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階段性實施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 麵向餐飲、旅遊等五行業
為(wei) 幫助服務業(ye) 領域困難企業(ye) 渡過難關(guan) ,5月8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與(yu) 稅務、財政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對在北京市參保繳費,屬於(yu) 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ye) 的企業(ye) ,階段性實施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
此次緩繳政策適用於(yu) 上述企業(ye) 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ge) 人應繳納部分,企業(ye) 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yi) 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另外,在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ye) 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hui) 保險、且有雇工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和其他單位,也可以參照企業(ye) 辦法緩繳三項社保費。
符合緩繳資格的單位,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社會(hui) 保險待遇和個(ge) 人權益記錄。
為(wei) 減少參保單位事務性負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將結合參保單位在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ye) 類型、相關(guan) 市級行業(ye) 主管部門確認名單,以及市場監督管理嚴(yan) 重違法失信名單,綜合認定參保單位是否具備緩繳資格。
如果根據參保單位的相關(guan) 信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無法認定是否具有緩繳資格,則實行告知承諾製,由參保單位出具所屬行業(ye) 類型的承諾,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月9日起符合條件的單位可網上申請緩繳
參保單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請從(cong) 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請從(cong) 5月起享受緩繳政策;6月至10月社會(hui) 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為(wei) 當月1日至15日。申請緩繳成功的參保單位,從(cong) 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且隻需申請一次,無需每月申請。
符合緩繳資格的參保單位,可在上述時間內(nei) 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官方網站,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hui) 保險費”模塊中提交緩繳申請,閱讀並同意緩繳協議,承諾依據協議約定執行。
現有信息無法滿足認定緩繳資格需要的參保單位,可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hui) 保險費”模塊承諾所屬行業(ye) 分類,自承諾當月起即可享受緩繳政策。經核查參保單位確實不符合緩繳資格的,未按時繳納的社會(hui) 保險費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緩繳費款須在今年12月25日前繳清
申請緩繳的企業(ye) 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願提前結束緩繳,也可提前申報繳納緩繳的費款,最遲應於(yu) 2022年12月25日前繳清。逾期未繳的,從(cong) 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將按規定對緩繳的三項社保費加收滯納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繳納緩繳的社保費,參保職工緩繳期的社會(hui) 保險個(ge) 人權益記錄將如實記錄為(wei) 補繳或斷繳。
緩繳期間,參保單位如發生職工申領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待遇,或申領失業(ye) 保險待遇,或申請轉移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關(guan) 係等事項,由參保單位將緩繳的三項社保費為(wei) 職工一次性足額繳納,職工即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社會(hui) 保險待遇或辦理關(guan) 係轉移手續。如有參保單位在緩繳期間依法注銷,也要在注銷前足額繳納緩繳社保費,再按相關(guan) 流程辦理。
征收期限調整確保參保單位可從(cong) 4月起享受緩繳
此外,為(wei) 確保參保單位可從(cong) 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費款所屬期為(wei) 2022年4月的三項社會(hui) 保險費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的征收期限,調整為(wei) 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自6月份起,恢複原來的社會(hui) 保險費征繳時間安排。(總台記者張偉(wei) 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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