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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2-17 15:06: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新華社北京2月16日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jue) 定自2022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時間全麵查清農(nong) 用地土壤質量家底。《通知》明確了普查總體(ti) 要求、對象與(yu) 內(nei) 容、時間安排、組織實施、經費保障和工作要求。

  《通知》強調,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hui) 精神,弘揚偉(wei) 大建黨(dang) 精神,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遵循全麵性、科學性、專(zhuan) 業(ye) 性原則,全麵查明查清我國土壤類型及分布規律、土壤資源現狀及變化趨勢,真實準確掌握土壤質量、性狀和利用狀況等基礎數據,提升土壤資源保護和利用水平,為(wei) 守住耕地紅線、優(you) 化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布局、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奠定堅實基礎,為(wei) 加快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現代化、全麵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明確,普查對象為(wei) 全國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nong) 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yu) 食物生產(chan) 相關(guan) 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yu) 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guan) 的土地,如鹽堿地等。普查內(nei) 容主要包括四個(ge) 方麵:立地條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等;性狀普查,包括有機質、酸堿度、養(yang) 分情況以及顏色、質地等物理、化學性狀;類型普查,包括不同成土母質、不同氣候條件、不同地形地貌、不同利用狀況下土壤類型的核實與(yu) 補充完善等;利用狀況普查,包括灌排設施情況、植物生長情況、種植製度等基礎信息,以及肥料、農(nong) 藥、農(nong) 膜等投入品使用情況。

  《通知》明確,普查時間為(wei) 2022-2025年。2022年完成普查技術、規範、物資等準備,開展全國性試點;2023-2024年全麵鋪開普查,並形成階段性成果;2025年開展普查數據審核、成果匯總、驗收與(yu) 總結,全麵完成普查任務。

  《通知》指出,土壤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範圍廣、參與(yu) 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為(wei)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jue) 策。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yu) ”的要求組織實施土壤普查。各相關(guan) 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保障。各省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土壤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ti) ,要加強組織領導、係統謀劃、統籌推進,確保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本地區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地要加強專(zhuan) 家技術指導、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配置、普查隊伍培訓,確保土壤普查專(zhuan) 業(ye) 化、標準化、規範化。要廣泛宣傳(chuan) 土壤普查的重要意義(yi) 和要求,為(wei) 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光明日報》( 2022年02月17日 02版)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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