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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呼籲:高校建築規劃應增加“科研用房”

崔爽 發布時間:2019-03-07 09:14:00來源: 科技日報

  “製度設計上有漏洞,我們(men) 得補上它!”上海科技大學副校長印傑委員口中的這個(ge) “漏洞”指的是大學裏的科研用房,作為(wei) 一所年輕的研究型大學的校長,這個(ge) 問題尤其困擾著他。

  “為(wei) 了更好地服務國家的創新戰略,各地都開始新建研究型大學或使教學型大學轉型為(wei) 研究型大學,但這時會(hui) 發現,要去建專(zhuan) 門的科研用房時,國家對於(yu) 新大學的建築標準中卻沒有這一項。”印傑說。

  據他介紹,我國目前實行的高校建築標準仍是1992年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建築麵積指標》(九二標準),當時國內(nei) 還沒有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研究型大學,所以建築麵積指標欄目中隻有教學用房、行政用房、宿舍、食堂等,以及數量很少、標準也低的教學實驗用房欄目,而沒有“科研用房”這一項。“大學在校園設計和建築立項時,自行加上科研用房這一部分是很難獲批的。因為(wei) 明明沒有這一項,就算你加上了,也會(hui) 被否決(jue) 。”印傑邊走邊說,腳步快,語速更快。

  名不正言不順,新建大學就不能直接申請“科研用房”欄目,但印傑再三強調,時移世易,隨著新建研究型大學的增加,這一標準應盡快修改。他在相關(guan) 提案中寫(xie) 道:“大學在我國科技創新體(ti) 係中,特別是基礎研究中占據了半壁江山,是實實在在的主力軍(jun) ,從(cong) 發達國家發展曆史看,一個(ge) 國家從(cong) 工業(ye) 化向創新經濟轉型時,均出現了研究型大學數量大幅增加、大學研究能力大幅提升的現象,這也是我國當前正在出現的情況。”

  此外,科研用房的標準規範和教學、行政用房的差異很大,特別是理工學科的實驗室,對房屋的層高、承重、上下水、通風等均有具體(ti) 要求,單位麵積建設成本也高,專(zhuan) 事專(zhuan) 辦至關(guan) 重要。為(wei) 此他建議“以教育部正在進行的修改大學建築標準為(wei) 契機,在未來大學建築標準中增加科研用房欄目”,“政府主管部門應按照各大學的定位和學科專(zhuan) 業(ye) 特色合理配置科研用房,不搞一刀切,也不盲目高配,讓研究型大學更好地進行科技創新和拔尖人才培養(yang) ”。

(責編: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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