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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將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納入社會救助範圍

發布時間: 2021-11-05 08:56:00 來源: 中國新聞網

  西藏自治區官方4日就《自治區關(guan) 於(yu) 改革完善社會(hui) 救助製度的若幹措施》進行詳細解讀。西藏自治區民政廳二級巡視員索朗洛果稱,此番措施明確提出了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導、關(guan) 係調適、殯葬服務、誌願服務等關(guan) 愛服務,涵蓋了困難民眾(zhong) 的多方麵需求。

  索朗洛果說,“十三五”時期,西藏健全了社會(hui) 救助製度體(ti) 係,今年出台係列措施,是對西藏社會(hui) 救助進行係統提升。

  據悉,本輪措施對救助對象分層分類開展救助,根據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采取不同方式開展差異化社會(hui) 救助;適度擴大了救助保障範圍,例如將特困救助供養(yang) 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cong) 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進一步優(you) 化基本生活救助流程,允許縣(區)民政部門將低保等社會(hui) 救助審核審批權限適度下放到鄉(xiang) 鎮(街道)等。

  索朗洛果說,結合西藏實際,圍繞西藏特殊區情和邊境建設需求,此次若幹措施給予邊境地區政策傾(qing) 斜,在現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增發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他還介紹說,西藏切實保障困難民眾(zhong) 基本生活,持續提高救助標準、增強保障力度。2021年,城市低保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10920元(人民幣,下同),農(nong) 村低保標準提高至5060元。集中供養(yang) 和城市分散供養(yang) 、集中收養(yang) 孤兒(er) 等基本生活保障金均進行相應提高。

  西藏自治區民政廳社會(hui) 救助處處長楊曉蓉說,精準識別、精準認定是社會(hui) 救助工作的生命線和根本前提。下一步將逐步健全救助對象認定辦法和動態監測機製,建立健全救助對象信息數據庫,加大對困難民眾(zhong) 的精準認定、及時認定。

(責編: 李雅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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