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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積極打造標準化數字執法平台 給基層減負 讓服務提效

發布時間:2022-04-01 16:09: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記者 靳昊 吳春燕

  “從(cong) 立案到結案,一宗處罰案件將產(chan) 生30到40份文書(shu) 。如果采用傳(chuan) 統紙質辦案,單是撰寫(xie) 文書(shu) 就會(hui) 給執法人員帶來不少負擔,不僅(jin) 耗時費力,還容易出現錯漏。”日前,廣東(dong) 省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位執法人員表示。

  隨著廣東(dong) 省“標準化數字執法平台”(行政執法“兩(liang) 平台”)的應用,這名執法人員的煩惱得到了有效解決(jue) 。依托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證照、電子檔案等“數字政府”改革成果的支撐,執法平台實現了業(ye) 務全閉環管理,避免了數據重複錄入,提高了案件處理效率。

  “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和各項改革任務推進,行政執法領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比如,在執法體(ti) 製機製方麵,職責交叉、多頭執法、空白執法等現象時有發生;在執法隊伍方麵,人少事多、超負荷運轉、本領恐慌等問題普遍存在;在執法效能方麵,法律法規繁多、執法流程複雜、執法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難以避免。”廣東(dong) 省司法廳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2019年,廣東(dong) 省啟動行政執法“兩(liang) 平台”建設,推動實現省、市、縣(市、區)、鄉(xiang) 鎮(街道)四級行政執法主體(ti) 的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信息自動采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和執法情況網上查詢。

  據了解,新一輪機構改革後,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涉及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製三類執法事項有1960項,對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就有600多部。對一線執法人員來說,這意味著工作量的激增。

  讓執法人員感到驚喜的是,行政執法“兩(liang) 平台”能夠實現全流程無紙化執法。掃描任意一張營業(ye) 執照上的二維碼,執法人員就可以通過“粵執法”移動辦案應用係統即時調取當事人的經營信息,並自動填充到文書(shu) 相關(guan) 欄目。核對基本信息後,執法人員直接進入撰寫(xie) 執法文書(shu) 步驟,任務來源、所屬領域、執法事由、執法日期、執法地點等都可以在平台進行單項選擇,免去了信息重複錄入的麻煩。文書(shu) 完成後,可以生成二維碼,當事人掃一掃即可在手機上進行電子簽名。此外,平台還具有線上審批功能。審批人可以隨時隨地用手機登錄“粵執法”應用,在線審批立案文書(shu) ,打破了過去麵對麵審核簽名的限製。

  據了解,廣東(dong) 全省5366個(ge) 執法主體(ti) 約15萬(wan) 執法人員,已被納入平台進行數字化管理。2021年12月,廣東(dong) 全省實行鎮街綜合執法改革的1523個(ge) 鎮街(除深圳自建係統外),全部上線應用“兩(liang) 平台”,實現下放的5434項職權全部納入“兩(liang) 平台”統一運行。

  廣東(dong) 省司法廳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依托“粵執法”平台與(yu) 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成果“粵商通”平台打造的非現場執法雲(yun) 平台,實現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收集、固定違法事實,以電子化方式進行違法行為(wei) 告知、調查取證、文書(shu) 送達等功能。

  惠州市大亞(ya) 灣區市場監管局,是非現場執法雲(yun) 平台第一個(ge) 試點單位。“最大的感觸,就是行政執法效率的大幅提升。”大亞(ya) 灣區市場監管局藥品科負責人說。以藥品行業(ye) 疫情防控為(wei) 例,在非現場執法平台使用前,執法人員要挨家挨戶上門開展現場檢查,而藥店布局又比較分散,每落實一次全覆蓋檢查,很大一部分時間都耗費在了路上。通過非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可直接查看藥店上傳(chuan) 照片,如發現有問題,可與(yu) 企業(ye) 進行實時視頻,對相關(guan) 違法違規行為(wei) 進行錄屏取證,後續亦可以轉行政處罰。

  “執法機關(guan) 利用相關(guan) 設備直接收集、固定違法事實證據,或通過行政執法平台對信用良好企業(ye) 進行網上函審、遠程核查、大數據監管,可以大大減少對企業(ye) 不必要的幹擾。”廣東(dong) 省司法廳有關(guan) 負責人指出,特別是疫情防控期間推行非現場執法,可有效保障企業(ye) 、群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基本運行秩序,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和社會(hui) 創造力。

  該負責人介紹,群眾(zhong) 可以依托廣東(dong) 省政務服務網和“粵省事”小程序,對行政執法主體(ti) 和人員資格、行政執法結果等進行查詢和監督。平台還打通了法人庫、人口庫、電子證照庫等多個(ge) 數據庫,並正在推動與(yu) 社會(hui) 信用“雙公示”、“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等業(ye) 務數據的共享交換,依托省市一體(ti) 化政務數據中心,實現一次共享、多處應用,切實減輕執法人員“數據負擔”。同時平台還能精準分析執法多發領域問題以及執法苗頭性問題,為(wei) 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提供科學支撐。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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