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監護責任,提高未成年人家庭保護力度,督促監護人依法履行各項監護職責,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我為(wei) 群眾(zhong) 辦實事”工作要求,近日,拉薩市城關(guan) 區檢察院向兩(liang) 起侵財類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送達了《督促監護令》,這也是西藏檢察機關(guan) 首次向“缺位”家長製發《督促監護令》。
據悉,近期,拉薩市城關(guan) 區檢察院在辦理兩(liang) 起侵財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發現,5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存在監護不力問題,致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其中一名未成年人甚至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針對該問題,承辦檢察官從(cong) 親(qin) 子溝通、教育方式、監護規劃、幫扶管教、接受親(qin) 職教育、心理疏導、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麵提出明確的監護督促建議,並通過向兩(liang) 起案件法定代理人依法送達《督促監護令》的方式,要求監護人在考驗期內(nei) 依照相關(guan) 法律和文件精神,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
同時,拉薩市城關(guan) 區檢察院根據案情需要,聯動教育、團委、公安、社區、學校等相關(guan) 單位負責人以及親(qin) 職教育導師、心理谘詢師組成“監護考察組”,製定了《拉薩市城關(guan) 區人民檢察院成立監督考察組方案》,並簽署了《監護考察協議》,共同做好上述監護人的監督考察工作,確保督促監護工作取得實效。
“下一步,我院將繼續嚴(yan) 格履行檢察機關(guan) 法律監督職責,聯合相關(guan) 職能單位做好後期監督、考察工作,並形成長效機製,共同推動築牢未成年人家庭保護‘防線’,幫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拉薩市城關(guan) 區檢察院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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