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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

李林 發布時間:2018-04-12 08:56:00 學習時報

原標題:堅定不移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

憲法是立國之根基、治國之圭臬、強國之重器,憲法與(yu) 國家前途、民族命運、人民幸福息息相關(guan) 。這次修憲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的首次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黨(dang) 中央從(cong) 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決(jue) 策,為(wei) 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和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中國夢提供了有力的憲法保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yi) 和深遠曆史意義(yi) 。

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體(ti) 係、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誌和根本利益。我國憲法是黨(dang) 的主張、人民意誌和國家意誌的高度統一,是黨(dang) 的指導思想、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重大戰略決(jue) 策憲法化的集中體(ti) 現,是保證黨(dang) 和國家長治久安、進行偉(wei) 大鬥爭(zheng) 、建設偉(wei) 大工程、推進偉(wei) 大事業(ye) 、實現偉(wei) 大夢想的根本法律基礎和憲製保障,具有最高法律權威。憲法權威是法治權威的最高體(ti) 現,是指憲法得到社會(hui) 普遍認同、自覺遵守、有效維護的理念與(yu) 理由,尤其體(ti) 現為(wei) 憲法對公權力和所有國家生活產(chan) 生的拘束力和規範力。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必須樹立和維護憲法的最高權威,維護憲法尊嚴(yan) ,保證憲法實施,養(yang) 成嚴(yan) 格崇敬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習(xi) 慣與(yu) 文化,使憲法和法律成為(wei) 人們(men) 普遍遵守的行為(wei) 規範,是建設法治中國必須解決(jue) 的首要問題。

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必須加強黨(dang) 的領導

我國憲法從(cong) 曆史邏輯、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明確了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近代以來的曆史選擇、中國人民的政治選擇和中華民族的必然選擇,確定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憲法地位。樹立憲法權威,就是樹立黨(dang) 領導一切、人民主體(ti) 地位和國家主權的至上權威;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dang) 和人民共同意誌的崇高權威;捍衛憲法尊嚴(yan) ,就是捍衛黨(dang) 和人民共同意誌的神聖尊嚴(yan) ;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和人民幸福的充分實現。新中國成立以來曆史事實證明,隻要我們(men) 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就能順利發展。

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加強黨(dang) 對全麵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的領導。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的最大特色和政治優(you) 勢。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必須把黨(dang) 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麵,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堅持黨(dang) 的領導,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dang) 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係、幸福所係,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yi) 。

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要加強黨(dang) 對全麵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的領導,充分發揮黨(dang)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從(cong) 體(ti) 製機製上保證把黨(dang) 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麵,落實到黨(dang) 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和推進憲法實施的具體(ti) 實踐中。執政黨(dang) 既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自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nei) 活動,又要發揮好黨(dang) 組織和廣大黨(dang) 員、幹部在依法治國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wei) ,都必須予以追究。

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必須加強憲法實施監督

加強憲法實施監督,有利於(yu) 加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核心地位,維護黨(dang) 的政治權威和憲法權威,鞏固黨(dang) 的執政地位和憲製基礎,提高黨(dang) 依憲執政和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利於(yu)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yu) 維護國體(ti) 、鞏固政體(ti) ,保證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領土完整;有利於(yu) 保證國家法治的統一和權威,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法治中國;有利於(yu) 建立國家憲法秩序,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實現黨(dang) 和國家長治久安;有利於(yu) 從(cong) 理論與(yu) 製度上劃清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與(yu) 西方憲政民主模式的根本區別,堅定全黨(dang) 全軍(jun) 全國人民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當前,開啟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新征程,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完善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和法治國家,應當更加重視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把全麵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ge) 新水平。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憲法實施監督工作。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製和程序,建立健全全社會(hui) 忠於(yu) 、遵守、維護、運用憲法法律的製度。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進一步規定: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製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憲法監督製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製;加強備案審查製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地方製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提出明確要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和國家有關(guan) 監督機關(guan) 要擔負起憲法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監督機製和程序,堅決(jue) 糾正違憲違法行為(wei) 。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nei) 得到遵守和執行。”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建立和完善維護憲法權威的長效機製,應當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麵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大以來特別是黨(dang) 的十九大作出的關(guan) 於(yu) 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的各項部署,設立國家憲法實施監督機構,啟動憲法解釋程序,健全合憲性審查製度,推進憲法實施監督實踐,不斷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 樹立和維護憲法權威必須加強憲法宣傳(chuan) 教育

憲法的根基在於(yu) 人民發自內(nei) 心的擁護,憲法的偉(wei) 力在於(yu) 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隻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zhong) ,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wei) 全體(ti) 人民的自覺行動。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我們(men) 要在全社會(hui) 加強憲法宣傳(chuan) 教育,提高全體(ti) 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guan) 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製觀念,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讓憲法家喻戶曉,在全社會(hui) 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我們(men) 要通過不懈努力,在全社會(hui) 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認識到憲法不僅(jin) 是全體(ti) 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wei) 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我們(men) 要把憲法教育作為(wei) 黨(dang) 員幹部教育的重要內(nei) 容,使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guan) 工作人員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樹立忠於(yu) 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

開展憲法宣傳(chuan) 教育,是全麵貫徹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為(wei) 此憲法宣傳(chuan) 教育需要從(cong) 憲法文本入手,學習(xi) 和理解原文,這是非常重要的,這方麵工作要不斷加強和改進。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憲法法律至上”是指在我國法律製度、法律體(ti) 係框架和司法製度下,在規範社會(hui) 行為(wei) 的諸種社會(hui) 規範中,在調整社會(hui) 關(guan) 係的諸種社會(hui) 規則中,憲法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一切國家機關(guan) 、武裝力量、政黨(dang) 和社會(hui)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組織和公民個(ge) 人的根本行為(wei) 準則,是這些社會(hui) 主體(ti) 對有關(guan) 事實和行為(wei) 進行法律認知、作出法律評價(jia) 和法律判斷的最高依據。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是鞏固黨(dang) 的執政地位,提高黨(dang) 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實現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堅持執政為(wei) 民和黨(dang) 的事業(ye) 至上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製度保障;是恪守人民主權原則、尊重人民意誌、維護人民權利、保障人民民主、實現人民利益至上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製度保障。

當前,加強憲法宣傳(chuan) 教育,要把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與(yu) 學習(xi) 貫徹憲法精神緊密結合起來,把學習(xi) 宣傳(chuan) 憲法與(yu) 實施憲法緊密結合起來,依法保障全體(ti) 公民享有廣泛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讓人民群眾(zhong) 在國家政治和社會(hui) 生活中都能夠感受到憲法權威、憲法尊嚴(yan) 、憲法溫暖和憲法魅力,通過憲法宣傳(chuan) 教育和憲法有效實施等多種路徑和形式,例如深入開展公民憲法教育、推行憲法宣誓製度、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憲行為(wei) 、落實憲法基本權利等,努力拉近憲法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的距離,把高高在上紙麵的抽象的憲法條文,變成人民群眾(zhong) 政治和社會(hui) 生活的具體(ti) 方式,把憲法變成可用之法、剛性之法、行動之法,在憲法“脫虛向實”的具體(ti) 實踐中,不斷深化和強化全體(ti) 公民對於(yu) 憲法的政治認同、法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和事實認同。

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充分體(ti) 現人民共同意誌、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wei) 大複興(xing) 的好憲法,是我們(men) 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前進的根本法治保證。當前,必須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創新和發展我國憲法學理論,完善憲法製度,維護憲法權威,充分發揮憲法在開啟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新征程中的重要促進和保障作用。

(作者係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學部委員、研究員)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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