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服務保障“四個(ge) 創建”“四個(ge) 走在前列”司法舉(ju) 措新聞發布會(hui) 。記者從(cong) 發布會(hui) 上了解到,今年以來,全區法院立足審判執行工作,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wei) 民、公正司法,共受理各類案件41800件、審執結26546件,為(wei) 全區提供了優(you) 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不斷發揮法院司法能動性 審結刑事案件1161件
發布會(hui) 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dang) 組成員、副院長佘克冰介紹,為(wei) 了以優(you) 質高效的司法審判服務保障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精心研究部署,製定《全區法院進一步錨定“四件大事”服務保障“四個(ge) 創建”的實施意見》,出台《關(guan) 於(yu) 優(you) 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實施意見》《關(guan) 於(yu) 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和車載科技流動法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製度機製,找準司法審判服務中心工作的結合點、切入點、發力點,切實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
全區法院認真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社會(hui) 穩定、人民安寧的重大職責,加強與(yu) 公安、檢察等單位協調聯動,依法嚴(yan) 懲各類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間諜、竊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紮實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專(zhuan) 項鬥爭(zheng) ,依法嚴(yan) 懲故意殺人、搶劫等嚴(yan) 重暴力犯罪和電信網絡詐騙、盜竊等多發性侵財案件,以及危險駕駛罪、擾亂(luan) 公共秩序罪。積極參加全國打擊拐賣婦女兒(er) 童犯罪等專(zhuan) 項行動,人民群眾(zhong) 安全感顯著提升。
今年以來,全區法院審結刑事案件1161件,判處罪犯1211人。
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的作用 審結民商事案件15680件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全區優(you) 化營商環境暨招商引資工作會(hui) 議精神,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研究製定《關(guan) 於(yu) 優(you) 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穩定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依法保護民營企業(ye) 產(chan) 權和企業(ye) 家權益,為(wei) 高質量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大知識產(chan) 權司法保護力度,保護科技創新主體(ti) 合法權益;通過行政訴訟,切實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機關(guan) 規範執法;全力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強化民生司法保障;強化執行聯動,執行到位金額8.62億(yi) 元;開展全區法院“強作風、清積案”百日行動,強化積案清理。
全力“抓前端、治未病”強化訴源治理,加強新時代“兩(liang) 庭”建設,召開全區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ti) 係建設現場推進會(hui) ,研究製定《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分調裁審”機製改革的實施辦法》和《關(guan) 於(yu) 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和車載科技流動法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訴前化解矛盾糾紛5911件。
今年以來,全區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2668件、審結15680件,結案標的額57.43億(yi) 元。
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 審結涉環境資源案件38件
全區法院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ti) 化保護和係統治理,依法嚴(yan) 懲涉環境資源犯罪,堅決(jue) 嚴(yan) 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盜伐林木、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走私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製品、非法占用農(nong) 地、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證、非法采礦等犯罪,妥善化解推進生態工程、節能減排、環境整治、美麗(li) 鄉(xiang) 村建設等領域矛盾糾紛,服務環境汙染防治、生態係統保護和修複等重大部署,全力保障拉薩南北山和“兩(liang) 江四河”流域綠化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
加強環境資源審判能力建設,製定出台《助推西藏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的實施意見》《生態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部門工作會(hui) 議製度》《生態環境民事案件訴訟程序指引》等製度機製。同時,健全專(zhuan) 門審判組織,將環境資源審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歸口至環境資源專(zhuan) 門審判機構審理,促進環境司法理念和裁判標準統一。
今年以來,全區法院全麵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審結涉環境資源案件38件。
深化司法為(wei) 民舉(ju) 措 開通特殊人群訴訟服務綠色通道
佘克冰在會(hui) 上介紹,下一步,全區法院將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目標,堅決(jue)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hui) 和諧穩定,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ti) 和各族群眾(zhong) 合法權益,滿足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加大涉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力度,加強行政訴訟,助推法治政府建設,努力促進案件辦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hui) 效果的有機統一,以公正裁判樹立行為(wei) 規則,引領社會(hui) 風尚。
深化司法為(wei) 民舉(ju) 措,以“便民”“利民”為(wei) 原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ti) 係“廳網線巡”一體(ti) 建設,充分發揮鄉(xiang) 鎮法庭和車載科技流動法庭作用,深入開展“上門服務”暖心活動,開通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訴訟服務綠色通道,不斷提升各族群眾(zhong) 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持之以恒開展普法宣傳(chuan) 教育,開展以憲法為(wei) 核心、民法典為(wei) 重點的以案釋法係列宣傳(chuan) 教育,努力營造自覺守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jue) 問題用法的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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