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黨建引領推動基層協商治理現代化
作者:李德虎
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指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hui) 治理,完善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hui) 協同、公眾(zhong) 參與(yu) 、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黨(dang) 領導下的基層協商是完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和推動社會(hui) 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的創新舉(ju) 措。準確把握新時代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內(nei) 在邏輯和著力重點,對於(yu) 提高基層治理能力,推動基層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理論和實踐價(jia) 值。
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三重邏輯
從(cong) 理論邏輯來看,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人民群眾(zhong) 實現雙向互動的重要機製。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運用馬克思主義(yi) 關(guan) 於(yu) 政黨(dang) 引領社會(hui) 的理論解決(jue) 中國實際問題的過程中逐漸深化了黨(dang) 建引領機製的構建,通過協商民主融入基層社會(hui) ,使協商從(cong) 高層下沉到基層、從(cong) 政府擴展到社會(hui) ,逐步形成政府與(yu) 社會(hui) 協商共治的治理形態,使協商民主與(yu) 國家治理緊密相連。這一協商治理機製形塑著革命、建設和改革發生所需的群眾(zhong) 基礎,而群眾(zhong) 意願的表達和基層社會(hui) 結構也會(hui) 深刻影響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政治運行和政策取向。
從(cong) 曆史邏輯來看,基層協商治理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人民在革命、建設和改革進程中探索出的民主治理形式。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既有和合文化基因和自治因素,又有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不同時期對協商民主的理論和實踐探索。如果說民主參與(yu) 、民主施政、協商於(yu) 民是基層協商治理的重要呈現方式的話,革命語境中的“協商”便是實現革命組織動員的重要方式,深嵌在黨(dang) 組織深入鄉(xiang) 村社會(hui) 的全過程。這一過程創造了參政議事、提案活動、代表聯係群眾(zhong) 、“三三製”政權原則等實踐形式,體(ti) 現了基層民主的發生邏輯。新中國成立之後,協商民主逐步融入現代國家治理之中,創造了勞資協商會(hui) 議和職代會(hui) 製度,開啟了城市居民自治先河,融入鄉(xiang) 村社會(hui) 整合體(ti) 係之中。改革開放以來,“鄉(xiang) 政村治”和“街道—社區”體(ti) 製的興(xing) 起,尤其是行政權和自治權的分離和協作,釋放了社會(hui) 活力,拓展了基層協商治理空間,使之呈現出豐(feng) 富的多樣性實踐。
從(cong) 現實邏輯來看,新時代基層協商治理需立足治理現代化維度,尋找製度化的生長點。如何推動基層黨(dang) 組織治理能力現代化,如何優(you) 化新時代黨(dang) 社關(guan) 係、構建多元協同治理機製,如何發展出可持續性發展的社會(hui) 支持係統等,都是推動基層治理現代化需要回答的新的時代課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下的基層協商治理既有理論參照又有實踐經驗,並在國家治理現代化語境中麵臨(lin) 更深層次的現代化轉型。
新時代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重要性
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有助於(yu) 解決(jue) 社會(hui) 公共性建構難題。隨著社會(hui) 領域的生長,公共領域與(yu) 私人領域進行了適度分離,但私人領域的增長並不會(hui) 自然衍生出社會(hui) 公共性。在向現代社會(hui) 邁進的過程中,如何引導和促進社會(hui) 公共性的形成完善就變得尤為(wei) 緊要。黨(dang) 組織的為(wei) 民宗旨特質和組織規則觀念,以及協商治理的參與(yu) 性特征,都有助於(yu) 促進社會(hui) 公共意識的培育、公共規則的供給和公共參與(yu) 的形塑。
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有助於(yu) 解決(jue) 現代社會(hui) 再組織化課題。現代社會(hui) 的流動性增強,如何實現新的“社會(hui) 團結”就成為(wei) 基層治理的新課題。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是組織動員社會(hui) 的有效方式,通過政黨(dang) 組織形態嵌入基層社會(hui) 、引領基層治理,有利於(yu) 重新組織動員社會(hui) ,形塑現代社會(hui) 組織形態,構建起基層社會(hui) 新的內(nei) 部運行機製,回應現代基層社會(hui) 的聚合難題。
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有助於(yu) 解決(jue) 碎片化治理難題。資源不足、資源分散等是導致“碎片化治理”的重要症結。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有助於(yu) 調動和整合各方治理資源,實現資源向基層傾(qing) 斜、在社區集聚,以此激發基層協商治理活力,解決(jue) 資源分散、群眾(zhong) 不便的突出問題,提高資源的整合力度和群眾(zhong) 的滿意度。
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有助於(yu) 夯實黨(dang) 的執政基礎。社區間的差異性和服務相對集中對基層黨(dang) 組織的服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過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激發和釋放人民群眾(zhong) 參與(yu) 基層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是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應有之義(yi) 。這有助於(yu) 理順基層社會(hui) 變遷過程中的權力秩序,引導多種基層組織圍繞黨(dang) 的執政目標和人民根本利益服務,提升基層社會(hui) 服務水平,鞏固和擴大黨(dang) 在基層社會(hui) 的執政基礎。
推進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著力點
優(you) 化黨(dang) 建引領的製度環境。加強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製度框架,研究總結我國基層協商治理的地方實踐,如基層協商治理的程序規範等。同時,成熟經驗要善於(yu) 及時轉化為(wei) 法律製度。構建更為(wei) 精細化的運行機製。探索加大縣(市)一級黨(dang) 組織統籌基層協商治理的協調力度,解決(jue) 某一業(ye) 務部門牽頭推進的局限性。完善黨(dang) 建引領的統合機製。進一步激活群眾(zhong) 路線的製度存量,完善基層黨(dang) 組織和基層群眾(zhong) 互動融合機製,打通社會(hui) 公共領域與(yu) 國家治理體(ti) 係之間的溝通渠道。
構建協同共治的執行結構。推動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製度探索與(yu) 現有的基層治理架構相契合,減少製度疊加成本。充分挖掘整合現有治理架構和本土性資源,發揮現有基層治理製度的優(you) 勢,把協商機製納入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運行體(ti) 係。設置適度的激勵機製,強化向下負責的實踐導向。凸顯公眾(zhong) 話語對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評價(jia) 權重,激活社會(hui) 領域活力,促進黨(dang) 建引領協商治理與(yu) 民意的深度契合。
改善民眾(zhong) 參與(yu) 的運行機製。把推動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作為(wei) 實現人民民主權益、培育社會(hui) 自主性的平台和契機,進一步釋放社會(hui) 參與(yu) 權限和範圍,拓展城鄉(xiang) 社區自治空間。整合多元治理資源。以黨(dang) 建帶動資源集聚,提高民眾(zhong) 對基層公共事務的參與(yu) 度,並且使民眾(zhong) 在參與(yu) 實踐中提升參與(yu) 意識和治理能力。發揮黨(dang) 組織治理優(you) 勢,以黨(dang) 建引領的共商共議機製化解基層治理麵臨(lin) 的執行不足、共治難等困境,從(cong) 而提升黨(dang) 建引領基層協商治理的治理效能。
提升社會(hui) 可持續性發展動力。以黨(dang) 建引領優(you) 化社區自治能力培育的內(nei) 外部製度環境,激活社區自組織治理內(nei) 生動力。完善社會(hui) 組織的成立和運行規則,使其在黨(dang) 建引領下有效嵌入基層協商治理體(ti) 係,建立總體(ti) 均衡的組織生態係統,以此提升基層協商治理的組織化水平。培育適宜的協商治理文化,諸如公民參與(yu) 網絡、鄰裏互助、社區歸屬感等。(李德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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