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長度堪比一篇論文,APP用戶協議怪象怎麽破?
長度堪比論文,APP用戶協議怪象怎麽(me) 破
移動互聯網時代,APP成了很多人的必備工具。首次下載使用時,點擊“我已閱讀並同意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是常規操作。這些協議動輒上萬(wan) 甚至數萬(wan) 字,長度堪比一篇論文,相關(guan) 調查顯示,近80%的用戶很少或從(cong) 未閱讀。《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除內(nei) 容冗長不方便閱讀外,不少APP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還存在“暗度陳倉(cang) ”“先斬後奏”“個(ge) 人信息轉送第三方”等問題。
從(cong) 一定意義(yi) 上來說,APP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既是告知用戶APP運作模式的公開信,是厘清雙方權責的一份契約,也是APP開發者對用戶個(ge) 人信息保護的承諾書(shu) 。
我國個(ge) 人信息保護法已明確了以“告知-同意”為(wei) 核心的個(ge) 人信息處理規則,保障公民在個(ge) 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各項權利,強化個(ge) 人信息處理者的義(yi) 務,明確個(ge) 人信息保護的監管職責,並設置了嚴(yan) 格的法律責任。其中,讓用戶讀懂吃透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的內(nei) 容、了解自身的權利義(yi) 務、知曉個(ge) 人信息後台收集處理流程,符合有關(guan) 個(ge) 人信息保護的法律精神,也是對相關(guan) 條款內(nei) 容的一種踐行。如今,在嚴(yan) 格的APP上架審核機製下,開發者大多能按要求提供協議範本,但上述報道中所反映的問題,也不免讓人遺憾。
用戶讀不懂用戶協議,問題究竟出在哪兒(er) ?對用戶來說,理解相關(guan) 行業(ye) 內(nei) 表述,固然存在一定專(zhuan) 業(ye) 門檻,但APP開發者不能以專(zhuan) 業(ye) 性、嚴(yan) 謹性、高門檻為(wei) 借口,降低用戶讀懂、正確理解相關(guan) 協議的可能性。否則,這類協議很可能成為(wei) 單方免責聲明,甚至堪比霸王條款。
比如,“一次同意,次次同意”——記者調查顯示,部分APP會(hui) 根據需要修訂隱私協議,但用戶無法及時得知內(nei) 容是否有所更新。這類APP通常會(hui) 在用戶協議中表示,企業(ye) 有權根據需要不定期地製訂、修改本協議或各類規則,在APP平台公示,不再另行單獨通知用戶。消費者使用平台服務,即表明接受修訂後的協議和規則。這種行為(wei) 類似簽訂空白合約,用戶先簽字,合約內(nei) 容再由APP開發者填寫(xie) ,這顯然有失公平。
再比如,個(ge) 人信息轉送第三方。有些APP在協議中會(hui) 聲明對收集的用戶視頻、照片、文字等享有永久的、完全免費的使用權,並且“有權將其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使用”“實際行使時無須另行征得您的同意”。然而多數情況下,這種“轉授權”條款並沒有具體(ti) 展開,比如如何授權、向誰授權、授權使用範圍等都不明確。這相當於(yu) 讓用戶放棄了對未來個(ge) 人信息流通轉讓的知情同意權,增加了用戶個(ge) 人信息泄漏的風險。
從(cong) 職能部門到行業(ye) 協會(hui) ,從(cong) 廠商聯盟到消費者社團,規範APP開發使用運營全流程規範化操作,一直是各方努力的方向。此前,針對APP適老化改造、大數據殺熟等問題,相關(guan) 治理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引導APP平台及有關(guan) 開發者規範用戶信息采集、隱私信息利用等方麵,仍有不少待改善空間。APP開發者應當清楚,不撒謊、說明白、講清楚是底線,信任永遠是雙向的,對用戶開誠布公、推心置腹,用戶的認可和黏度才會(hui) 長久。
進而言之,讓用戶看得懂、讀明白、能理解用戶協議和隱私條款,是保護個(ge) 人信息的重要環節,是保障用戶對個(ge) 人信息處理知情權和決(jue) 定權的重要手段。時下,個(ge) 人信息處理的場景日益多樣,對個(ge) 人信息保護範圍、力度、深度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各方隻有努力織密個(ge) 人信息防護網,滿足日益增長的個(ge) 人信息保護新需求、新挑戰,公眾(zhong) 才能在數字化生活中收獲更舒心、更放心的體(ti) 驗。
張子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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