯度,避免出現“輕罪重罰、重罪輕罰”的情況。同時,《條例》在鼓勵和支持公眾(zhong) 移動通信基站共建共享、加強微功率短距離發射設備和“黑廣播”設備管理、突出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保障等5個(ge) 方麵進行了製度創新。

  西藏自治區經信廳無線電管理局局長崔川安表示,下一步,我們(men) 將在全社會(hui) 廣泛深入地開展《條例》的學習(xi) 、宣傳(chuan) ,並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全麵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法、守法的意識,推動形成全社會(hui) 齊抓共管、人人擔責、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圍。

(責編: 李雅妮 )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