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科書正文用字不應小於小4號
《兒(er) 童青少年學習(xi) 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昨起實施
中小學教科書(shu) 正文用字不應小於(yu) 小4號
3月1日起,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發布的國家標準《兒(er) 童青少年學習(xi) 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標準號:GB40070-2021)正式實施。
根據此標準,中小學教科書(shu) 正文最小用字不應小於(yu) 小4號。
標準提出,小學一、二年級的教科書(shu) 用字應不小於(yu) 3號字,漢字以楷體(ti) 為(wei) 主;小學三、四年級用字應不小於(yu) 4號字,漢字以楷體(ti) 和宋體(ti) 為(wei) 主,由楷體(ti) 逐漸過渡到宋體(ti) ;五至九年級和高中用字應不小於(yu) 小4號字,漢字以宋體(ti) 為(wei) 主;學齡前兒(er) 童的學習(xi) 讀物,字號應不小於(yu) 3號字,字體(ti) 以楷體(ti) 為(wei) 主。
此外,教科書(shu) 中的目錄、注釋等輔文用字,可參照正文用字適當減小,但小學階段最小用字應不小於(yu) 5號字。初中和高中階段最小用字應不小於(yu) 小5號字。
該標準還對與(yu) 近視防控相關(guan) 的教輔材料、試卷、課業(ye) 簿冊(ce) (作業(ye) 本)、學習(xi) 用雜誌、報紙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兒(er) 童青少年學習(xi) 用品衛生要求及檢測方法進行規定。
此前2018年8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國家體(ti) 育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防控兒(er) 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力爭(zheng) 實現全國兒(er) 童青少年總體(ti) 近視率在2018年的基礎上每年降低0.5個(ge) 百分點以上,近視高發省份每年降低一個(ge) 百分點以上。到2030年,實現兒(er) 童青少年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視力健康整體(ti) 水平顯著提升,6歲兒(er) 童近視率控製在3%左右,小學生近視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下降到70%以下。
文/本報記者 張恩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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