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數字經濟關(guan) 係國家發展大局。黨(dang) 的十九屆六中全會(hui) 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黨(dang) 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曆史經驗的決(jue) 議》提出“壯大實體(ti) 經濟,發展數字經濟”。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ti) 學習(xi) 時強調:發展數字經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那麽(me) 數字經濟的內(nei) 涵包括哪些?其發展的前景如何?對中國經濟具有怎樣的意義(yi) ?我們(men) 該如何發展好數字經濟?
什麽(me) 是數字經濟
根據《“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數字經濟是繼農(nong) 業(ye) 經濟、工業(ye) 經濟之後的主要經濟形態,是以數據資源為(wei) 關(guan) 鍵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為(wei) 主要載體(ti) ,以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為(wei) 重要推動力,促進公平與(yu) 效率更加統一的新經濟形態。數字經濟總體(ti) 上是一個(ge) 涵義(yi) 相對寬泛的概念,從(cong) 不同的視角出發,內(nei) 涵邊界有所不同。
從(cong) 發展路徑來看,數字經濟包括數字產(chan) 業(ye) 化和產(chan) 業(ye) 數字化兩(liang) 方麵。通過數字產(chan) 業(ye) 化,關(guan) 鍵技術和核心產(chan) 業(ye) 能夠不斷把消費、生產(chan) 、服務過程中所創造的數據變成生產(chan) 要素,從(cong) 而提供新服務、新應用;通過產(chan) 業(ye) 數字化,推動傳(chuan) 統企業(ye) 、重點產(chan) 業(ye) 數字化轉型,實現農(nong) 業(ye) 數字化和製造業(ye) 智能化升級,以及生產(chan) 性、生活性服務業(ye) 網絡化普及,從(cong) 而持續利用數字技術改造並賦能三次產(chan) 業(ye) 。
從(cong) 構成要素來看,數字經濟包括數據和數字技術兩(liang) 個(ge) 關(guan) 鍵要素。數據自古有之,在互聯網出現後,因為(wei) 數碼化而記錄、積累成為(wei) 可供計算機快速提取、分析的大數據。近幾年來,大數據被廣泛地運用於(yu) 人類社會(hui) 生產(chan) 、生活和社會(hui) 治理,成為(wei) 並列於(yu) 資本、勞動和自然資源的新要素。這一新要素的出現,對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很大,值得社會(hui) 各界認真研究。數據要素具備低邊際成本、無損耗、易複製等特點,是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引擎;數字技術具備迭代快、擴散快、滲透性強等特點,兩(liang) 者通過加快創新的供給和擴散,優(you) 化生產(chan) 函數中的要素配置,提高生產(chan) 過程中的技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從(cong) 而提高產(chan) 業(ye) 競爭(zheng) 優(you) 勢。
從(cong) 新結構經濟學的五大產(chan) 業(ye) 類別來看,數字產(chan) 業(ye) 屬於(yu) 換道超車型產(chan) 業(ye) 。新結構經濟學根據一個(ge) 產(chan) 業(ye) 和世界前沿的差距、是否符合比較優(you) 勢以及新技術新產(chan) 品研發周期的長短等,將實體(ti) 經濟體(ti) 的產(chan) 業(ye) 分為(wei) 五種類型:追趕型、領先型、轉進型、換道超車型以及戰略型。其中換道超車型產(chan) 業(ye) 的特征是:產(chan) 品、技術研發周期特別短,通常6—18個(ge) 月就有新一代技術投入應用,研發的關(guan) 鍵投入是人力資本。數字產(chan) 業(ye) 符合這些條件,是典型的換道超車型產(chan) 業(ye) 。
數字經濟的意義(yi) 和前景
數字經濟是中國經濟在第四次工業(ye) 革命中實現換道超車的寶貴機遇,對實現高質量發展和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yi) 。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chan) 業(ye) 增加值占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GDP)的7.8%,數字經濟為(wei) 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加快產(chan) 業(ye) 數字化轉型,可幫助我國數字經濟的GDP占比趕超世界先進水平,以製造業(ye) 為(wei) 內(nei) 核的實體(ti) 經濟也會(hui) 實現提質增效發展。
上述五種類型產(chan) 業(ye) 與(yu) 數字經濟的結合應用都具有重要意義(yi) 。比如,汽車業(ye) 是一個(ge) 標準的追趕型產(chan) 業(ye) ,但汽車與(yu) 數字技術結合後帶來的無人駕駛等新技術,以及汽車業(ye) 向服務業(ye) 延伸,都為(wei) 中國汽車業(ye) 的追趕帶來機遇。又比如,對領先型的家電產(chan) 業(ye) ,則可以利用數字化提升價(jia) 值鏈,繼續保持領先地位。通過數字產(chan) 業(ye) 的發展壯大,提高數字經濟對經濟發展的直接帶動效應;通過數字經濟賦能五類產(chan) 業(ye) ,以數據和數字技術加速落後產(chan) 業(ye) 追趕,保持領先產(chan) 業(ye) 的優(you) 勢,為(wei) 新時代新征程我國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動能。
此外,在以大數據、人工智能、互聯網應用為(wei) 代表的新技術、新產(chan) 業(ye) 方麵,中國不僅(jin) 與(yu) 發達國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而且在數據資源、人力資本和市場體(ti) 量方麵具備一定的比較優(you) 勢。一是數據優(you) 勢。大數據是新的生產(chan) 要素,被稱為(wei) “21世紀的石油”。中國有超過10億(yi) 網民,產(chan) 生了海量數據資源。二是人才優(you) 勢。中國是人力資源大國,創新型人才絕對數量高,在研發上有人才優(you) 勢。三是市場優(you) 勢。中國有最齊全的產(chan) 業(ye) 配套,不僅(jin) 是數據大國、人口大國,也是市場大國、應用場景大國,這些優(you) 勢結合起來為(wei) 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提供了廣闊前景。
怎樣發展好數字經濟
一是充分發揮比較優(you) 勢,用好國內(nei) 國外兩(liang) 個(ge) 市場。在全球產(chan) 業(ye) 分工背景下,要充分認識我國的優(you) 勢條件,比如在軟件、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等領域的優(you) 勢要繼續加強;沒有比較優(you) 勢的環節,要充分用好國際市場、國際資源。數字經濟的技術更新換代快,企業(ye) 要取得核心技術需要大量研發投入,中國擁有超大規模市場,失去中國市場意味著可能失去繼續投入大量研發資金以保持技術領先的能力,所以具有這些核心技術的企業(ye) 一般都非常重視中國市場。對於(yu) 那些“買(mai) 不來”的關(guan) 鍵核心技術,需要集中力量加快研發。經濟高質量發展要考慮成本和盈利,自己研發所有產(chan) 品和技術不現實也不可能。同時,要對國際市場的產(chan) 品和技術保持跟蹤,了解世界發展,認識自身短板並努力趕超。
二是積極推動數實融合,拓寬發展空間。數字經濟與(yu) 實體(ti) 經濟融合發展能夠加快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升級,產(chan) 生更大價(jia) 值。我國不同產(chan) 業(ye) 的數實融合程度不同,消費服務業(ye) 與(yu) 數字經濟的融合創新發展程度最高,一些大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發展規模位居世界前列,原因在於(yu) :我國有較好的通信、互聯網基礎;大城市人口多且較為(wei) 集中;有發達的交通基礎設施;人工成本相對較低。而在附加值更高的生產(chan) 服務業(ye) 方麵的數字化程度,我們(men) 同發達國家還有較大差距。整體(ti) 而言,我國數字經濟占GDP比重還有提升空間,我們(men) 要充分發揮比較優(you) 勢,加快不同類型產(chan) 業(ye) 的數字化轉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將發展機遇和增長潛力轉化為(wei) 實實在在的成果和效益。
三是數字經濟作為(wei) 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其應用場景還有待繼續探索創新。針對當前發展階段,政府可以從(cong) 支持中小企業(ye) 、加強數據安全、避免壟斷等方麵進行政策支持或保障。比如,與(yu) 大企業(ye) 的高投入能力、高積極性相比,中小企業(ye) 麵臨(lin) 較高的技術投入成本以及數字化門檻,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鼓勵措施,助力相關(guan) 平台公司開發適合中小企業(ye) 的專(zhuan) 業(ye) 技術等,幫助它們(men) 實現數字化改造以提升競爭(zheng) 力。另一方麵,數字技術與(yu) 實體(ti) 經濟融合在服務業(ye) 上進展較快,但在製造業(ye) 上還有差距,需要針對不同產(chan) 業(ye) 特性采取相應措施。此外,數字經濟建立在數據要素基礎上,涉及海量個(ge) 人信息,要注意合理使用及保護個(ge) 人信息,避免企業(ye) 利用數據形成壟斷以阻礙創新。要根據數字經濟本身的特性、不同的產(chan) 業(ye) 特性以及數字經濟不同的發展階段、數字技術與(yu) 實體(ti) 經濟融合的特性不斷調整政策,更好推進數字產(chan) 業(ye) 化和產(chan) 業(ye) 數字化,實現高質量發展和全麵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的目標。
(作者為(wei) 北京大學教授、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院長 林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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