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西曲加是西藏自治區林芝市波密縣司法局紮木司法所的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工作以來,他已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00餘(yu) 件,成為(wei) 當地小有名氣的“調解能手”。2022年,紮西曲加獲評西藏自治區“金牌調解員”。
近年來,自治區以夯實基層基礎、築牢穩定基石為(wei) 目標,全麵加強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矛盾糾紛化解實效,為(wei) 推進法治西藏、平安西藏建設奠定良好基礎。
數據顯示,2022年以來,西藏自治區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排查矛盾糾紛13萬(wan) 餘(yu) 起,預防矛盾糾紛3600餘(yu) 起,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1萬(wan) 餘(yu) 起。其中,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直接調解或參與(yu) 調解矛盾糾紛4900餘(yu) 起,調解成功率達95.8%。
選優(you) 配強專(zhuan) 職調解員隊伍
西藏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將其作為(wei) 促進社會(hui) 和諧穩定、深化基層治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加強頂層設計,細化方案措施,按照“縱向分級、橫向分類、突出基層、不搞‘一刀切’”的原則,為(wei) 市(縣)、鄉(xiang) 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配備1名至3名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
同時,堅持“大抓基層、大抓基礎”的鮮明導向,推動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向基層一線下沉,做到“哪裏有群眾(zhong) ,哪裏就有調解員;矛盾糾紛發生在哪裏,調解員就跟進到哪裏”,為(wei) 構建基層社會(hui) 治理新格局賦能添力。
堅持黨(dang) 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絕對領導,將政治標準作為(wei) 選任人民調解員的首要標準,嚴(yan) 格把好準入關(guan) ,從(cong) 法學、社會(hui) 學、心理學等專(zhuan) 業(ye) 大學生中招聘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從(cong) 政治立場堅定、善做群眾(zhong) 工作的基層黨(dang) 組織成員、“兩(liang) 代表一委員”(黨(dang) 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五老人員”(老幹部、老戰士、老專(zhuan) 家、老教師、老模範)及德高望重的鄉(xiang) 賢、先進“雙聯戶”(聯戶平安、聯戶增收)、熱心調解工作的社會(hui) 各界人士中選聘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
堅持優(you) 中選優(you) ,按照選任程序和聘任條件進行考核、擇優(you) 任用。同時,建立“以師帶徒、以老帶新、梯隊建設”的人民調解員隊伍培育機製,著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過硬、法治素養(yang) 較高、調解能力突出”的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隊伍,更好地滿足群眾(zhong) 矛盾糾紛調處需求。
加強人民調解品牌建設
那曲市比如縣白嘎鄉(xiang) 人民調解員朗紮紮根牧區50餘(yu) 年,他結合牧區實際,探索出一套適合當地的調解方法,並成立“朗紮調解工作室”,成為(wei) 西藏自治區首個(ge) 以個(ge) 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調解室。
每年蟲草采挖期間,朗紮都將蟲草采挖點和交易市場的矛盾糾紛調解作為(wei) 重點工作,推動化解大量疑難複雜矛盾糾紛,全力維護蟲草采挖期正常秩序。近年來,他先後榮獲“新時代司法為(wei) 民好榜樣”“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全國司法行政係統二級英雄模範”及西藏自治區“十大法治人物”等榮譽稱號。在“朗紮調解工作室”示範帶動下,自治區掀起“人人爭(zheng) 當人民調解能手”的熱潮。
西藏自治區出台《關(guan) 於(yu) 開展人民調解品牌建設工作的意見》《西藏自治區金牌調解工作室建設和金牌調解員評定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按照“一地一品”要求,持續加強人民調解品牌建設,深入開展區、市、縣三級金牌調解室和金牌調解員創建評定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區共評定金牌調解室258個(ge) ,其中,自治區級金牌調解室27個(ge) ;評定金牌調解員566名,其中,自治區級金牌調解員30名;培育“阿古白瓊調解工作室”“牧人家事調解工作室”“紅柳調解工作室”等本土調解品牌60個(ge) 。如今,這些調解室和調解員已成為(wei) 西藏推進基層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的“排頭兵”。
打好“調解+普法”組合拳
在阿裏地區改則縣洞措鄉(xiang) 人民調解員南措看來,人民調解員的職責不僅(jin) 僅(jin) 是調解矛盾糾紛,更要通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加強普法宣傳(chuan) 、提供法律谘詢等方式,最大限度預防矛盾糾紛發生,全力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
2022年,剛剛大學畢業(ye) 的南措經過公開招聘,成為(wei) 一名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由於(yu) 她既有文化知識,又是本地人,做起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得心應手。
近年來,自治區按照《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配備工作方案》要求,逐年為(wei) 全區各類人民調解組織配備1925名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工作中,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將排查預防社會(hui) 風險隱患和調處化解矛盾糾紛作為(wei) 首要職責,及時發現各類苗頭性、傾(qing) 向性問題,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xiang) ,矛盾不上交”的目標。
在調處化解矛盾糾紛過程中,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按照“群眾(zhong) ‘點單’,調解組織‘派單’,調解員‘接單’,司法行政機關(guan) ‘曬單’”的矛盾糾紛調解流程,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防止各類矛盾糾紛激化為(wei) 群體(ti) 性事件、轉化為(wei) 案事件。
此外,針對婚姻家庭、鄰裏關(guan) 係、房屋租賃等常見、多發的民間糾紛,專(zhuan) 職人民調解員將情、理、法相結合,耐心細致地開展調解工作。同時,積極參與(yu) 化解跨行業(ye) 、跨領域、跨區域及黨(dang) 委、政府交辦和相關(guan) 部門委托移交的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要求,將法治宣傳(chuan) 與(yu) 調解工作相結合,通過“事前講法、事中明法、事後析法”,將普法工作貫穿調解工作全過程,將調解過程變為(wei) 群眾(zhong) 學法過程,達到“調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全力築牢平安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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