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民間收藏新路 促進海外文物回流
國家文物局等六部門聯合發文:
探索民間收藏新路 促進海外文物回流
本報記者 趙曉霞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hui) 經濟高速發展,收藏文物已成文化消費熱點。我國文物市場規模已穩居世界前列,在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收藏鑒賞需求、促進文化發展繁榮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應該看到,鑒定服務不規範、市場供給不平衡、流通渠道不通暢、市場環境待優(you) 化等問題,製約文物收藏和文物市場健康發展,引起社會(hui) 各界廣泛關(guan) 注。
近日,國家文物局會(hui) 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出台《關(guan) 於(yu) 加強民間收藏文物管理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聚焦社會(hui) 文物重點難點和改革發展問題,探索民間收藏文物保護利用和文物市場有序發展之路。
建立文物鑒定公益性谘詢常態機製
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人民群眾(zhong) 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民間文物收藏的熱情持續高漲,收藏群體(ti) 從(cong) 小眾(zhong) 逐步走向大眾(zhong) ,但絕大部分收藏愛好者並不具備必要的收藏常識和文物鑒定專(zhuan) 業(ye) 知識,希望國家設立專(zhuan) 業(ye) 文物鑒定機構、提供專(zhuan) 業(ye) 鑒定服務的呼聲十分強烈。
國家文物局表示,2020年,國家文物局在上海啟動社會(hui) 文物綜合改革試點,探索建立文物鑒定公益性谘詢服務機製,同時指導廣東(dong) 、浙江、陝西等省組織文博單位開展公益性鑒定。兩(liang) 年來,全國共開展鑒定活動700多場次,為(wei) 3萬(wan) 多名收藏愛好者免費鑒定藏品9萬(wan) 餘(yu) 件。
在總結公益鑒定工作經驗基礎上,《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文物鑒定公益性谘詢常態機製,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博物館、國有文物商店、涉案文物鑒定評估機構等,麵向社會(hui) 提供公益性谘詢服務。同時,還將進一步探索建立國家文物鑒定評估管理體(ti) 係,對文物鑒定機構和人員實施資質資格管理,規範文物鑒定經營活動,向廣大收藏愛好者提供規範、優(you) 質的鑒定服務。
探索建立民間收藏文物登記交易製度
《意見》同時提出,探索建立民間收藏文物登記交易製度,對文物經營主體(ti) 自願申報的擬交易文物,不在禁止交易文物範圍的,經相關(guan) 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專(zhuan) 業(ye) 機構登記後可入市交易。
據國家文物局介紹,登記交易製度有兩(liang) 個(ge) 關(guan) 鍵點,一是明晰文物入市流通條件,明確禁止交易文物範圍,讓文物經營主體(ti) 和收藏愛好者清楚地知道哪些文物可以交易,哪些不能交易。二是建立以企業(ye) 分級、標的分類為(wei) 核心的信用監管體(ti) 係,樹立文物交易信用標杆,引導企業(ye) 合法、誠信經營。
推進稅收優(you) 惠並鼓勵公益展示
近幾年,大量海外文物回流,《意見》在促進海外文物回流方麵,提出促進回流、嚴(yan) 控流失。
中國是曆史上文物流失最為(wei) 嚴(yan) 重的國家之一,特別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大量文物由於(yu) 戰爭(zheng) 劫掠、文化掠奪、非法貿易而漂泊異鄉(xiang) 。長期以來,我們(men) 通過政府追索、海外捐贈、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等多種方式推動海外文物回流。
據介紹,國家文物局積極與(yu)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guan) 總署等部門溝通協商,研究促進海外文物回流的稅收政策。為(wei) 更好地發揮稅收優(you) 惠政策帶來的社會(hui) 效益,國家文物局出台措施鼓勵享受免稅政策的文物類展品在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進行不少於(yu) 3年的公益性展示服務。
此次出台的《意見》提出,試點開展文物進境登記工作,積極研究調整促進海外文物回流稅收政策,優(you) 化文物臨(lin) 時進出境管理和貿易便利化服務,發揮自貿試驗區、國家服務業(ye) 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綜合保稅區、進口博覽會(hui) 等重點平台開放優(you) 勢,引導鼓勵海外文物回流並向社會(hui) 提供展覽等公益服務。
《意見》同時提出,加強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建設,完善各類別文物出境審核國家標準體(ti) 係,防止文物流失,保障國內(nei) 文物市場供給。對接國際公約和文物來源國相關(guan) 法律,健全外國文物進境和經營管理製度,規範外國合法文物進境渠道。
鏈接
針對文物經營的主體(ti) ,《意見》提出,一是探索降低文物商店準營門檻,優(you) 化文物商店在注冊(ce) 資金、專(zhuan) 業(ye) 人員等方麵的設立要求,試點將符合條件的古玩、舊貨市場中涉及文物經營的商戶納入文物商店管理。二是支持國有骨幹文物商店逐步改革轉型,培育形成大型文物流通企業(ye) 。強化文物商店一級市場主渠道作用,鼓勵文物商店拓展關(guan) 聯業(ye) 務,加快提質升級,探索連鎖經營。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