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cong) 9日召開的西藏自治區文物工作會(hui) 議上獲悉,“十三五”時期,國家累計投入21.68億(yi) 元資金,重點從(cong) 西藏文物保護、文物安全、考古和曆史研究、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博物館高質量發展、提升科技能力等方麵加大了對西藏文物事業(ye) 的支持力度。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西藏共調查登記各類不可移動文物點4468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373處,可移動文物51萬(wan) 件,文物資源狀況逐步廓清;係統實施了195項考古發掘項目,為(wei) 更好塑造民族曆史認知提供了一手材料;公布《西藏自治區布達拉宮文化遺產(chan) 保護管理條例》《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文物保護法規,編製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大昭寺等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文物保護體(ti) 係得到進一步完善。
“十四五”期間,西藏完成文物對口援藏項目35個(ge) ,落實援藏資金2554萬(wan) 元,為(wei) 西藏文物事業(ye) 加快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
當天,國家文物局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訂了《關(guan) 於(yu) 加強西藏文物保護利用合作協議》。據悉,協議將圍繞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創新、文物安全防範、文物資源保護管理、文物古跡係統性保護、考古研究、文物科技創新、文博人才培養(yang) 等領域,共同推動西藏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支持文物事業(ye) 高質量發展。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