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索朗卓瑪3日在此間舉(ju) 行的一個(ge) 主題邊會(hui) 上表示,中國關(guan) 於(yu) 藏傳(chuan) 佛教活佛的法規舉(ju) 措已日趨完善,活佛轉世製度作為(wei) 藏傳(chuan) 佛教實行法位繼承的一項宗教製度得到充分尊重和完整傳(chuan) 承。
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i) 第53屆會(hui) 議舉(ju) 行之際,中國人權研究會(hui) 3日在日內(nei) 瓦萬(wan) 國宮舉(ju) 行“中國的人權理念與(yu) 實踐”主題邊會(hui) 。索朗卓瑪在此次邊會(hui) 上發言說,活佛轉世是藏傳(chuan) 佛教為(wei) 解決(jue) 教派和寺廟首領傳(chuan) 承,依據西藏古老的靈魂觀念和佛教特有的化身理論而創立的一種特有的傳(chuan) 承製度。活佛轉世製度曆經幾百年的發展演變,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嚴(yan) 謹而又嚴(yan) 密的宗教儀(yi) 軌和曆史定製,其中對有影響的大活佛采取金瓶掣簽認定和報請中央政府批準繼任已成為(wei) 曆史定製,國內(nei) 尋訪的曆史傳(chuan) 統也早已成為(wei) 活佛轉世不可更改的重要原則。
她說,2007年中國頒布並實施的《藏傳(chuan) 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貫徹了全麵依法治國的方略和依法治藏重要原則,體(ti) 現了尊重藏傳(chuan) 佛教宗教儀(yi) 軌和曆史定製的原則,規定了活佛轉世必須遵循的原則、應當具備的條件,規範了政府行為(wei) ,明確了佛教協會(hui) 的職責,完全符合西藏藏傳(chuan) 佛教的實際,受到了西藏自治區藏傳(chuan) 佛教界人士、寺廟僧尼和信教群眾(zhong) 的堅決(jue) 擁護。
她表示,按照《藏傳(chuan) 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精神,西藏等地紛紛建立省(自治區)、州級佛學院,認定和培養(yang) 了一大批愛國愛教的新轉世活佛,進一步依法保障了藏傳(chuan) 佛教文化的傳(chuan) 承,滿足了藏傳(chuan) 佛教信教群眾(zhong) 的基本宗教需求。《藏傳(chuan) 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的實施,是西藏人權事業(ye) 發展的一個(ge) 偉(wei) 大實踐。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