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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發布時間:2022-04-08 16:20:00來源: 經濟日報

  執筆:張亮、王炳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

  中等收入群體(ti) 通常是指一個(ge) 經濟體(ti) 中收入達到中等水平、生活較為(wei) 寬裕的群體(ti) ,是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中堅力量,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人力資本基礎。新發展階段,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要在堅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夯實居民收入增長基礎上,進一步聚焦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guan) 政策並提高政策實施的精準性,推動更多低收入人群邁入中等收入行列。

  群體(ti) 規模呈快速增長趨勢

  隨著我國城鄉(xiang)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超過GDP增速,中等收入群體(ti) 規模持續擴大。采用國際上引用率較高的每天人均消費10至100美元(2005PPP價(jia) 格)作為(wei) 界定中等收入群體(ti) 日收入的下限和上限,根據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中國社會(hui) 狀況綜合調查數據估算,2002年至2019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規模呈現快速增長趨勢,由2002年的735.8萬(wan) 人發展壯大為(wei) 2019年的34600.2萬(wan) 人,增長超過46倍。其中,城鎮中等收入群體(ti) 數量由372.7萬(wan) 人上升到20486.4萬(wan) 人,增長近54倍;農(nong) 村中等收入群體(ti) 數量由363.1萬(wan) 人上升到14113.8萬(wan) 人,增長近38倍。基於(yu) 同樣的測算標準,當前我國中等收入人群規模約相當於(yu) 美國中等收入群體(ti) 規模的兩(liang) 倍,約相當於(yu) 歐盟所有國家中等收入群體(ti) 數量的總和。

  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發展取得令世界矚目的成就,但與(yu) 發達國家相比,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仍明顯偏低。如,2019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為(wei) 22.9%,而西歐的英德法、北歐的挪威、北美的加拿大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都在70%左右。雖然美國的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略低為(wei) 55.9%,但高收入群體(ti) 占到30.5%。

  工資性收入是主要來源

  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主要是工薪階層,收入來源以所從(cong) 事職業(ye) 或兼職取得的勞動報酬為(wei) 主,無論城鎮還是農(nong) 村家庭,工資性收入都是中等收入群體(ti) 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城鎮家庭的工資性收入要略低於(yu) 農(nong) 村家庭。同時,中等收入群體(ti) 的經營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穩定增長,城鎮家庭的轉移性收入比例明顯高於(yu) 農(nong) 村家庭,但經營性收入低於(yu) 農(nong) 村家庭。

  隨著我國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樣化,金融服務體(ti) 係日趨完善,加之財產(chan) 性收入有累積循環效應,中等收入群體(ti) 對財產(chan) 性收入依賴程度呈上升趨勢。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財產(chan) 性淨收入占比約為(wei) 9.1%。但整體(ti) 看,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財產(chan) 性收入占比與(yu) 發達國家相比還處於(yu) 較低水平,以美國為(wei) 例,2018年美國中等收入人群財產(chan) 性收入所占比重高達43.1%,約為(wei) 我國的5倍。

  “新中等收入群體(ti) ”逐漸興(xing) 起

  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空間分布不平衡,其區域分布與(yu) 經濟發展水平大體(ti) 一致,約有60%中等收入群體(ti) 分布在東(dong) 部地區,而中西部地區僅(jin) 占40%。從(cong) 城鄉(xiang) 分布看,城鎮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約是農(nong) 村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的2.88倍。在城鎮內(nei) 部,一線城市和二線城市中等收入者比重分別為(wei) 71.4%和62.7%,遠遠高於(yu) 城鎮平均水平。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我國一線城市中等收入者比重已經接近歐美發達國家,而廣大農(nong) 村地區的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還保持在較低水平。這說明導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農(nong) 村中仍然有大量低收入群體(ti) ,未來一段時期,“精準擴中”的關(guan) 鍵在於(yu) 如何使農(nong) 民群體(ti) 增收,成功躋身於(yu) 中等收入群體(ti) 行列。

  事業(ye) 單位管理和技術人員,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ye) 、股份製企業(ye) 中的管理和技術人員,以及部分職工,一直以來是中等收入群體(ti) 中堅實穩定的力量。隨著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一批鄉(xiang) 鎮企業(ye) 家、個(ge) 體(ti) 工商業(ye) 者、個(ge) 體(ti) 戶和私營企業(ye) 主湧現出來,成為(wei) 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重要組成部分。農(nong) 村經濟活力釋放出來後,尤其是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實施以來,逐漸興(xing) 起一批種植養(yang) 殖大戶、規模經營的家庭農(nong) 場主、多種經營的農(nong) 業(ye) 合作企業(ye) 主或家庭等,成為(wei) 我國農(nong) 村中等收入群體(ti) 重要構成部分。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建立與(yu) 完善,逐漸興(xing) 起一批就職於(yu) 三資企業(ye) 、新興(xing) 行業(ye) 中的管理人員及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具有教育程度高、素質高、收入高、時尚前衛等特點,成為(wei) “新中等收入群體(ti)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一些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迅猛發展,同時與(yu) 資本市場結合,產(chan) 生較強的財富溢出效應,造就了一批敢於(yu) 創新、敢於(yu) 創業(ye) 、財富快速積累的行業(ye) “新貴”。

  多重因素影響收入增加

  經濟穩定增長是促進中等收入群體(ti) 健康發展的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快速增長,很大程度上得益於(yu) 我國經濟保持了多年的高速增長。未來一段時期,我國潛在經濟增長率可能持續承壓。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勞動和資本要素投入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進一步減弱。據統計,2013年我國勞動年齡人口規模開始下降,15至59歲勞動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cong) 2013年的68.71%下降為(wei) 2020年的63.35%,或將延續趨勢性減少態勢。同時,儲(chu) 蓄率的大幅下降引致資本積累水平降低,其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將不斷弱化。此外,隨著工業(ye) 化步入中後期、大型基礎設施投資空間收窄、國際環境不確定加強等因素影響,投資需求放緩和淨出口低速增長也將進一步影響經濟增長的需求動力。綜合來看,相較以前的高速增長,經濟增速逐步放緩,將進一步影響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也會(hui) 對中低收入群體(ti) 增收帶來較大挑戰。

  勞動、土地、資本、技術和數據等要素市場發展較為(wei) 滯後,要素流動不夠順暢,直接影響要素的優(you) 化配置效率,嚴(yan) 重製約了居民通過要素價(jia) 值實現穩定增收。例如,勞動力在城鄉(xiang) 、區域、行業(ye) 間流動還存在各種顯性和隱性障礙,影響勞動力自由流動,特別是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較為(wei) 緩慢,難以獲得與(yu) 戶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務,職業(ye) 流動與(yu) 社會(hui) 身份轉變的不一致和不協調影響到這些群體(ti) 的收入。土地製度改革滯後,土地市場一定程度上還處於(yu) 城鄉(xiang) 分割狀態,不同類型農(nong) 村土地(承包地、宅基地、集體(ti) 建設用地、非耕地等)按不同準入規則進入市場,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還存在相關(guan) 利益主體(ti) 得失不公平,在管理體(ti) 製上存在目標衝(chong) 突和職能錯位,由此造成土地價(jia) 格扭曲和資源配置低效,導致農(nong) 民土地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資本市場不健全,實際利率水平受到壓製,影響到很多中低收入居民的儲(chu) 蓄收入。數據市場製度建設還處於(yu) 起步階段,數據資源規範使用和合理配置還存在製度空白,城鄉(xiang) 、區域、行業(ye) 以及不同收入群體(ti) 間還存在“數字鴻溝”,影響數字資源要素公平合理參與(yu) 分配。

  目前我國收入分配製度仍不完善,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占比較低。一段時期曾存在勞動生產(chan) 率增長與(yu) 勞動者報酬增長不同步的問題,致使勞動者報酬在國民收入中占比偏低。2009年以後,隨著勞動力供需關(guan) 係逐步改變,勞動者報酬增長逐漸加快,勞動者報酬和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逐步回升,到2017年勞動者報酬所占比重達到47.51%,2018年居民收入所占比重達到61.19%,但仍落後於(yu) 主要發達國家的水平。再分配中工薪勞動者稅負偏高,2000年以來,我國來自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占個(ge) 人所得稅總收入的比重快速增長,以工薪階層為(wei) 主的中等收入群體(ti) 負擔較重。截至2018年,工資薪金所得占個(ge) 人所得稅收入比重達67.26%。對高收入者影響較大的資本利所得征稅偏少。同時,市場不公平不規範競爭(zheng) 的問題仍然較為(wei) 普遍,對收入分配格局產(chan) 生較大影響。

  人力資本水平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的基礎,直接影響就業(ye) 收入水平和收入的持續性。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教育發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2020年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3.8年,但存量勞動力受教育年限較低,勞動年齡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為(wei) 10.8年,與(yu) 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同時,高質量人力資本比重偏低,高等教育規模持續增加,但總人口中接受過高等教育者的比重仍然較低。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接受大專(zhuan) 及以上教育的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為(wei) 15.47%,遠低於(yu) OECD國家平均水平。此外,我國勞動生產(chan) 率不高,盡管全員勞動生產(chan) 率(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與(yu) 全部就業(ye) 人員的比率)較以前有了較大提升,從(cong) 1978年的4903.94元/人提升到2020年的117746.00元/人,特別是2012年以來提升速度明顯加快,但與(yu) 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近年來我國持續推進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和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公共服務和社會(hui) 基本保障能力不斷提升,但社會(hui) 保障製度仍有待進一步完善,醫療、養(yang) 老、托幼等部分社會(hui) 保障項目水平低、功能弱,養(yang) 老和醫療保障的城鄉(xiang) 之間、區域之間、群體(ti) 之間的製度碎片化、待遇差異化等問題仍較為(wei) 突出。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製度體(ti) 係不完善,均等化、公平化進程有待進一步加快。這些都直接增加了大多數中低收入群體(ti) 的生活負擔,不利於(yu) 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鞏固和擴大。

  穩增長促就業(ye) 是“擴中”基礎

  堅持把穩增長促就業(ye) 作為(wei) “擴中”的基礎。以發展實體(ti) 經濟為(wei) 著力點,以智能製造為(wei) 主攻方向,推動傳(chuan) 統製造業(ye) 優(you) 化升級。全麵支持科技創新,提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能力,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加強生產(chan) 性服務業(ye) 與(yu) 現代製造業(ye) 、現代農(nong) 業(ye) 深度融合,提升生活性服務業(ye) 發展質量,切實促進現代服務業(ye) 加快發展。將促進更好質量和更充分就業(ye) 放到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優(you) 先目標,不斷健全就業(ye) 公共服務體(ti) 係,推進就業(ye) 信息服務智慧化、就業(ye) 服務群體(ti) 多元化,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ye) 生、農(nong) 民工、退役軍(jun) 人等重點群體(ti) 就業(ye) 支持體(ti) 係。深化商事製度改革,多種方式加大創業(ye) 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促進創業(ye) 帶動就業(ye) 機製。大力支持發展就業(ye) 新業(ye) 態,拓寬靈活就業(ye) 渠道。

  促進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重要來源人群穩定增收。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做到學有專(zhuan) 長、學有所用,幫助高校畢業(ye) 生盡快適應社會(hui) 發展需要。加大技術人才培養(yang) 力度,提高技術工人工資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加入技術工人隊伍。改善營商環境,減輕稅費負擔,提供更多市場化的金融服務,幫助中小企業(ye) 主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穩定經營、持續增收。深化戶籍製度改革,解決(jue) 好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隨遷子女教育等問題,讓進城農(nong) 民工安心進城、穩定就業(ye) 。適當提高公務員特別是基層一線公務員及國有企事業(ye) 單位基層職工工資待遇。

  多渠道增加城鄉(xiang) 居民財產(chan) 性收入。深化農(nong) 村土地和集體(ti) 產(chan) 權製度改革,進一步創新土地流轉製度,穩步推進農(nong) 村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探索賦予農(nong) 民對集體(ti) 資產(chan) 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償(chang) 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改革,落實宅基地集體(ti) 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nong) 戶資格權和農(nong) 民房屋財產(chan) 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nong) 民房屋使用權、交易權,盤活利用農(nong) 村閑置農(nong) 房和宅基地。豐(feng) 富和規範居民投資理財產(chan) 品,創新推出更多適應居民家庭財富管理需求的金融產(chan) 品。

  調分配降負擔是“擴中”保障

  持續加大收入分配差距調節力度。堅持多勞多得,完善工資集體(ti) 協商製度,強化工資收入支付保障製度,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chan) 要素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的機製。持續完善稅收、社會(hui) 保障、轉移支付等為(wei) 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製。強化對中低收入群體(ti) 實行應保盡保,建立合理的參保待遇與(yu) 責任共擔機製、加強對中低收入群體(ti) 的支持。不斷完善捐贈減免稅製度,激勵更多社會(hui) 主體(ti) 參與(yu) ,促進慈善等社會(hui) 公益事業(ye) 快速規範發展,推動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暢通社會(hui) 流動通道。增加兒(er) 童特別是農(nong) 村和貧困兒(er) 童的早期營養(yang) 和教育公共投入,縮小義(yi) 務教育質量的差距,使所有人獲得優(you) 質且可負擔的提升人力資本的平等機會(hui) 。建立統一、規範的勞動力市場,消除勞動力流動的障礙,為(wei) 勞動者就業(ye) 創造公平的環境,盡可能消除戶籍、性別、家庭出身以及隱性歧視等先賦性因素對就業(ye) 的影響,使後天因素成為(wei) 就業(ye) 的基礎決(jue) 定因素。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性的要求,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和共享水平,特別是加大對貧窮落後地區基本公共服務的支持與(yu) 幫扶。

  降低居民家庭經濟負擔。不斷完善醫療保障製度,建立既定保障範圍的醫保個(ge) 人自付封頂製度,同時完善大病保險製度,更大力度實施醫療救助,切實降低居民的醫療支出。改革中小學教育教學內(nei) 容、方式及考試評價(jia) 製度,嚴(yan) 格控製校外學科類培訓,加強非學科類培訓的收費管理,完善非義(yi) 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資助體(ti) 係,真正緩解家庭教育支出壓力。構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政府與(yu) 市場相結合的住房供應與(yu) 保障體(ti) 係。適當擴大住房保障範圍,建立對處於(yu) 住房保障“夾心層”的中等收入群體(ti) 的住房保障機製,確保其以合理價(jia) 位實現住有所居。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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