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認真落實《房地產(chan) 業(ye) 若幹政策》(藏政辦函〔2023〕20號)文件精神,支持“異地繳存職工在拉薩購買(mai) 新建自住住房,可在購房地申請公積金貸款”政策,同時,為(wei) 進一步豐(feng) 富貸款擔保方式,切實解決(jue) 繳存職工找“自然人擔保難”問題,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在自治區住建廳黨(dang) 組的堅強領導及廳相關(guan) 處室的大力指導下,以主題教育為(wei) 契機,積極與(yu) 不動產(chan) 中心、委托銀行、開發商等溝通協調,多次組織召開協調會(hui) ,就個(ge) 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的抵押權預告登記(以下簡稱“房屋預抵押”)相關(guan) 事宜進行認真討論研究。
通過前期大量的溝通協調準備工作,近日,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開發商、借款人前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住建局、不動產(chan) 中心同步辦理商品房房屋預抵押,隨著3筆房屋預抵押成功辦理(發放貸款194萬(wan) 元),標誌著房屋預抵押工作在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落地實施,標誌著《房地產(chan) 業(ye) 若幹政策》(藏政辦函〔2023〕20號)中涉及公積金貸款的有關(guan) 政策在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有序鋪開,同時豐(feng) 富了該中心的貸款擔保方式,既有效解決(jue) 了繳存職工找“自然人擔保難”的問題,又有效防範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進一步築牢了公積金安全防線。
記者了解到,此次房屋預抵押具有鮮明的特點,三筆貸款涉及三種類型的繳存職工,一筆為(wei) 區外繳存職工在拉薩購房貸款,一筆為(wei) 區內(nei) 異地(除拉薩外的六市地)繳存職工在拉薩購房貸款,一筆為(wei) 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
下一步,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將緊扣主題教育要求,在此基礎上持續深入做好預抵押工作,為(wei) 全麵推行新建商品房實行預抵押登記工作作好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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