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理論 > 資訊

更好釋放新時代共享經濟的信用紅利

趙博 發布時間:2018-03-30 09:04:00 光明網-《光明日報》

【智識】

作者:趙博(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博士後)

依托網絡平台發展起來的共享經濟模式,其特點就是讓資源擁有者、使用者和平台運營者、管理者在互不認識、互不見麵的條件下就可以完成整個(ge) 交易活動,通過平台連接將原本熟人間的分享擴大到陌生人之間。由於(yu) 平台交易雙方彼此是陌生的,交易的產(chan) 生始於(yu) 信任,交易的成敗與(yu) 否和是否可持續都源於(yu) 信用的存在與(yu) 否。

新時代,在推進共享經濟發展過程中,信用對於(yu) 降低共享經濟準入門檻、拓展共享經濟範疇邊界、提升共享經濟質量效能等具有不可替代的要素優(you) 勢。當前,我國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正在加快推進,規避共享經濟活動各參與(yu) 方的信任風險除了要靠道德和法律的力量之外,還要加快構建以信用為(wei) 核心的共享經濟發展體(ti) 係,強化信用約束激勵機製,為(wei) 共享經濟發展營造包容創新、安全有序的環境,更好地釋放信用的經濟價(jia) 值。

建立信用基礎數據庫,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社會(hui) 信用檔案是一項基礎性數字信息工程,具有點多、線長、麵廣、量大等特點,需要多主體(ti) 發力、多渠道推進。一方麵,大力加強信用信息記錄工作。發揮相關(guan) 行業(ye) 監管部門在推進信用記錄建設中的主體(ti) 責任和作用,探索建立一套係統、科學、高效的信用記錄行業(ye) 規範,明確共享型企業(ye) 在信用數據建設中的地位、權利、責任和義(yi) 務,廣泛整合引導社會(hui) 主體(ti) 參與(yu) 到信用記錄建設工作中,確保信用信息的客觀、準確、科學、有效,如實反映信用主體(ti) 的信用狀況。另一方麵,積極推進信用信息資源整合,暢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降低信息集成成本。發揮政府的主體(ti) 作用和聚集資源的優(you) 勢,加快推進信用資源整合工程的頂層設計,充分運用互聯網、雲(yun) 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研究開發信用信息集成係統。推進共享型企業(ye) 、第三方征信機構、社會(hui) 各相關(guan) 主體(ti) 的信用數據庫與(yu) 政府部門的數據庫對接,定期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為(wei) 各地方、各部門治理違法失信問題提供參考依據。在依法依規、確保用戶隱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共享型企業(ye) 與(yu) 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社會(hui) 征信機構開展合作,在市場主體(ti) 信用承諾、法人自然人信用評價(jia) 、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麵開展試點,為(wei) 構建以信用為(wei) 核心的共享經濟發展體(ti) 係積累經驗。

延展信用鏈條,拓寬信用共享的領域和邊界。深入發展共享經濟,要聚焦信用資源的開發,充分發揮信用的要素稟賦。一是全麵深化信用體(ti) 係改革,革除阻礙信用要素自由流動的體(ti) 製藩籬和機製短板,建立符合共享經濟發展要求的新時代信用運行體(ti) 係,圍繞信用市場需求提供多元化的信用產(chan) 品和信用服務,促進信用要素在共享經濟發展中有序流通、市場化配給。二是降低信用市場準入門檻,扭轉慣性思維,立足於(yu) 共享經濟發展的新要求和新趨勢,積極促進信用與(yu) 共享經濟的深度融合,使信用的活力滲透到共享經濟發展的全過程,在深入拓展共享經濟的領域和範疇的同時,引領共享經濟向信用經濟方向發展。三是打破信用要素配置的技術壁壘,加快推動信用要素融入共享經濟發展的技術研發,促進信用要素與(yu) 其他要素的組合、衍生和提級,打造高端業(ye) 態、雲(yun) 端形態的信用要素體(ti) 係。四是積極推進信用要素從(cong) 傳(chuan) 統領域向新興(xing) 領域拓展,促進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保險、信用支付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chan) 品在共享經濟領域的推廣應用,不斷拓寬信用的覆蓋麵,拓展信用的輻射領域。

規範信用監管,提高信用共享的公信力。建立一套規範有序、科學完備的信用監管體(ti) 係是更好釋放信用紅利的重要保障。對此,可以從(cong) 以下方麵著力:一是完善信用監管的組織體(ti) 係。整合信用監管資源,明確信用監管部門的主體(ti) 責任和主導作用,發展和引進第三方征信服務機構,明晰企業(ye) 信用行為(wei) 的法律法規邊界,積極探索信用監管的社會(hui) 化、群眾(zhong) 化路徑,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信用監管新格局。二是完善信用監管製度。加快企業(ye) 征信體(ti) 係建設,完善用戶信用係統評級,把企業(ye) 和用戶信用納入國家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統一建設和管理,引導企業(ye) 和用戶主動履行法律義(yi) 務和社會(hui) 責任,把信用行為(wei) 納入製度化軌道。三是建立信用監管風險預警機製,充分發揮第三方征信服務機構的監測評估職能,加強對重點主體(ti) 、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技術監測,整合運用用戶雙向評價(jia) 、第三方信用認證、第三方信用評級、第三方信用管理等監測手段,及時發現信用失範行為(wei) ,並在征信係統中予以披露,同時建立信用失範行為(wei) 糾錯機製,讓信用經濟在陽光下運行。加快建立並不斷完善共享經濟活動中平台企業(ye) 的紅黑名單製度,規範紅黑名單產(chan) 生和發布行為(wei) ,建立健全退出機製。四是建立聯合激勵和懲戒製度。進入新時代,要探索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ye) 的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機製,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提高各參與(yu) 方的失信成本,倒逼形成以信用為(wei) 核心的共享經濟發展體(ti) 係。

作為(wei) 新的經濟形態和新的資源配置方式,共享經濟集中體(ti) 現了理念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製度創新的內(nei) 在要求。新時代共享經濟的蓬勃發展離不開日益完善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保駕護航,要在信用共享中助推共享經濟提質增效、擴容增量,持續釋放共享經濟的信用紅利。

《光明日報》( 2018年03月29日 15版)

(責編: 王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