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護航數字經濟行穩致遠
作者:黃驥(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chan) 權研究院)
形成契合創新規律與(yu) 社會(hui) 創新需求的監管方案,引導數字經濟高揚創新之帆,駛向更廣闊的天地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ti) 學習(xi) 時指出:“要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製度,完善體(ti) 製機製,提高我國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當前,我國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為(wei) 實現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澎湃動力。而越是快速發展,越離不開法律的規範和引導。我國數字經濟從(cong) 小到大、由弱漸強的發展之路,也是我國與(yu) 數字經濟和互聯網相關(guan) 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的過程。麵向未來,需要法治護航數字經濟行穩致遠。
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離不開係統完善的法律規範體(ti) 係。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相關(guan) 的法律規範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識產(chan) 權法等多個(ge) 領域,涵蓋網絡安全、知識產(chan) 權、市場競爭(zheng) 、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多方麵議題。如何加強不同領域不同規範之間的協調和銜接,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ti) 係、提升網絡綜合治理能力,需要提升相關(guan) 法律規範的體(ti) 係化建設水平,確保彼此協調、相互補充。係統完善的法律規範體(ti) 係,不僅(jin) 能夠為(wei) 數字經濟發展提供統一明確的規範和準則,也能提升相關(guan) 領域司法和執法的效率,為(wei) 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製度基礎。
推動數字經濟沿著法治軌道不斷發展,需要創新監管思維。近年來,各主要經濟體(ti) 都在探索數字經濟規製和網絡治理的新路徑新方法,力圖在規範的同時推動數字經濟實現創新發展。在此背景下,法律監管不僅(jin) 起到規製的作用,也將發揮引領的作用。這就意味著,監管在設定紅線充分評估數字經濟新業(ye) 態合法性、正當性的同時,也要在實踐中充分考量數字經濟新業(ye) 態的創新性,鼓勵數字經濟朝著創新的方向發展,把促進創新作為(wei) 數字經濟監管的重要目標之一,形成契合創新規律與(yu) 社會(hui) 創新需求的監管方案,引導數字經濟高揚創新之帆,駛向更廣闊的天地。
數字經濟的治理也離不開全社會(hui) 的群策群力。讓公眾(zhong) 充分參與(yu) 數字經濟治理,推動實現共建共治共享,才能從(cong) 源頭上確保網絡和信息化技術朝著包容普惠的方向發展。盜用個(ge) 人信息、算法濫用、網絡售假等行為(wei) ,影響著普通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如何更好監管和規範,需要汲取廣大消費者的智慧。2021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對個(ge) 人信息保護法草案進行二審,會(hui) 後,草案在網絡上公開征求意見,引發熱議,共收到776條意見。立法環節的群策群力,不僅(jin) 彰顯了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優(you) 勢,也體(ti) 現了公眾(zhong) 參與(yu) 在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中的重要作用。麵向未來,進一步拓寬用戶群體(ti) 參與(yu) 數字經濟治理的渠道,提升老年群體(ti) 、殘障人士、靈活就業(ye) 群體(ti) 、個(ge) 體(ti) 商戶等群體(ti) 的參與(yu) 度,必將倒逼相關(guan) 經營主體(ti) 更好維護用戶權益、提升用戶體(ti) 驗,讓數字經濟更好造福廣大群眾(zhong) 。
如今,世界正進入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新技術、新業(ye) 態、新平台蓬勃興(xing) 起,深刻影響全球科技創新、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經濟社會(hui) 發展。加快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健全相應製度規範,就一定能推動數字經濟不斷邁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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