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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藏70年係列述評之民族團結篇:攜手同心邁步新征程

發布時間: 2021-06-04 09:14:00 來源: www.easyfundingllc.com新聞網

 

  圖為(wei) 拉薩市第一小學60年校慶時,全校學生盛裝在布達拉宮廣場合影留念。(資料圖片) 記者 旦增西旦 攝

  在西藏拉薩市堆龍德慶區羊達街道通嘎社區,由居民大會(hui) 表決(jue) 通過的《居民公約》作為(wei) 社區群眾(zhong) 的“行為(wei) 準則”,每過幾年就會(hui) 根據社會(hui) 發展情況進行修改。社區幹部阿奴說:“從(cong) 以前的《村規民約》到現在的《居民公約》,幾十年來,無論社會(hui) 如何發展變化,加強民族團結永遠是其中最重要的內(nei) 容。”

  西藏和平解放70年來,在黨(dang) 中央的特殊關(guan) 懷下,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深入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堅持依法推進民族事務,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hui) 主義(yi) 民族關(guan) 係不斷鞏固。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緊緊圍繞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這個(ge) 西藏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dang) 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進一步加強,民族團結在西藏大地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全麵實施

  “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有法可依,讓各族人民積極投身於(yu) 西藏的現代化建設,促進了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hui) 主義(yi) 民族關(guan) 係的不斷鞏固。”回憶起1984年我國頒布實施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從(cong) 教37年的拉薩市退休教師次旦平措感慨道。

  1984年,國家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完善了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製度、法律保障,各項民生事業(ye) 得到優(you) 先發展,民族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得到進一步繼承、保護和發展。幾十年來,黨(dang) 中央為(wei) 西藏發展製定了一係列特殊優(you) 惠政策,投入大量資金,在較少民族地區、邊境地區實施的“興(xing) 邊富民”政策,為(wei) 民族地區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西藏工作,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在西藏的偉(wei) 大實踐不斷得到深化。全區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建設,堅決(jue) 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堅定不移堅持黨(dang) 的民族政策、堅持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等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發揮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在加強民族平等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方麵的重要作用。

  在黨(dang) 的民族政策光輝照耀下,西藏各族人民積極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439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共289人,占65.8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西藏自治區委員會(hui) 曆屆委員中絕大多數是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士。

  為(wei) 保證各民族平等參與(yu) 、共同管理原則的落實,西藏在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設立民族鄉(xiang) 保障人口較少民族的權益。共設立了9個(ge) 民族鄉(xiang) ,其中門巴民族鄉(xiang) 5個(ge) 、珞巴民族鄉(xiang) 3個(ge) 、納西民族鄉(xiang) 1個(ge) 。同時,紮實做好少數民族幹部人才培養(yang) 工作,打造了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高素質少數民族幹部人才隊伍,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得到了西藏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

  譜寫(xie)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西藏篇章

  由自治區話劇團編演的話劇《八廓街北院》,講述了八廓街北院裏藏、漢、回等各民族幾十年的市井生活,歌頌了偉(wei) 大時代下的民族團結情誼。

  在拉薩工作生活的“藏二代”張峻觀看該劇後說:“劇中出現的回藏、藏漢聯姻婚禮場麵熱鬧喜慶,讓人感受到大院‘一家人’的氣氛,‘共飲一井水,同為(wei) 一家人’是西藏民族團結進步的真實寫(xie) 照!”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各族人民親(qin) 如一家,是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必定要實現的根本保證。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就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為(wei) 主線,把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e) 作為(wei) 基礎性事業(ye) 抓緊抓好。

  西藏始終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作為(wei) 民族工作的主線,創新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e) ,紮實開展群眾(zhong) 思想教育工作,各族群眾(zhong) “五個(ge) 認同”不斷增強,“三個(ge) 離不開”思想融入血脈。

  林芝市巴宜區白瑪崗社區居民共吃團圓飯、共唱團結歌、共跳團結舞,以多種形式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讓守護民族團結成為(wei) 轄區各族群眾(zhong) 的共同價(jia) 值追求。社區老黨(dang) 員格桑介紹說,2021年春節和藏曆新年期間,社區不少藏族居民邀請就地過年的外地居民一起吃“古突”、慶新年。

  日喀則市崗巴縣吉汝村有一個(ge) 響亮的名字——“民族團結示範村”。村支書(shu) 普布索朗說:“邊境地區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吸引越來越多的遊客來這裏旅遊,村民們(men) 的收入也水漲船高。”

  一幕幕不同的場景,演繹著各族人民親(qin) 如一家的佳話。為(wei) 使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深深融入西藏各族人民血脈,西藏還出台實施了各類民生優(you) 惠政策,鼓勵引導西藏高校畢業(ye) 生就業(ye) 創業(ye) ,吸引企業(ye) 和個(ge) 人來藏興(xing) 業(ye) 創業(ye) ;聚焦構建相互嵌入式社會(hui) 結構和社區環境,精心選樹“多民族和諧街道(社區、家庭)”典型;啟動編纂《民族團結進步百科全書(shu) (西藏卷)》,力爭(zheng) 到2025年7市(地)全部創建為(wei) 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市(地)……

  血脈交融,守望相助,民族團結像雄渾浩蕩的雅魯藏布江一樣,流淌在西藏各族群眾(zhong) 的血脈中。

  堅持黨(dang) 的全麵領導築牢民族團結基石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條是黨(dang) 的領導是不是堅強有力。

  全區各級黨(dang) 委、政府始終不斷增強做好民族團結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把民族團結進步工作與(yu) 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強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部署,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民族團結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麵,推動形成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各級有關(guan) 部門齊抓共管協調配合、全社會(hui) 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

  日喀則市把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納入市委工作總體(ti) 思路,製定《中共日喀則市委、日喀則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日喀則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市實施方案》,建立協調配合、共建共創、目標考核、評選表彰等長效機製,確保民族團結工作有力有序、強力推進。如今,該市擁有國家級、自治區級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單位4個(ge) ,市級示範單位15個(ge) ,縣級示範單位1038個(ge) ,設立民族團結廣場15個(ge) ,民族團結一條街18條。

  阿裏地區日土縣多瑪鄉(xiang) ,作為(wei) 從(cong) 新藏線進入西藏的第一個(ge) 鄉(xiang) ,常年有漢、回、維吾爾等民族在這裏務工生活。當地黨(dang) 委、政府著力解決(jue) 影響長治久安和民族團結的“堵點”“痛點”問題,把服務管理覆蓋轄區所有群眾(zhong) ,依托鄉(xiang) 衛生院為(wei) 過往遊客提供醫療服務保障,營造了各民族群眾(zhong) 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和睦相處的氛圍。

  良法開啟民族團結進步新征程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為(wei) 西藏工作把舵定向、謀篇布局,西藏各項事業(ye) 取得全方位進步、曆史性成就。自治區黨(dang) 委站在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的高度,作出“努力把西藏建成全國先進的民族團結模範區”的決(jue) 策部署。

  2020年1月11日,在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三次會(hui) 議上,《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條例》全票通過,開啟了西藏民族工作遠征中嶄新的又一程。

  “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鞏固西藏和平解放70年來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迫切要求。”區內(nei) 外專(zhuan) 家學者感歎《條例》的誕生恰逢其時。

  《條例》針對文化在民族團結進步中的重要地位,規定“西藏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格薩爾、藏戲、唐卡、藏醫藥等民族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保護、傳(chuan) 承和發展”。結合西藏特殊矛盾及宗教工作實際,規定“宗教事務部門應當指導宗教團體(ti) 、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對宗教教職人員進行民族團結進步思想、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政策等宣傳(chuan) 教育,自覺抵製境外宗教勢力的滲透破壞。”結合中央關(guan) 心西藏、全國人民支援西藏的實際,明確“在對口援藏工作中推動經濟社會(hui) 發展、維護社會(hui) 穩定,為(wei) 群眾(zhong) 辦實事、辦好事方麵作出突出貢獻”作為(wei) 模範評選條件之一。《條例》還將“社會(hui) 協同”單列一章,突顯社會(hui) 各界在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中的責任。

  《條例》的出台施行,無疑在西藏乃至全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e) 中書(shu) 寫(xie) 下濃墨重彩的一筆,必將為(wei) 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法製保障,開啟西藏民族團結進步新征程。

  新起點再鑄新輝煌。我們(men) 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民族團結,像珍視自己的生命一樣珍視民族團結,用心用情做好民族團結工作,開啟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e) 的新征程,為(wei) 譜寫(xie) 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中國夢的西藏篇章而努力奮鬥。

(責編: 李雅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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