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標準化規範化和擴大應用互認的實施方案》,旨在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優(you) 化營商環境,聚焦企業(ye) 和群眾(zhong) 經常辦理的服務事項,依托自治區一體(ti) 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電子證照在更多領域應用,讓數據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更好地發揮電子證照應用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支撐保障作用,不斷提升企業(ye) 和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擴大個(ge) 人電子證照應用
加快推進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hui) 保障卡、學曆學位證、職業(ye) 資格證、駕駛證和新申領的結(離)婚證、不動產(chan) 權證書(shu) 、不動產(chan) 登記證明等個(ge) 人常用證照電子化應用,覆蓋與(yu) 群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密切相關(guan) 的婚姻登記、生育登記、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就業(ye) 創業(ye) 、戶籍遷移、社會(hui) 保障卡申領、養(yang) 老保險關(guan) 係轉移接續、異地就醫報銷、不動產(chan) 登記等應用場景,並根據群眾(zhong) 需求不斷豐(feng) 富其他應用場景,推動相關(guan) 電子證照普遍使用。政府部門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共享方式對關(guan) 聯信息進行查詢、核驗,不再要求個(ge) 人提供實體(ti) 證照或紙質複印件,推動辦事所需相關(guan) 信息免填寫(xie) 。
拓展企業(ye) 電子證照應用
推動營業(ye) 執照、生產(chan) 經營許可證、檢測認證等電子證照在企業(ye) 登記、經營、投資和工程建設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應用,並進一步拓展到納稅繳費、社會(hui) 保障、醫療保障、住房公積金、交通運輸、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行政執法、市場監管等領域。通過電子營業(ye) 執照關(guan) 聯企業(ye) 相關(guan) 信息,支撐涉企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所需信息免填寫(xie) 、紙質材料免提交,推動實現企業(ye) 相關(guan) 信息“最多報一次”。相關(guan) 部門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共享方式查詢、核驗企業(ye) 辦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業(ye) 提供實體(ti) 證照或紙質材料,切實為(wei) 企業(ye) 降成本、增便利。
促進電子證照社會(hui) 化應用
在不斷推動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廣泛應用的同時,在確保應用安全的前提下,依托自治區一體(ti) 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ti) 係,圍繞合同訂立、人員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遊等場景與(yu) 領域,積極推動電子證照在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個(ge) 人等持證主體(ti) 之間的社會(hui) 化應用。電子證照製發部門應通過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大廳等渠道定期向社會(hui) 發布本行業(ye) 、本領域電子證照技術和使用規範並提供必要的服務保障,電子證照使用部門應及時發布電子證照社會(hui) 化應用場景清單和應用指南,不斷提升電子證照社會(hui) 認可度,推動電子證照在全社會(hui) 廣泛應用。
建成完善統一電子證照庫
據悉,2022年底前,西藏將基本建立自治區一體(ti) 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ti) 係,形成全區證照目錄體(ti) 係,建立健全電子證照製發機製,建成和完善統一電子證照庫,完成50%電子證照歸集入庫,能夠通過“一網通辦”平台,基本實現企業(ye) 和群眾(zhong) 非涉密常用證照電子化,做到與(yu) 實體(ti) 證照同步製發和應用,做到在全區範圍內(nei) 標準統一、互通互認,做到在政務服務領域廣泛應用。
2025年底前,對於(yu) 可實現電子化的、有應用需求的證照實現100%歸集入庫,電子證照應用與(yu) 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深度融合,逐步推進電子證照向社會(hui) 化應用領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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