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理論 > 資訊

法治政府建設在改革開放中穩步推進

發布時間:2018-07-25 10:42:00 人民日報

40年前,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吹響了改革開放的號角,掀開了中國發展新篇章。在改革開放曆史進程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闊步前進。我們(men) 黨(dang) 堅持以馬克思主義(yi) 為(wei) 指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完善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全麵依法治國取得重大成就。其中,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取得豐(feng) 碩的理論、製度和實踐成果。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黨(dang)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進一步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法治政府建設的藍圖更為(wei) 清晰、成效更為(wei) 顯著。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法治政府建設曆程,係統總結其成就和經驗,對於(yu) 在新時代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深化法治政府建設實踐、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yi) 。

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曆史性成就

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作出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必須堅決(jue) 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為(wei) 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的決(jue) 定,這就把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作為(wei) 黨(dang) 的一項方針確定了下來。此後,我國經濟社會(hui) 不斷發展,對建設法治政府提出現實要求。1989年頒布的行政訴訟法,正式建立“民告官”的行政訴訟製度,為(wei)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了保護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guan) 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司法渠道。上世紀90年代,國家賠償(chang) 法、行政複議法等相繼出台,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法製監督和權利救濟法律製度初步確立起來。

隨著權利救濟法律製度的逐步形成,一批直接規範行政權力行使過程的法律也相繼出台。1996年頒布行政處罰法,創立聽證製度。2004年施行的行政許可法深入調整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劃定政府行政許可職能的邊界,促進了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發展。2012年生效的行政強製法規範行政強製的設定與(yu) 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jue) 了“亂(luan) 強製”問題。上述三部法律針對實踐中比較重要的三種執法行為(wei) 進行有效規範,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行為(wei) 法體(ti) 係。同時,對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的其他配套法律法規也陸續出台。比如,2008年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充實了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的製度體(ti) 係。

黨(dang) 的十八大開啟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行政訴訟法在施行20多年後進行了首次修改,“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等突出問題得到緩解;“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入,權力清單製度有序推進,轉變政府職能的效果逐漸顯現;行政決(jue) 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行政規範性文件過多的勢頭得到控製;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逐步推開,行政執法體(ti) 製改革邁出新步伐。中共中央、國務院2015年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wei) 建設法治政府製定了行動綱領。截至2017年底,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44%,非行政許可審批徹底終結,中央政府層麵核準的企業(ye) 投資項目減少90%,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壓減74%,職業(ye) 資格許可和認定大幅減少。26個(ge) 省級政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溝通協調機製日益健全。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中,法治政府建設作為(wei)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不斷向縱深拓展,人民群眾(zhong) 的認同度不斷提高。

法治政府建設積累寶貴經驗

改革開放40年來,法治政府建設圍繞各級政府的職能權限,依法更加嚴(yan) 密規範地設定行政權力,完善行政規則程序,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將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並明確行政權力行使的法律責任與(yu) 政治責任,將政府活動全麵納入法治軌道。40年來,法治政府建設在實踐中積累了寶貴經驗。

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改革開放以來,我們(men) 黨(dang)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協調各方麵的資源和力量,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在黨(dang) 的領導下,一係列明確法治政府建設時間表和路線圖的重要文件相繼出台,“放管服”改革、行政執法體(ti) 製改革等措施在短時間內(nei) 迅速落地。實踐證明,黨(dang) 的領導為(wei) 我國法治政府建設指明了正確方向,是我國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證。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必須充分發揮黨(dang) 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dang) 的領導切實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麵。

重視基層實踐創新。改革開放40年的曆史證明,來自基層的實踐創新為(wei) 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不竭動力和鮮活素材。諸多誕生於(yu) 基層的有益製度嚐試被立法肯定和吸收,在全國範圍推開,對法治政府建設產(chan) 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比如,政府信息公開製度就起源於(yu) 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村務公開和廠務公開等實踐;行政訴訟法確定的集中管轄、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應訴製度,也來自基層法院的實踐探索。基層的實踐創新與(yu) 中央的頂層設計形成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良好局麵,共同推動我國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

走符合國情的道路。法治作為(wei) 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共同選擇,體(ti) 現著全人類共同的智慧成果,這決(jue) 定了不同國家的法治實踐存在著相互借鑒的可能與(yu) 必要。因此,我們(men) 不能關(guan) 起門來搞法治政府建設。但是,法治政府建設在放眼世界的同時又必須立足本國國情,否則就會(hui) 出現水土不服。改革開放40年來,無論是行政許可法的製定,還是“放管服”改革,還有其他相關(guan) 體(ti) 製機製改革,我國法治政府建設始終立足國情、放眼世界,從(cong) 中國問題出發、從(cong) 中國實際出發。我國法治政府建設決(jue) 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走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道路,也為(wei) 世界法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

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我們(men) 的政府是為(wei) 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的政府。建設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在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我們(men) 始終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們(men) 將高效便民作為(wei)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體(ti) 現了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理念和目標。簡政放權、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企業(ye) 和群眾(zhong) 辦事“最多跑一次”“隻進一扇門”等改革充分體(ti) 現了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我們(men) 要準確認識和把握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的變化,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繼續站穩人民立場,在法治軌道上全麵履行政府職能,全心全意為(wei) 人民服務。

在新時代繼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新要求,對“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作出重要部署,開啟了法治政府建設新征程。我們(men) 一定要從(cong)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的曆史方位和戰略高度出發,深刻認識、準確把握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意義(yi) 、本質要求和主要任務,既著眼長遠、打好基礎、建好製度,又立足當前、突出重點、紮實工作,堅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設加快向前推進。

推動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需要厘清政府職能邊界,完善權力配置,改善權力運行方式,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men) 要深刻把握建設法治政府的時代背景和現實要求,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推動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繼續探索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健全依法決(jue) 策機製,深化行政執法體(ti) 製改革,加強重點領域立法,逐步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依法行政製度體(ti) 係,有效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重要標誌。當前,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進入決(jue) 勝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麵對社會(hui) 利益關(guan) 係複雜、衝(chong) 突矛盾多發的現實,法治政府建設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比如,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觀念不強、能力不足,執法體(ti) 製權責脫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仍然存在,不作為(wei) 、亂(luan) 作為(wei) 還時有發生。這就要求我們(men) 繼續強化問題意識,加強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行政決(jue) 策和行政執法權力。應以著力解決(jue) 權責交叉、爭(zheng) 權諉責問題為(wei) 重點,以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ti) 製為(wei) 目標,不斷深化行政執法體(ti) 製改革。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jue) 、人民調解、行政複議等製度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發揮行政複議作用,從(cong) 而更好化解行政爭(zheng) 議。

增強領導幹部法治意識。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各級黨(dang) 組織和全體(ti) 黨(dang) 員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任何組織和個(ge) 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隻有各級領導幹部這個(ge) “關(guan) 鍵少數”以實際行動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才能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jue) 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也才能在全社會(hui) 形成崇尚法治的風氣。建設法治政府,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具有較高法治素養(yang) ,這就需要在選人用人上強化導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將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yang) 好不好作為(wei) 衡量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將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wei) 考察幹部的重要內(nei) 容。在相同條件下,優(you) 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yang) 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從(cong) 而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進一步認識法治的價(jia) 值,從(cong) 內(nei) 心深處信仰法治、認同法治,全麵推進依法治國。

(責編: 王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