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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家暴 這八大誤區很多人都有

發布時間:2022-01-07 16:06:00來源: 成都日報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法不入家門”?隻有女性遭受家暴?別人家暴,與(yu) 我無關(guan) ?關(guan) 於(yu) 家暴的幾大誤區,你都知道嗎?

  ■“法不入家門”?

  反家暴是社會(hui) 文明進步標誌

  2016年,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生效,其中明確規定,“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暴力。”在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也將此作為(wei) 處理婚姻家庭關(guan) 係的基本原則。

  2020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明確提到,“法不入家門”已經成為(wei) 曆史,反對家庭暴力是社會(hui) 文明進步的標誌。

  ■散布隱私也算家暴

  目睹家暴也可能是受害人

  反家暴法明確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製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ti) 、精神等侵害行為(wei) 。

  在廣東(dong) ,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dong) 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對此作了更為(wei) 細化的規定,明確將家庭成員之間的“侮辱、誹謗、散布隱私、威脅、跟蹤、騷擾”等精神暴力也納入家暴範疇,同時將“利用網絡手段實施的身體(ti) 、精神等侵害行為(wei) ”明確為(wei) 家庭暴力。

  廣東(dong) 還規定,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隻有女性遭遇家暴?

  也有男性會(hui) 被伴侶(lv) 毆打

  不少曝光的案例中,家暴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但女性絕非家暴的唯一受害者。根據中國婦聯的抽樣調查,也有男性會(hui) 被伴侶(lv) 毆打,父母與(yu) 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與(yu) 年邁父母之間也會(hui) 有家暴情況的發生。

  2019年,浙江杭州市婦聯發布《杭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調查研究報告(2016-2018)》。白皮書(shu) 顯示,反家暴法施行以來,在2018年,家庭暴力投訴總量首次下降。與(yu) 此相反的是,三年中,男性報案數仍持續逐年增長。

  ■談戀愛階段、離婚之後

  不能適用反家暴法?

  生活中,不少家暴事件發生於(yu) 談戀愛期間,也有不少案件中出現了離婚後一方威脅、騷擾另一方的行為(wei) 。

  談戀愛、離婚後,還能適用反家暴法嗎?

  2020年11月,最高法發布了一起針對“離婚後家暴”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典型案例:夫妻經調解離婚後,女方帶著三名未成年子女生活。然而,每當男方心情不好便到女方家中騷擾、恐嚇甚至毆打女方和三個(ge) 孩子,女方多次報警,但效果甚微,男方甚至變本加厲,連女方親(qin) 友都躲不過。

  最高法認為(wei) ,反家暴法適用於(yu) 家庭成員之間,現有法律對家庭成員的界定是基於(yu) 血親(qin) 、姻親(qin) 和收養(yang) 關(guan) 係形成的法律關(guan) 係。此外,反家暴法明確規定了“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wei) ,參照本法規定執行”,意味著監護、寄養(yang) 、同居、離異等關(guan) 係的人員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約束。

  ■別人家暴,與(yu) 我無關(guan) ?

  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hui) 和每個(ge) 家庭的共同責任。”反家暴法如此規定。法律規定,單位、個(ge) 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wei) ,有權及時勸阻。

  此外,學校、幼兒(er) 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hui) 、村民委員會(hui) 、社會(hui) 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

  2020年1月,最高檢還聯合全國婦聯下發《關(guan) 於(yu) 建立共同推動保護婦女兒(er) 童權益工作合作機製的通知》,要求各級婦聯組織發現婦女兒(er) 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權益被侵害等線索或涉檢來信來訪的,應及時將案件線索或涉檢信訪材料移送同級檢察院。受理的檢察院應當及時處置,快速辦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婦聯組織。

  ■處理家暴可“和稀泥”?

  家暴報警不處理或追刑責

  現實中,由於(yu) 長期存在的觀念誤區等問題,一些家暴事件即使報警也無法得到及時處理,導致悲劇發生。

  反家暴法規定,公安機關(guan) 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製止家庭暴力,照有關(guan) 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shang) 情。無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ti) 受到嚴(yan) 重傷(shang) 害、麵臨(lin) 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yu) 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guan) 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lin) 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根據法律,當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wei) 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yu) 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身安全保護令

  當事人怎樣才能去申請?

  反家暴法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麵臨(lin) 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身保護令隻有當事人可申請麽(me) ?

  依照法律,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製、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qin) 屬、公安機關(guan) 、婦女聯合會(hui) 、居民委員會(hui) 、村民委員會(hui) 、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wei) 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nei)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nei) 作出。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家暴,無法離婚嗎?

  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根據《民法典》規定,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進行調解,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離婚財產(chan) 分割以照顧無過錯方為(wei) 原則。法院可根據案件情況,酌定施暴方少分財產(chan) 的比例,以此懲戒施暴者。

  一方遭遇家暴離婚,還可請求施暴方進行損害賠償(chang) 。

  家暴不是家醜(chou) ,而是違法犯罪,它隻有0次,和無數次。不要隱忍,不要沉默,勇於(yu) 反抗!

  本組文圖據新華社、人民日報客戶端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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