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觀平:加快數字經濟立法步伐
當前,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範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治理體(ti) 係,促進平台經濟、數字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是當務之急,也是市場關(guan) 切、民眾(zhong) 所盼。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成效顯著。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39.2萬(wan) 億(yi) 元,占GDP比重為(wei) 38.6%。“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打造數字經濟新優(you) 勢;《“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核心產(chan) 業(ye) 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0%。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規範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就必須有效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加快數字經濟立法,是推動數字經濟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從(cong) 國內(nei) 看,數字經濟掀起新一輪發展浪潮,多地視之為(wei) 發展新引擎,對目前存在的數據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等問題給出了“地方標準”。如浙江已出台專(zhuan) 門的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提出全力推動數字經濟積厚成勢;北京將加速釋放數字經濟新活力,相關(guan) 立法有望出台。從(cong) 國際看,數字技術、數字經濟是當今科技革命和產(chan) 業(ye) 變革先機,是新一輪國際競爭(zheng) 重點領域。在國際競爭(zheng) 越來越體(ti) 現為(wei) 製度、規則、法律之爭(zheng) 的背景下,中國作為(wei) 數字經濟的實踐者、引領者,更要通過立法為(wei) 世界貢獻數字經濟治理的“中國方案”,掌握未來發展新優(you) 勢的主動權、話語權。
加快數字經濟立法,是維護安全、防範風險的必然之舉(ju) 。在數字經濟浪潮下,國內(nei) 不同地區、群體(ti) 、產(chan) 業(ye) 部門之間存在發展不平衡現象,利益糾紛特征明顯,需要用法治手段調節,以法治思維化解。去年,我國出台關(guan) 於(yu) 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監管部門多次出手,加強反壟斷執法;在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zheng) 領域,立法部門、司法部門各有作為(wei) ;互聯網法院在確立規則、完善製度、數字治理等方麵起到了示範引領作用……這些都為(wei) 數字經濟立法積累了實踐經驗。
加快數字經濟立法是大勢所趨,越早行動,就越主動。完善數字經濟治理,監管要持續發力,實現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而且要從(cong) 製度上健全法律法規,完善體(ti) 製機製,提高我國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相關(guan) 法律規範已日益完善,但是比較分散,需要從(cong) 國家層麵立法統籌協調,發揮綜合治理效能。數字經濟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識產(chan) 權法等領域,且與(yu) 網絡安全、知識產(chan) 權、市場競爭(zheng) 、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密切相關(guan) 。數字經濟領域地方立法先行,為(wei) 國家立法“探路”。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已提出,加強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雲(yun) 計算等新技術新應用涉及的相關(guan) 立法工作。
在曆史前進的邏輯中前進,在時代發展的潮流中發展。加快數字經濟立法,要做好規範與(yu) 發展這篇大文章,統籌多個(ge) 部門,涉及多個(ge) 領域,既要紮根國內(nei) ,又要放眼全球。這要求相關(guan) 部門進一步做好頂層設計,號準數字經濟發展脈搏,緊貼市場和產(chan) 業(ye) 特點,增強立法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推動形成統一公平、競爭(zheng) 有序、成熟完備的數字經濟現代市場體(ti) 係。(金觀平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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